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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_第12章 首富的狱中生活

  • 作者:轻步晓风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1 07:49:33
  • 章节字数:4730字

《罪眼》故事21:“天海首富”的狱中生活

天海奈河桥监狱一负责看守邹振义的管教干部日前被双规邹振义狱中生活揭开一角

8月18日上午,天海奈河桥监狱召开干部会议。监狱党委书记魏志兴和监狱长王津葆宣布,某监区教导员韩维阳因“严重违反党纪,严重违反党的工作纪律,被有关部门双规”。

狱警们哗然。一位狱警说,“如果不是因为那个人,他本可以安安稳稳做到退休的。”此言所指“那个人”,就是曾在韩手下服刑的前“天海首富”邹振义。

“朝夕相对”的管教干部被双规

邹振义于2003年5月26日夜被刑拘,同年9月5日被天海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2004年5月19日在天海第一中级法院受审,6月1日被以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虚报注册资本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5天后,在奈河桥监狱工作了20余年、向来“默默无闻”的狱警韩维阳的个人命运,开始与这位天海滩的“大人物”交汇。

2004年6月26日,邹振义从天海市看守所转移至奈河桥监狱关押,剩余刑期一年零11个月。韩维阳被指派担任韩的管教干部,实为专职看守。

邹振义已于今年5月26日刑满释放。时隔近三个月后,与其“朝夕相对”近两年的韩维阳被双规,其中原因引人关注。

30520号“邹正逸”

知情人透露,邹振义收监后很长一段时间,许多奈河桥监狱的工作人员皆不知情。“那时外边都在传邹振义已经进了奈河桥,但我们在档案中查不到他的姓名和番号。”知情人说。一位资深警官透露,大多数监狱工作人员是在网络上看到香港的报道后,才知道邹振义即番号为“30520”的服刑犯人“邹正逸”。“韩维阳这个人很忠厚,嘴巴很紧,我想这是上面选择他执行这项任务的原因。”

韩维阳自上世纪80年代初期即在奈河桥监狱工作,邹振义被移送奈河桥前,韩的身份是某监区中队长,正科级。邹振义入狱前数月,韩被提为副

处级管教员。邹入狱后不久,韩被正式任命为某监区教导员。

在同事们看来,韩被提拔为监区教导员,与管教邹振义这个特殊任务有关。“韩不是那种削尖脑袋往上爬的人,50多岁的人了。”今年1月,作为司法监督机关的天海市检察院监所处接到举报,据称邹振义在押期间享受“特殊待遇”,遂召集奈河桥监狱方面的代表开会问询。

一位与会人士告诉记者,举报来自一些群众和人大代表。“检察院的同志问监狱方面的人:怎么有人反映邹振义在奈河桥照样吃香喝辣,还有‘大哥大’?”监狱方面回答:“对邹振义的教育管理,是管教干部韩维阳执行。他直接向刑务处副主任负责,由其直接向监狱长汇报,其他人无从过问。”之后,此事不了了之。

“改造积极分子”

在韩维阳管教下,邹振义在狱中的表现,有截然不同的版本。从监狱的综合评分看,邹振义表现很好,有望减刑。根据天海市监狱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计分考核奖惩罪犯实施办法》,单月奖分10分以上的犯人可以评为“五好个人”。邹振义在押第一年,月均奖分近20分,全年奖分接近200分(初入狱的前两月不计分)。而全年奖分达180分以上,即可折算为两次立功加两次表扬。

所谓奖分,系根据服刑犯人的思想悔改、遵守纪律等因素,由管教干部打分,向狱政部门报告。狱政部门核查后,对表现突出的犯人,可向法院申请减刑。

约在2005年9月,奈河桥监狱狱政处曾受命起草邹振义的减刑报告。按照邹的高额奖分,他可以减刑一年至一年半。当时邹的剩余刑期已不足九个月,若减刑报告获法院认可,邹可立即获释。“后来,由于香港廉政公署通缉邹振义,邹的‘减刑计划’才没有启动。”知情人称。

狱中享受“特殊待遇”

与高额奖分形成鲜明对比,有关举报信则反映了截然不同的场景。在一份举报邹在狱中享受特殊待遇的材料中,举报者称:“邹振义可以在奈河桥监狱开董事会。”

奈河

桥监狱一位警官告诉记者:“开董事会一说有些夸张。但邹振义在监狱里享有的待遇之好,我从警那么长时间都没见到过。”

经记者多方核实,邹关押在奈河桥期间,一直在某监区严管队,狱方对其活动范围、接触的人都有严格限制。

据称,开始时邹振义还参加一些劳动,具体工作是包装肥皂,但没有几天他就厌烦了。“整天呆在韩的办公室,看电视,打电话。”知情人说,“以后,他被安排当图书管理员。”

或许是因为要减少邹的接触面,犯人们早晨5时半的出操邹可以不参加。奈河桥的监室面积很小,要睡两三个人。但邹一个人就独享一间囚室。服刑一段时间后,“邹就干脆到韩的办公室里起居。那里空调、电视、DVD、音箱、冰箱、沙发,应有尽有。”知情人说。

一般犯人一个月有一次与亲人会见的机会,且有时间限制,一般都安排在监狱的“会见大厅”,负责管教的警官对每次会见均须记录和监控。但邹振义“会见”之频繁令人咋舌,有时高达每邹八九次,且不在“会见大厅”进行——“在监狱开董事会”一说即源于此。

针对举报中反映邹振义带手机服刑,监狱一位警官说,邹从看守所到监狱,一些个人物品都要暂时扣押保存,不可能把手机带进来,“如果他使用手机的话,我们认为他只可能是使用了韩的手机。”

“对邹振义的这些特殊待遇,不是韩维阳这样的管教干部可以提供的。监狱长都没有这个权力。”奈河桥监狱警官说。

天海市监狱总医院的医官们说,当初邹还在市公安局看守所时,“每次来看病,我们事先就得到通知,所有其他的病犯门诊全部停诊,就为邹一个人服务。”而邹所谓的“病”,往往不过是些伤风、感冒而已。

另外,在“隐身”三个月之后,出狱不久的邹振义再次“走入”公众视野。来自多个渠道的消息显示,邹振义再次因“协助调查”而失去自由。此时,距离这位前“天海首富”出狱,为时仅三个月。该消息尚未获天海权威部门证实。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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