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星小说网 > 架空历史 > [女穿男]西汉皇子升职记

第 443 章

  • 作者:六月飞熊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时间:2024-04-29 00:41:20
  • 章节字数:5210字

而与抛光后的宝石和可以作为战略物资的糖块相比, 大汉的织物带给巴拉赫姆的冲击是最强烈的。

衣食住行。

相较于后三者的投入成本,衣着是最简单也最能证明财力品味的东西。而与小巧玲珑的珠宝相比,大面积的衣料所带来的冲击感无疑更强。尤其是在公元前的生产力下, 只要远远地瞧上一眼就能断定对方是否值得深交。

罗马的卢坎在《法尔萨鲁姆》里用西顿的罗襦来衬托艳后的绝世美貌, 而到斯塔西的《短歌集》里也是用赛里斯的绸缎来描述皇袍的高贵优雅。

安息的风格比罗马奢靡, 所以看到巴赫拉姆的眼睛里流荡着丝绸般的光彩时, 他就知道这事成了, 而且还是递到王都也没问题的大成特成。

“穿在身上跟没穿似的。”巴赫拉姆将自己裹进样品的缎里。若非上头缀有珠玉,他还以为自己穿得不是布, 而是天上的云。

汉代的丝织物在精细度上已经接近现代的织物,并且因桑蚕较之现代的桑蚕更为瘦小, 所以比现代更易做出那种薄如蝉翼的感觉。后世检测马王堆与新疆汉墓的出土布上含有一定的无机质铜、汞、钙, 断定那时就已掌握了织物的轧光技术。www.zcwok.com 传奇小说网

古罗马以“软黄金”来形容丝绸一是因为丝绸的价格贵比黄金,二是因为它所拥有的金属光泽让羊绒物与亚麻物都为之失色。难怪在丝绸风靡罗马城后,老普林尼会抱怨那群达官贵人让赛里斯与安息赚了太多黄金, 最后逼得元老院出手遏制一磅卖到六十金币的赛里斯绸。

顺带一提, 那时的罗马军人年收不过120银币,www.youxs.org。

“所以这是怎么做的?”都说好衣养人。巴赫拉姆在泰西封那儿没少被讽毫无品味的大老粗, 但是看着身披汉绸的自己, 他居然从占了一半大胡子的脸上看出文雅的底蕴:“马尔基安纳能复刻这种纺织品吗?”

约雅斤的脸上露出难色:“总督,这不是羊毛和亚麻,而是汉朝独有的材质。”

巴赫拉姆知道这群犹太人永远不缺绝妙的点子, 所以向约雅斤提了个为难人的要求:“能买到生产这种材质的植物吗?”

约雅斤:“……大汉的疆域非常辽阔, 而我只在大汉的王都呆了几月,所以不知生产这种特殊材质的植物在哪儿,以及要用何种方式将其制成华美布料。”

“是吗?那还真是可惜啊!”巴拉赫姆将身上的汉绸轻轻拿下,发现它在正面的阳光下愈发华美。

约雅斤想将其叠好却晚了一步。

巴赫拉姆将绸缎展开并观察上面的纹路是否可以混入本土织物, 遗憾的是大汉的绸缎有着极高的经纬密度,即使是让手指最巧的妇女过来,也很难把羊绒或麻料混入其中,补成一件巧夺天工的拼接衣物。

更可气的是那默默缩手的犹太人在一旁小声补充道:“大汉的织物也不只有价高的丝织品,还有与安息类似的亚麻物与毛织物。”

被抢答的巴赫拉姆明显有些挂不住脸,于是想挑汉绸的错处:“又轻又薄的也不防风,只能在家里穿穿。”

这下轮到打腹稿的约雅斤来挂不住脸了,心想你上战场也不穿着家里的累赘常服。

脆弱?

易脏?

那是丝绸的消费者会考虑的事吗?说这话就好比去问el的产品为何不能水洗、容易脱胶,本质上是效仿权贵的中产把权贵的日用品当成可以宝贝的物件,和国内供着皇家御赐的臣民没有任何区别。

所以奢侈品就没有意义吗?

当然有啊!

一能贩卖优雅的概念来收割财富,二能像Hermès把拉链引入箱包的设计般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

总之看事物的角度不同,你对奢侈品的理解也截然不同。

就好比是鲁儒见到刘瑞改进纺织与珠宝工艺就联想到象箸之忧,而刘瑞想的是可以借此创造就业与出口商品,用“易再生”的绸缎去国外交换“难再生”的金属。

巴赫拉姆在嘴上讨得一时之利后也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有多么的小家子气,于是用转移话题来找台阶下:“你既然对大汉的情况这么了解,那便做个总督助手吧!”这在安息已经算是不小的官,相当于大汉藩王的中大夫,虽不掌握实权但却靠近权利。

经此一遭,约雅斤也勉强进入文官团体,算是从自由民逆行成下等贵族。

“过几日你随我去泰西封见万王之王。”巴赫拉姆在起身的同时没有扫过华美的绸缎,而是存着方形糖块的陶瓷罐子。

约雅斤从大汉带来的商品里最有价值的是丝绸吗?

从市场竞争力的角度看丝绸更有交易价值,但要是从军事与民生的角度看,那绝对是舍了丝绸也不能让糖块离开安息市场,因为他是最易储存且方便携带的战略物资。试想一下,安息的军队若是换成糖块来提供能量,行军时间与开销肯定可以砍去三分之一,更别提在商业交流里,糖块的流通性与白银相等,是能突破文化障碍的衡量标准。

唯一的问题是大汉可以向安息出口多少糖块,以及汉人真正想要的安息货物是什么。

“你在大汉呆了几月,应该是对汉皇的喜好略有了解。”如果能花小钱占到国际贸易的一点便利,那以粗人自称的马尔基安纳总督并不介意变得体贴:“咱们这儿有什么是他喜欢的?”

面对来自约雅斤的困惑眼神,巴赫拉姆暗骂这个犹太小子故意装傻:“黄金、美女,马尔基安纳的宝马……总之那位大汉的皇帝喜欢什么,我也好送点回礼以展示安息的地大物博。”

约雅斤的困惑还真不是他故意装傻,而是他与刘瑞相处的那几天里也没摸清对方到底喜欢什么。

美女?

大汉有上千万人口呢!而且还从匈奴手里抢到西域。只要刘瑞有那意思,从南到北的美女都愿嫁给这个年轻英俊的大汉皇帝,也不至于让长寿殿里的太后天天念叨膝下空冷。

美酒?

他只在大型宴会上见到刘瑞饮用酒水,基本是用嘴唇碰下就算成了。

至于通俗的黄金华服……前者倒是可以聊聊,后者就是关公面前舞大刀——自不量力了。

思量许久的约雅斤终于从记忆的犄角旮旯搜出刘瑞嘴上承认的某样爱物:“他挺喜欢看书的,也很喜欢写书听书。”

“原来是文士啊!我懂,我懂。”巴赫拉姆露出一副“可以理解”的表情,毕竟在泰西封那儿,上至安息的万王之王,下至宫殿的禁军守卫都观看希腊剧目,前者若是兴致来了还会上台表演几句。这么看,大汉的皇帝也是文化人呐!

巴赫拉姆的眉头松了不到一秒又紧紧皱起。

没办法,马尔基安纳在历史上就是多灾多难的代名词,安息将其吞并也是近几年的事,所以从建筑到文化都遭到战争的疯狂蹂躏。

你让他给汉皇送书?

你咋不让他给汉皇表演他都听不懂的《酒神的伴侣》(这是安息最受欢迎的希腊剧)呢?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快捷键 enter) 下一章(快捷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