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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豁牙”苟牧【再更三万多字】

  • 作者:左手空
  • 类型:仙侠奇缘
  • 更新时间:2022-06-13 14:11:18
  • 章节字数:21990字

青苹果郡,摩托罗县,半山村。

初冬时节,苟牧正坐在两座坟头前,身前纸钱和香烛烟气缭绕。

手上拿着旱烟竿,旱烟竿上烟雾腾腾。

对他来说,养活一大家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二十岁结婚,在这半山村已经是晚婚了。

二十一岁生子,现在大儿子已经十一岁,小女儿【苟锅】则到了五岁。

妻子比自己小两岁,而自己则从二十一岁的青年转变为了三十二岁的中年男子。

头上已有丝丝白发。

过早衰老倒不是因为自己从地里搞出这么多粮,也不是因为自己没少搞像野猪、野兔、麂子等之类的野物,而是因为孩子他妈生病了。

莫名其妙地就生病,而且是那样的绝症,真是何苦来哉!

苟牧还是有些自责。

或许一语成谶,自从以“揭不开锅”来命名四位子女后,家里生活开始变得困难。

虽然不至于真的揭不开锅,但孩子他妈身体变得病弱,却是眼见的事实。

尤其是小女儿出生后,孩子他妈病情越来越重。

不要说干农活了,就是走路也变得越来越困难。

为了给孩子他妈治病,苟牧装饰附近几十里的郎中都请遍了。

就那罗小天大爷,苟牧也主动求见过好几次。

但用了最好的药,女人的病也不见好转。

即使地里刨出再多的粮食,都还是不够用。

再搞下去,肯定会更惨。

难道真是绝症吗?

苟牧决定要好了想一想办法。

有什么办法?

苦思冥想中,苟牧一时没有什么更好的答案。

将旱烟竿往下,点上纸钱和香烛,给父母的坟头磕了几个头。

坟上写着“父亲苟一甫、母亲毛家姑之墓”。

看着母亲那久违的名字,苟牧沉吟不语。

父亲苟一甫死后,苟牧曾想给她找一门亲事,让她老人家晚年好过。

可是,自己亲弟弟——他的名字不提了,算了,还是提一下吧,免得以后打架了都不认识——【苟羊】同意,可是他老婆不同意。

苟羊老婆说,“现在家里总共就四间茅屋。

“自己夫妻和孩子一间,老人一间,还有一间堂屋,逼仄得很,打个屁都要臭三天。

“老人家嫁出去还好,如果老人家招了个上门的公爹,那往哪儿住?”

虽然亲弟弟苟羊的婚事是苟牧一手操办的,但毕竟二人是两个家了,各有各的考虑,因此老娘只有守住现状。

而她老人家还不愿意和苟牧一家子住一起,说要按照传统和最小的儿子一起住。

苟牧负担重,老人家偶尔过来帮忙,弟媳都不乐意。

就此,苟牧不得不和老娘说,“您老人家没事就不要过来。”

现在母亲她老人家已经死了,去陪伴老爸了。

希望她老人家下辈子还有机会改嫁。

现在她的坟头草长得老高,差不多能藏兔子了。

二狗子就在这儿抓到过两三只。

——

旱烟竿上的烟仍在缭绕。

拿着个旱烟筒,苟牧呆坐在篱笆护卫着的院子里,于月光下一边抽烟,一边苦思冥想。

边抽烟边苦思冥想的苟牧脚下,有一只黑色、尖耳的成年大狗“小旺”。

“小旺”端坐着,不时舌头伸出来,舔舐他的手。

它已经陪伴苟牧一家九年了。

苟牧抽烟、动脑筋的时候,就想一个人呆着,安安静静地。

四个孩子都很自觉,没人过来打扰自己。

现在,苟揭、苟布兄弟已成长起小男子汉,能帮忙干些农活,甚至苟开、苟锅这两个小女儿也能帮助织布和喂猪了。

全家没有人偷懒,所有人都竭尽全力,但钱还是不够用。

在陷于困境时,一般的人家很容易发生争吵。

“争吵是帮助确立各个事情的优先顺序、帮助解决问题或缓解危机的一种办法。“

苟牧对此很清楚,但他知道这不是一个好办法,而且不是治本之道。

并不是说苟牧一家人没过争吵,或者父母没有惩罚过子女的过错。

但苟牧夫妻从来没打骂过子女,在子女面前也从不高高在上。

——

就是现在,两口子还将俩个儿子和大女儿小开送到村长老爷爷那去识字。

其实,苟牧自己也是从村长老爷爷那儿学会认字的。

俩儿子发育良好,身体健康,在村里算是不高不矮。

会读书识字,也算是孩子王。

俩儿子个性随父母,为人勤快,看事在理。

既不是乡下小子的那懵懂傻呆的模样,也不是城里小孩的那种图钱财和享乐的模样。

俩闺女同样是夫妻的心头肉。

现在经济条件还勉强可以维持,可以送阿开去读书认字,但过两年,恐怕不一定应付得过来。

至少阿开已经学习了一些字,人也沉静、聪明和有毅力,和她妈年轻时一个样。

阿锅只有五岁,可是未来可能更艰难。

或许她没机会再去村长老爷爷那儿上学了。

所有一切都是因为病。

患病致贫。

贫困则哀。

没有孩子他妈的健康,就没有全家老小的安乐。

要解决家里的困难,还是要找到解决孩子他妈病情的根本办法。

否则,孩子他妈病情越来越严重,最终自己会失去心爱的妻子,孩子们会失去头敬爱的母亲。

而要治好孩子他妈的病,普通的甚至最好的郎中都已经不顶用。

根本的办法,还是要找会修士,并且是会医药的修士。

——

传说修士能翻江倒海,能起死回生,能肉白骨、活死人,具有无比大的能耐。

治好孩子他妈,应当更不在话下。

但修士具体地讲是怎么样一回事,苟牧并不清楚。

苟牧想到了快十年前在头晕眼花时看到的天上的“九仙女”云彩,当时自己怀疑是酒喝多了,或者吃错了蘑菇。

不知是真耶?幻耶?

但后来和王麻子、二狗子等村里人交谈多次,大家意见莫衷一是。

一竿旱烟已经抽了半多,有些苦涩,还是没有太多头绪。

提了提披起的衣服,苟牧离开篱笆院子,向门外走去。

他的脚边,照例跟着小旺。

明月下,一人一狗都拖出淡淡的影子。

——

苟牧从来没有亲眼见过修士。

不过,说“没见过”并不就能说“不存在”吧?

当今摩托罗县城的【齐老爷子】,据说十二岁开始做生意。

十五岁时就很有钱,钱多到柜子里装不下。

二十岁时他的生意已经在县城里遍地开花,钱多到一个屋子都装不下。

有人甚至说,齐老爷子是当今摩托罗县城的首富,他的多到可以用好多好多的驷马来拉,但还是一下子拉不完。

对此,你可以怀疑齐老爷子那么聪慧,也可以不相信他那么有钱。

但你不能怀疑,这个世界上没有“齐老爷子”。

——

【林有光】,据说是武道奇才。

他五岁练武,七岁学棍,九岁时打倒修炼好多年的知名武师。

到十二岁时林有光已经能和九头牛同时比试力气,能同时将两只老虎打得奄奄一息。

十三岁时林有光曾赴赛罗皇都参加武进士比试,途中经历荒山野岭。

他肚子饿了,而碰巧一只老虎也饿了。

于是,一人一虎双目对上。

老虎猛扑向前,欲将眼前那细皮嫩肉的小子给吃到嘴里。

而林有光毫不畏惧,向前抓住老虎的爪子。

紧紧地抓住!

就像往地下甩鞭子一样,林有光将那偌大的老虎往地下用力一甩。

只甩了一下,那老虎就被他摔死了。

顺势一掌击出,林有光将身边的一棵竹子砍断。

他运指如刀,将竹子削成了长长的、大大的竹签。

将那老虎去皮、剔骨和分块,用于烧烤。

那只老虎从活的变成了烧肉。

林有光一口一大块。

一整只老虎被他吃了五分之四,才最终吃了个半饱。

至于剩下的那五分之一,则被分给了随从他的人。

这是林有光对随从的好心,否则江湖上就听不到关于他的传说了。

在参加武进士比试时,林有光一拳击倒了六十四强对手,就好像他一甩打死了那只饥饿的老虎一样。

到有二十强、十六强、八强乃至四强的比试时,林有光也都只是一拳。

而他年仅十三岁。

到了半决赛和决赛,林有光倒稍稍花费了一些力气,分别是“俩拳”和“仨拳”。

有人说,这是林有光有谦让之心。

否则,他会将这半决赛和决赛对手同样一拳击倒。

如果对方是那老虎一样的敌人,林有光或许能一拳头将对方从一块石头打成渣渣。

就是因为林有光不仅武技高超,而且武德服众,所以当场被汤皇钦点为状元。

现在,林有光还掌管着赛罗皇家军马。

至于现在林有光的修为有多高,大家都不知道。

或许,他能一拳将人将从冷水打成热气。

对于这上述各种传言,苟牧认为,或许多有不实之处。

无论是其修为之卓越,还是食量之巨大,抑或是其拳头的威力,都有值得怀疑之处。

但唯一不能怀疑的,就是【林有光】这个人。

——

苟牧还想到过一个人,此人名叫【陈道明】。

他是来自于和本县同属于青苹果郡西部的摩托毫县,一个普通农户人家出身。

据说,他从五岁起人一目十行、过目不忘,一本书看一遍就能背下。

十岁时你给陈道明一屋子的书,他就那样翻啊翻的。

然后陈道明就记住了,并且他还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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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岁陈道明去参加当今赛罗皇朝的科举大赛,勇夺状元。

十二岁时,青苹果郡郡守亲自找到陈道明,给他端茶、倒水和拎包,许诺要以三层青砖黑瓦别墅、十万两安家费和五千两的薪俸等昂贵待遇,延请其为青苹果郡的文治教化官员。

不过,陈道明拒绝这一待遇,回到了生他养他的老家摩托毫县。

在老家,陈道明闭门一年,撰写出了《字类通解》这本旷世著作,成为了天下闻名的大智者、大学者和大先生。

现在,陈道明已经成为文化巨擘,掌管国家文治教化。

——

对于其中的过程,外人当然不知晓,还有各种谣传,其中尤其以青苹果郡城茶馆为盛。

一个没有眉毛、名叫【吴无梅】的人在青苹果郡的某茶馆里说,“陈道明先生撰写《字类通解》这本旷世著作所花费的时间不是一年,而是一个月。”

但当时一个嘴角有痣、痣上有毛并且名叫【毛有志】的兄弟很不服气,他说,“不对!陈道明只是一天就写完了的!”

毛有志拍着胸脯说,他就当时亲自在边上替陈道明磨墨,而他的老婆则在一旁替陈道明赶蚊子、做米饭、洗衣服等。

连陈道明的内裤都是他老婆亲自洗的。

因为文化巨擘时间宝贵,要留出时间来多为国为民作贡献。

吴无梅一听就立即反唇相讥,说“你毛有志刻意巴结,也不注意男女避嫌!”

对此,毛有志不屑一顾地房地产,什么“巴结”啦,“男女避嫌”啦,什么“青春期的叛逆”,还有什么“少年的羞涩”啦,通通都是狗屁!

未来陈道明可是要做宰相之人。

“你知道什么叫‘宰相’不?!

“宰相肚里能撑船!

“陈道明的肚量大到能撑船,难道还能容不下我们夫妻俩?!”

毛有志对着吴无梅一声吼,后者就从茂盛头发被吹成了秃头。

据说,当时茶馆屋顶也被掀翻。

瓦片飞起,半天才落下。

从天空掉落的瓦片总共有五片,第一片砸伤了一个正在拦婚车、讨要红包的老太太那正讨要红包的左手。

第二片砸断了一个城外西门正在碰瓷要钱的小年轻那正伸出去的右腿。

最狠的是第三片至第五片。

它们集中掉落,将正在青苹果郡城东门附近搞校外培训宣传的三个“眼镜男”全砸成肉汤——不好意思,打错字了,是“肉泥”。

——

当时苟牧听到后,觉得很不可思议。

小小的三块瓦片竟然能将三个大人砸成肉汤——哦,不,“肉泥”?

毕竟,那时候他还小,只有十岁。

那次他和父亲苟二甫上摩托罗县城,并且还是第一次上县城。

苟二甫带他去县城东北面的“东北游乐苑”见见世面。

那些城里人在风景如画的公园里跳小广舞,打黄皮球,唱“青苹果小调”,当然,还有说书、吹牛或唠嗑啥的。

在“东北游乐苑”里,一堆人在听一个黑镜说书先生讲故事,很受人喜欢。

他和父亲也去凑热闹。

这说书和其他的活动一样,全部都不收费。

否则,父亲苟二甫也不会带他过来,因为乡下人哪里有城里人那个闲钱?

黑镜说书先生所说的,让苟牧大开眼界。

用一句一般人听不懂的隐秘话语来说,就是非常、非常、非常地“义母普累西武”。

那黑镜说书先生追问道,“为什么只掉落‘五片瓦片’,而不是‘五十片’或‘五百片’?”

当时听故事的人都摇了下头,无一能回答。

见众人都回答不出来,这黑镜说书先生回答道,“因为那整个偌大的屋子,总共就只有五片瓦片!”

好多倍的“哇喔!”

当时所有的听众都是一片惊叹声,纷纷点赞、收藏啥的,还纷纷传讯推荐,要家人、朋友、三大姑七大姨等一起来听这奇闻趣事。

苟牧也是,他甚至还抬头看到父亲苟二甫也惊讶得合不拢嘴。

“那该是多大的瓦片啊!”苟二甫感叹。

当时苟牧记得,父亲在感叹之余没有打赏,而黑镜说书先生睁开了双眼,朝他父亲打量了过来。

苟牧当时被吓得一抖,赶紧躲到了父亲屁股后面。

“我x,我还以为是一位瞎眼先生哪!”

黑镜说书先生并没有过来强行要打赏,父子安然离开。

不管怎么样,这黑镜说书先生的讲述大大地开阔了当时少年苟牧的眼界。

从县城回来后,他就努力读书,要考取功名,希望能接触到这些留下伟迹的能人硕士。

可惜,事与愿违。

从县城回来后,老爸苟二甫【一病不起】。

为了让他治好病,家里变卖家产,很快【一贫如洗】。

再后来,家里连给他老人家抓药的钱也没有了,而他老人家也就很快【一命呜呼】。

想起这三个“一”,即使已经到了三十四岁,苟牧也还是心有戚戚焉。

为此,他放弃了考取功名的想法,而是一心一意地务农、照顾母亲和弟弟,有空时则尽量抽些时间读一读书。

这倒不是相信那些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或“书中自有颜如玉”之类的鬼话,而是苟牧纯粹觉得,多读些书,再加上多看多听,能让人变得通透,变得自在,变得明了事理。

随着多读些书、多看多听和自己的琢磨,苟牧逐渐有了自己的看法。

关于陈道明的事情,你可以怀疑陈道明的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你可以怀疑陈道明十岁时能随便翻一翻即能记住和懂得一屋子的书。

你也可以陈道明闭门一年撰写出了《字类通解》这本著作,或是“一个月”乃至“一天”就写完的传言。

那“一口气将人吹成秃头”,或是所谓“茶馆屋顶仅五片”的传言,同样大可怀疑。

总之,你可以不相信这事情如此之夸张,也不相信他那么天才。

但你不能怀疑,这个世界上没有“陈道明”这号人。

因为《字类启蒙》那本书就是陈道明写的,而且那还是苟牧小时候的启蒙书呢!

每每拿起那本书,认真阅读,苟牧就想到这世上有陈道明之为类的惊才绝艳之辈。

而其发出的光芒甚至照耀到了他这荒僻山野小子的心里。

所以,苟牧读起书来不求多,而是必求其义,就像陈道明一样。

毕竟,学问不分先后,也不分老幼。

就是自己的子女,只要年纪到了、有机会,苟牧也想方设法让他们读读书、认认字。

孩子他妈就是因为自己爱读书才喜欢上自己,并且愿意嫁过来的。

当时,她连彩礼钱都不要,还贴了嫁妆的钱。

而自己有这样的妻子,是一辈子——不,八辈子——修来的福气。

或许也是因为老早就翘了辫子的老爸当时在坟头翻了个身。

当然,也苦了自己的老娘【毛家姑】,她老人家已经守寡了好多年。

现在二狗子都能在她坟头打兔子了。

而前头就是二狗子的家。

——

二狗子住在村中央。

说是“村中央”,其实附近并没有什么人家。

因为半山村是一个偏远荒村,才五六十户人家。

它们分散居住在一二里地上,稀稀落落的。

二狗子的房子区位好,到哪儿都方便。

但他的房子本身却是破破烂烂的。

原来本来有六间房,倒了三间,也还有三间。

二狗子就将就住在那三间房里,并且倒了了房子也不收拾。

月光下,二狗子那破烂的房子显得更加破烂。

就是他自家现在住的那间,勉强还能看出一个狗窝模样。

这是因为,二狗子死了婆娘,又没有孩子,连父母也都死了,真正的孤身一人。

即使这样二狗子也怨天尤人,更不无所事事,而是继续耕田,但更多地是和苟牧等一起打猎,或者是独自一人去捉鱼、抓虾和摸螺蛳等。

毕竟,他二狗子个子高,对蛋白质的需要量也大。

对于二狗子这人,苟牧觉得这人不坏,能干些正经事儿。

那就行了。

——

屋子门口,超过一米七五的二狗子看起来身材五大三粗,披头散发,满脸络腮胡子。

现在已经是山里的初冬之夜,他还赤着胸,左胸口下有一撮毛。

他斜靠在一把椅子,脚则搭在另一把的椅子上。

看到苟牧和小旺过来,二狗子赶紧站起来,叫道,“苟牧歌,你过来了?

“这里有张小矮凳!”

“二狗子,我准备去县城一趟。

“去找一找修士,看能不能给我家婆娘看病。

“你准备准备,我们一起去。”

苟牧仍然站着,没有坐下,看着二狗子的反应。

“就这?”二狗子打量着苟牧,问道。

“嗯!”苟牧点了下头。

“小旺,过来!”二狗子朝成年黑狗招手,显然不想搭理苟牧。

小旺呆在苟牧的身边,抬头去看苟牧。

见苟牧毫无动静,小旺不肯离开半步。

“切!”二狗子不屑地看了小旺一眼,然后重重点头道,“好,我去!”

见二狗子答应了,苟牧准备带着小旺离开。

这时二狗子开口道,“苟牧歌,我说你别太执著了,你想的大错特错。”

听到二狗子的话,苟牧停住了脚步,回头去看他。

“世上之人,固有一死。

“就是这鸡啊,鸭啊,鹅啊,狗啊,猪啊,我就没见过没能不死的。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婆娘该死还是得死……”

二狗子絮絮叨叨地以身说法。

苟牧脸色沉静,等待着二狗子的继续。

后者絮絮叨叨地说道:“我婆娘当时也是害病,痛的那个狠啊。

“她满地打滚,当时吓得我魂都飞了出来。我家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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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叫了三天才死,死的时候眼睛都没闭上,真是死得惨,还一男半女没给我留下。

“我说你婆娘给了生了四个,也该知足了,她也可以放心地走……”

二狗子话越说越离谱,苟牧脸则越来越黑。

“二狗子,我想过仨月去摩托罗,你可有兴趣?”

苟牧及时阻止了二狗子的话,那话儿太不吉利。

“你等我一下!”二狗子在身上挠痒痒,一会儿后顺利地从裤裆里捉出来一只跳蚤。

俩手指用力,将跳蚤拧得晕过去。

“你吃我的血,搔我的痒,我就要你的命!”

二狗子两只手指甲一并拢。

啪的一声!

看着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的跳蚤,他脸上浮现出报仇雪恨式的快感。

“你叫我去,我就去!”二狗子继续道。

“过两天到我家去喝喝酒,商议商议,另外我也叫上王麻子。

“去我家前,记得洗澡!”

苟牧丢给二狗子一筒旱烟,带着小旺离开。

“最好别叫王麻子!”

看着前头月光下的一人一狗,二狗子大喊。

——

趁着月色,苟牧离开二狗子家,返回到篱笆院子内,将篱笆院门关上,再来到堂屋内。

就着月光和火光,苟牧在堂屋中央的火塘上从铁鼎罐内打上热水,来到卧室。

卧室简陋逼仄,一张床就占了大个空间。

床板架在俩长条凳子上。

孩子他妈在被窝里躺着,毕竟山村晚上天很寒凉,其体质较为虚弱。

年龄不到三十,孩子他妈就已经形容枯槁,瘦骨嶙峋,只有月光照射下的双眼显得晶亮、透澈。

看到老公过来,孩子他妈脸上露出一丝神采,神情温柔,“孩子他们睡了?”

“嗯”,苟牧把热水放进澡盆里,试了试水温,刚好合适。

抚摸着孩子他妈干瘦的手,苟牧问道,“今天感觉怎么样?”

“没什么,还是和往常一样。

“屎尿都拉在垫帕上了。”

被子掀开,孩子他妈干瘪无肉、瘦骨嶙峋的身子露出,同时一股浓浓的屎尿味传来。

孩子他妈对于大小便已没什么感觉,也无法自行处理了。

以前孩子他妈还可下床,扶着床沿缓慢前行,解决个人卫生问题,但现在要做到这一点都有些困难了。

帮孩子他妈翻过身,将带有大小便的垫子抽开,然后将浑身光溜溜的女人抱进热气腾腾的澡盆里。

澡盆里,女人软塌塌的,苟牧小心翼翼地替女人抹身子。

“辛苦你了,这一年半载的。”孩子他妈有些内疚,“也不知道何时是个头。”

“老婆,没事的”,苟牧应道。

“现在这病也不知什么时候是个头……”女人仍幽幽叹息。

“我想去摩托罗县城找修士,看能不能有希望,我对陶大爷讲的并不全信……”

苟牧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这是这几年来他的心头大事。

现在终于要迈出这一步。

“我们哪还有钱去找修士?”孩子他妈问道。

“实在不行,就把你的嫁妆给当了,”苟牧咬咬牙说道,“因为现在家里也没什么能够拿得出手的东西。”

“你傻瓜呀?!到县城没钱财,我就去帮人干活,找些苦力钱。

“再去找人借借,说不定也有希望。”

苟牧神情很是坚定。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我一切听你的安排,”孩子他妈说到。

“再说,现在阿揭、阿开他们都大了,快要娶媳妇了。

“你恐怕今年还得加盖一两间屋子。”

女人总有操不完的心。

——

半山村,后山初冬的丛林深处。

在小旺的陪伴下,苟牧、苟揭和苟布仨父子出来打猎。

虽然年龄较小,但十一岁的大儿子和自己一样结实,勤奋、懂事。

九岁小儿子,身体瘦弱,但为人机灵。

兄弟俩学习起来很认真,上手也快,不枉苟牧夫妻俩尽量让小孩吃好、睡好并言传身教。

在乡下,十五岁的男孩就要独自狩猎了,但事情特殊,学习打猎不得不更早开始。

两兄弟还算机敏,他俩都知道如何从寻找野兔的足迹、使用和修理弓箭。

虽然力气小,所使用的弓箭弱于成人,但作为打兔子的武器也算够用了。

在父子仨的身边,已经有了七只兔子。

两只是爸爸单独射死的,四只是阿揭单独射死的,阿布则射死了一只,那还是爸爸故意手下留情,让他捡漏。

父子仨已经在丛林里呆了三天,必须返回了,至于收获则算是不大不小。

本身这已经有预计,毕竟带年龄不大的俩儿子过来,是危险重重的事情。

为此,在前来的途中,苟牧特意带俩儿子来到他曾经挖过的一个坑。

苟牧现身说法,教他们为什么要布设陷阱,如何布设陷阱,以及如何避免落入他人落入陷阱里。

否则,就叫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狩猎要至少俩人在一起。

来到了父亲指导、俩儿子亲自动手布设的陷阱附近,走在前面的小旺汪汪地叫了起来。

往前来到陷阱里,那儿竟然有一头大野猪,二三百斤的样子,已经死得不能再死了。

观望过附近的痕迹,看着着坑里的野猪,阿揭和阿布两兄弟想起了父亲在带他们入山前和布置陷阱时曾经说过的话。

“要在野猪经过的路上放一些吃食,将其引诱过来。

“野猪鼻子很灵,也很警惕,不要轻易停留在附近。

“坑的位置你要注意,不要自己掉进去。

“里面的竹尖要有一尺五长,留出的要有差不多一尺。

“每个竹尖要分开一尺,零星排列。

“这样野猪掉下去,不管怎么都能插入它的身子。

“即使运气不好,流血半个时辰后野猪也就死了。”

看着眼前已经死了的野猪,觉得父亲确实料事如神。

那野猪死了大概已经大半天了。

而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将其拖上来并带回家。

按照父亲的安排,阿布先下去,试图将猪拖出竹子,结果力有未逮。

因为竹签一尺多高,超过一个成人。

而且,猪的体重很大,远远超过阿布现在的力量。

后来,苟布想爬上来,同样未能成功。

因为当时阿布已经用尽了力气。

看到阿布那气喘吁吁的样子,阿揭试图弯腰将弟弟拉扯上来。

苟牧阻止了。

“让他自己想办法上来!”

左瞅瞅右看看,苟布从竹坑底部用力抽出一根竹尖。

用竹尖在圆圆的竹坑壁上开了几个孔。

竹坑壁泥土相对松软,难度并不太大。

过了半晌功夫,苟布爬了出来。

见此,苟牧对阿揭吩咐道,“你下去,一个人想办法把野猪弄上来!

“注意不能损坏竹坑。”

阿揭抱起一捆绳子,来到竹坑附近的一棵大树边。

先将一头绑在树上,然后将另一头扔入竹坑。

苟揭跳下竹坑将野猪就地捆绑好,然后,沿着绳子爬上来,苟揭用力拉扯绳子。

野猪二百多斤,对于十一岁小男孩来讲还是过于沉重。

从坑里拉出后,苟揭气喘吁吁,浑身见汗。

“还勉强。

“你应当将绳子扔到树枝上,将树枝用木棍捆扎,那样你就省力了。”

苟牧说道。

“这个我知道,但觉得这头野猪没那么重。”

休息好了的苟揭开心地说。

这几天一家人有口福了。

小旺也有口福了。

家里建房,正要一头猪作硬菜,这野猪也算是及时雨。

吃不完的野猪肉,也可以用来做成腊肉,拿到县城去卖。

这是爸爸已经事先通知了大家的。

这趟过来,大家也隐隐抱有猎取一头野猪的希望,哪知梦想成真。

——

来时容易去时难。

苟牧将二三百斤重的野猪扛在肩膀上。

阿揭走在边上,用力托着野猪,以帮助爸爸省一点儿力气。

阿布则要带着七只兔子和刀箭等工具,重量也不小。

至于小旺,则负责在周围瞭望,注意让大家规避危险。

走了大半天天,仨父子已经离半山村的村落不远。

大家都松了一口气,准备停下来休息。

此时,小旺在前面叫了起来。

阿布起身往前一看,原来不远处有一只野芦花鸡。

“野芦花鸡,好运气!

“刚好给你妈和你阿锅熬汤喝,肯定大补!

“鸡头给小旺,奖励它的功劳,”苟牧哈哈大笑,露出了豁牙。

口水从豁牙处喷出,宛如水柱。

来到村落附近,平平安安,而且也有了收获,让他比较心情愉悦。

但那野芦花鸡听到了后,再看看前来的父子仨,吓得神魂出窍。

可是,它根本上跑不动,还吓得鸡屎都拉出来了!

阿布走在前头,眼疾手快,将这想要逃跑却未能如意的野芦花鸡给抱了起来,丝毫不顾那鸡身上才凝固的血迹,和它那已经被扯掉尾羽毛的丑陋样子。

“爸爸,我要将它带回家养起来。”

阿布说道,因为他一直想养只公鸡,现在来了一只野公鸡,也算不错。

“为什么?已经成年的家鸡都不好养,更何况是一只野鸡?”

苟牧有些疑惑地看着阿布和他正抱着的那只丑陋的野芦花鸡。

“虽然它不漂亮,但聊胜于无,也算为未能养殖提供经验。”

此时,野芦花鸡在怀里稍稍挣扎了一下,阿布更加坚定了自己的心思。

“行,”半蹲着的苟牧起身,“你可要用心哦。”

——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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