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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混天珠三

  • 作者:夏日梅子酒
  • 类型:浪漫青春
  • 更新时间:2021-11-06 09:02:40
  • 章节字数:4676字

自从被灰衣男子注入灵力,逃过一劫后,兰景总觉得对面毫无风度啃烧鸡的男人肯定不是普通人。

难道是哪一位低调的仙门贵公子?

可这贵公子正丝毫不顾忌形象地将鸡腿扯下,大快朵颐,活像是禁食了八百年没开荤,着实不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公子形象。

兰景犹疑了一下,心道,也有可能是隐居世外的高手。

这时,男子又端起大碗,满上竹叶青,一饮而尽,而后发出巨满足的叹息,好像浑身上下每一个毛孔都痛快淋漓。

这画面委实与潇洒出尘的隐世高手差了十万八千里。

兰景终于放弃了毫无根据的幻想,承认对方就是个颇有实力的不知名浪客侠子罢了。在她左思右想,猜测对方身份之际,一只烧鸡差不多都要被消灭了。

兰景这才急了起来,“哎!好歹留只鸡翅膀给我!”

“哈哈小兄弟,人生就该及时享乐,虽然不知你深思半天是为了什么。不过很遗憾,你与这只烧鸡失之交臂了。”说罢,灰衣男子伸手拿走了最后一块肉,兰景渴望的目光以及嘴角快溢出的哈喇子紧紧追随肉而去。

刹那间,她伸出筷子,凌厉如刀,直接奔着肉去,临了,方向突兀一转,直击男子的手腕,对方深吸一口气,“嚯小兄弟,玩阴的?”

说罢,灵活避开攻击,又将鸡肉举在她够不到的地方。

兰景一脚踩上矮凳,加了几分力道,不管不顾地往灰衣男身上扑。灰衣男子单脚独立在凳上,没想到兰景又是以毫不留余地的飞扑姿势冲上来,她手刚挨到鸡翅膀,灰衣男子就因不平衡而后仰摔倒在地。

兰景也顺势跟着倒了下去,两人叠在一起。灰衣男子一抬头便撞上了兰景清亮的眸子,像是一汪清澈见底的湖水,里面倒映着惊愕无措的自己。

如此近距离看,兰景发现灰衣男子不修边幅的模样下,竟有着英气不羁的五官,深邃的眉眼里好像有浩瀚无垠的星尘。

两人一时无言,最后还是灰衣男子开口,“嗨小兄弟,不过逗你玩儿呢,你这拼命劲儿,可真是要我老命。给你给你,趁热吃。”

说罢,他边把鸡翅膀塞进兰景手里,边感叹道,“老了老了,现在的年轻人为了烧鸡都能这么有冲劲,年轻真好。”

兰景微微红了脸,那男子的心跳声好像还在她耳边噗通噗通。可还不等她缓过神,就听见那男子对店小二说道,“找我身后的小兄弟结账。”

“好勒!”店小二屁颠屁颠地向兰景走来。

……噗通噗通的心跳瞬间冷却。

等等!为什么是她买单!?

“这位大哥贵姓?”兰景匆匆用碎银打发了不给钱就不许出门的店小二,追上灰衣男子,扯皮笑脸地问道。

“我姓风。”

“好的,风大哥,”兰景笑眯眯地搓搓手,边走边打商量,“您看,刚刚那顿饭一共花销一百五十文,烧鸡和酒都是您吃的,我就蹭了个鸡膀子,是不是?”

“是。”

“风大哥,江湖之大,咱们萍水相逢,也算是缘分一场。按照实际消费,饭钱应是你九我一。不过,我看风大哥气度非凡,又有大本事在身,便你七我三,如何?就算我封某人与风大哥结交为朋友了!”兰景拍拍平坦的胸脯,一副豪爽江湖好汉的模样,实际心里还在暗搓搓地期待灰衣男子能把他那份钱退给他。

“哈哈哈”风大哥爽朗地笑了,“小兄弟,你不是人人崇敬的封无名吗?世人都说,封无名是灵帝转世,要是他想,何止蓬莱仙门,整个天下都是他的。还会在乎区区银钱?” m..coma

“这……”兰景当然是冒牌货了,虽然脸皮厚,但也不想直截了当地戳穿自己是假货。她懊恼啊!选什么名门隐士不好,非要冒充天下第一。

“风大哥,你既是蓬莱门客,应当身怀各种神器宝物吧?这点酒钱对你来说,也是小意思。”兰景还在挣扎。

“噢,是这样的。我就是因为身无分文,穷困潦倒,整日在蓬莱蹭酒喝,所以才被赶出来了。”灰衣男子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把兰景又挡回去了。

“……”

看到兰景吃瘪无语的样子,灰衣男子心情大好。兰景自小跑江湖,自然知道灰衣男子说的未必是真话,不过她也懒得去追究。江湖人,都是有江湖隐私的,她懂,她懂。

两人一路闲扯瞎聊,不觉天已经大亮。

突然有人从胡同里窜出来,一手拉起兰景胳膊,“景儿,你怎么才回来,刘霸权带人来砸场子了。”

“什么?”

刘霸权乃是乡里一霸,平时不学无数,一心只想修仙,成大能。可惜他虽有着祖传的良田百亩,殷厚家底。本人却是个满脑肥肠的粗汉子,膘肥体壮,没有半点悟性。照兰景看,就算十个封无名也点化不了一个刘霸权,没准还会被气吐血。

可刘霸权偏偏喜欢仙门招数,对于略有些小伎俩,能够行走江湖,冒充仙门宗师招摇撞骗的兰景,那是羡慕嫉妒恨,只盼兰景的浑身招数都是他的。

故而,总是找茬儿。

三人匆匆赶回酒肆,摆在院子里的酒坛已经被砸坏了不少,破损的酒坛碎片溅了满地,酒液肆意流淌,然后慢慢渗入土地,只留下醉人的余香。

“可惜,可惜,这么多美酒竟都糟蹋了。”灰衣男子看着满地狼藉,忍不住叹息。

而兰景已是怒火冲天,青筋凸起。

她从小被陈伯收养,陈伯是她的养育恩人。

陈伯一把大年纪,全靠走街串巷贩酒,做些小生意,勉强糊口度日。酿酒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少则数月,多则数年,这些酒坛里全是陈伯心血。如今,全喂了黄土。

“姓刘的!我与你并无恩怨,你平日里纠缠不休就算了。这会儿,竟还把陈伯的酒肆砸了,休想再轻易了事!”

“求之不得。”刘霸权原先还对兰景有几丝忌惮,因为那小子不知从哪里学会了旁门左道,一手穿云线可擒拿鬼怪,可驱散邪气,村里人都说陈伯家的小子有大能耐,指不定以后成为仙门响当当的人物。

刘霸权很酸,不仅酸,还缺德。像只吃不到肉的恶狗,自己得不到,也要努努力,争取把别人的饭碗踹翻。

“我如今得了高人指点,绝不是你那点三脚猫功夫可以匹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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