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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晓雾将歇:2

  • 作者:昶寒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3-09-24 16:19:09
  • 章节字数:19730字

长庆十三年,六月三十日,齐朝西北金城。

金城太守率领着一众官员在西城门迎接当朝太子的到来。

太子从春三月开始便出巡边疆,半个多月前才从玉门关启程回京。

虽然如此,但是金城官员早已听说沿途不见太子的消息,更何况这两日他们收到了一件令人震惊的消息——玉门关的一家客栈里发生一桩轰动的命案,二三十人竟一夜之间被人杀害,唯独一个店小二躲在马棚一夜免于一死。

先前,金城官员已经听说太子秘密留在玉门关,招募众多武林人士,他们当时便为之担忧,更没想到会出现云来客栈一案,如今沿途不见太子本人,他们更是提心吊胆,生怕受到牵连。

“太子不会真有事吧?”一个官员问着另外一位官员,“一路不见他的身影,莫非他真在那家出了命案的客栈里?”

“胡说八道,太子吉人自有天相,贵不可言,怎会有事?”那位官员瞪了他一眼,之后又一直盯向前方,等着太子队伍的到来。

其实到现在,官员们对云来客栈一案的消息都是来自于江湖,一切也只是道听途说,具体怎样,他们一概不知。

想去派人打听,却不知道该从何打听,因为很多内幕都没有公之于众,就连参与办案的官员都被单独隔离起来。

性质如此恶劣的案子到如今就连通缉告示都未曾下发,只是江湖上传闻说凶手是一位戴着面巾的男子,众人对此实在感到一片迷茫,为何不公布案件内情?是因为此次案件涉及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上一次,众位官员有这般无措之感时,已经是长庆二年的时候。

清晨时分,金城下了一场雨,虽然不大,但好在让午后的气温不过于炎热,大臣们等待太子进城也不是那么痛苦难熬。

终于,太子队伍阵势隆重地来到了城门外,金城太守上前迎接,走到最前面的金銮马车前,率领着众位官员叩首行礼。

“金城太守刘言拜见太子殿下,太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后面的官吏也随声附和着,那一句“千岁”整齐划一,同起同落。

皇帝膝下的皇子除了太子,也就只有一个年幼的庶出三皇子,而现在皇帝已年近四旬,身子骨算不上康健,作为一个个忠心耿耿的大臣,他们自然是希望太子安然无恙,不要有什么变数。

半饷,金銮马车里传来动静,只见帘子从内掀开,走出了一位气宇轩昂,气势不凡的男子,正是当朝太子——赵景云。

太子一身杏黄色绣蟒华服,戴着镶金发冠,腰配玉环,神色凛然。他高大的身躯正立在马车车舆之前,全身上下散发出一种威严的气势。

众官员将头压得更低,只听见太子嗓音洪亮地说道:“众卿平身。”

众位官员这才松了一口气,纷纷叩谢起身。

太子看着大臣们一个个神色如释重负,也微微舒展眉眼,说道:“本宫先前偶感风寒,不宜露面,有劳众卿挂念。”

前几日在路上时,金城官员派来的使臣和医官一个接一个来到太子队伍前给太子请安,想当面见到太子本人,确定太子是否安然无事,却都被驳回。

太守刘言率先拱手一拜,回应道:“殿下万金之躯,为殿下牵挂效劳乃臣等本分职责。”

太子满意地点了点头,说道:“有劳众卿迎接,本宫这就进城。”说罢,太子重新回到马车里,众官员见状,立即为太子的队伍让出了一条宽阔的道路,让队伍风风光光地进入金城。

“虽然太子才过加冠之年,但当真是气势非凡,颇有昔日太宗皇帝的风采。”众位金城官吏私下纷纷议论赞叹着。

“也不知未来的太子妃是谁家姑娘。”

“你没听说吗?听说陛下很是中意杨侍郎的女儿。”

“就是那位和王炳有过婚约的杨姑娘?”

“杨姑娘知书达理不说,而且主动请命退婚王家,可想而知就是一位有主见的,这样的女子成为太子妃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那些官员们纷纷点头,开始盘算如何巴结未来太子妃的母族,这样定能前途无量,让家族屹立不倒。

金城离宫,尽显皇家气派,太子端坐在主殿之中,有一位壮汉正立在他的身前。

壮汉不是旁人,正是言信,只见他神色颇为担忧,对太子说道:“殿下,二十二日时玉门关里已经动手,只是属下实在不知道云来客栈被血洗的消息是如何走漏风声的,包括那个店小二早已被控制起来,没让他声张此事。”

此时,太子身旁的一名约莫二三十岁的谋士开口说道:“很简单,有人侥幸逃脱,而且可能就是凶手,以侥幸者身份四处张扬,贼喊捉贼。”

谋士轻轻摇着手中的羽扇,语气颇为傲慢,又道:“只是他未曾想到,官府直到现在也还没有下文抓捕他所想嫁祸的人。”

此人名叫陈幻,是太子身边的谋士之一。

言信瞅了陈幻一眼,并未理会陈幻,他向来不喜欢陈幻高傲的神情,而且陈幻说话总是阴阳怪气,让直肠子的他听了很是不舒服。

太子开口说话,嗓音低沉浑厚,说道:“吩咐下去,细细追查此案,一有线索便立即汇报。”他抬头望着言信,又问道:“令楷那边可还好?”

言信知道太子的意思,回答道:“一切顺利。”

此时陈幻再次开口,说道:“令公子做事向来稳妥,定不会辜负殿下所望。”

言信又不悦地瞅了陈幻一眼,陈幻装作没看见,只是自顾自地摇着羽扇。

太子颔首默然,半饷,他轻笑一声,说道:“多亏他设计,这才让皇后吃了一个哑巴亏。”

“那一夜我被引走,回来时发现客栈里的那些侠客的确只是昏迷过去而已,却不想后来他们都死了。”言信细细回忆着说道,神色甚是凝重,“原先我们安排在客栈周围的东宫禁军也尽数昏迷过去。”

那一夜,言信被一位黑衣刺客引走,追赶刺客时他与戴着面巾的遇仙男子擦身而过,他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这是一招“调虎离山”之计。

等他再赶回客栈的时候,发现那些侠客都已经倒在地上,他上前试探一番,确认那些侠客只是被迷药迷晕,并无死亡。同时,他还发现自己原先安排在云来客栈周围的东宫禁军也都被人悉数击晕受伤。

太子微微点头,说道:“依言信所言,回去的时候那些侠客只是昏迷,如此看来,此案真凶定不是遇仙,那些侠客若是因为功夫不如他人而死倒也罢了,可如今却是死的不明不白,当真是可惜。”

说着,太子敛了笑意,他看着前方,凛然道:“原本以为遇仙会杀了那些刺客,这样就能让皇后知难而退,在遇仙和她长期维持的各门各派之中,她必须做出一个选择。”

陈幻颔首,道:“的确,若是那样,我们就能让皇后不得不放弃遇仙,不过照现在的趋势发展下去,遇仙和各门各派的梁子也算是结下了。”

太子点头,眉头依旧紧锁着,说道:“我们安排在客栈周围的人居然尽数昏迷,想来只有锦衣卫的那位才会有如此手段。”

言信颔首,说道:“能以一己之力击晕十余位我们东宫禁军的人不多,想来定是锦衣卫那位从未露过面的仪鸾。”

太子不语,他甚是忌惮仪鸾,如果真到鱼死网破的那一日,这样的一个人可谓是心腹大患,有朝一日必要先除之而后快。

陈幻说道:“殿下和李将军无需担心,那仪鸾虽然武功高强,但天下武功高强之人也并非只有他一人,如今我们也见识了,遇仙的功夫不减当年,仅凭两人就可以击败那么多各门各派的弟子。”

说着,陈幻又看向言信,说道:“李将军辛苦,此次任务顺利完成,将军你功不可没。”

言信只觉陈幻的口吻讽刺至极,脸上还是那一抹浅浅的笑意,让他心里愈发不舒服。

言信姓李,是太子生母惠贤皇后的母族之人,现任东宫禁军将领,素以孔武有力闻名,性情耿直,与陈幻早已互看不爽。

陈幻又对太子说道:“殿下放心,真相定能水落石出,如今这一局,是殿下赢了,而且是一个很好的开始……”

太子颔首,端起一杯茶水,喝了一口,只觉茶香四溢。

这的确是一个很好的开始,让皇后知道,他羽翼渐丰,能够与之匹敌,已经不再是当年任其算计的孩童。

太子放下茶杯,开口说道:“当务之急,我们得继续拉拢遇仙,并且查清楚云来客栈的真相,还遇仙一个清白,向他们示好,也算是向武林各派示好。”

……

玉门关以东,前往金城的官道上,一辆马车正在行驶着,车前两匹一白一棕的马被一位充满朝气的女子吆喝着。

“令歌,照这个速度,再过四五日我们就能到金城了。”女子回过头看向车内。

只见车里面坐着两位相貌俊美的男子,两人皆身着白色衣裳,气质不凡,仿佛画中人一般。

抱剑而坐的令歌闻言点了点头,然后他看了一眼旁边的林楷,发现林楷似乎没有听见,只是正拿着一本书悠然地认真专研着,同时,林楷的身边还放着好几本书籍,尽是一些令歌不看的古典政论。

前几日离开玉门关前,林楷问起令歌:“令歌少侠,你身上有银两吗?我想跟你借一些钱,不做别的,买几本书。”

令歌摇了摇头,道:“我没钱,你要买什么书?我请小石替你买。”

“我写下来,等我有钱了再还你们钱。”

等他有钱?他又要去行窃吗?令歌心想着。

“二位放心,你们救我一命,我不仅会还你们书钱,而且连同之前的房钱和糖葫芦钱一笔勾销,我这人一向知恩图报。”

令歌看着林楷真诚的双眼,点了点头,又问道:“为何看书?”

只听林楷一腔诗意地说道:“学不可以已,况且,一路上看书还可以打发时间。”

令歌心觉有理,便答应了下来。

马车上,林楷将书本一页一页地仔细阅读,然后翻过,很久之后,他才放下手中书本,姿态闲雅地转头望向车外。

只见在马车外,两旁的树木正向后飞驰而去,林楷感受着清风往车窗里涌进,将自己轻束的发丝吹拂着,白色宽松的衣袍也浸在风里,驱逐炎热,舒服惬意。

不知为何,林楷蓦然回头,竟发现那会还在抱剑闭目养神的令歌此时正在看着他。

林楷有些意外,他下意识轻轻地挑了一下长眉,随后桃花眼含笑地看着令歌。

令歌清冷的神色闪过一丝变化,随即转过头去,看向车窗外,并未理会林楷。

林楷见状笑了笑,重新回过头看着马车外的风景,他内心暗笑着,虽然这位神清骨秀的少侠从离开玉门关开始就没有再主动与自己说过话,不过每当自己需要换纱布上药时,令歌还是会主动上来履行义务,并且运功为自己疗伤。

时不时,自己与他说话,他也会回应自己,如此看来,自己在令歌心里的印象还不算太糟,林楷心想着。

林楷望了望天色,叹道:“天色不早了,是时候该换药了。”说罢,他又转头看向令歌,面带微笑,“有劳令歌少侠。”

令歌颔首,说道:“等一会停下休息的时候再换。”

林楷应了一声,又悠然地望着车窗外。这几日他的伤口已经不再疼痛,除了药物疗效甚好,也少不了令歌对他的悉心照顾,时不时,令歌还会用翎羽心法替他疗伤。

一想到这,林楷微微地扬起嘴角。

看着林楷的背影,令歌开始内心暗叹,此人看上去文质彬彬,实在很难和《洛阳时下新文》里的飞贼联系到一块,可是偏偏在那日的拷问之下,林楷说自己是洛阳大名鼎鼎的飞贼,机缘巧合知晓遇仙山,这才铤而走险到遇仙山行窃。

“你究竟是何人?为何来遇仙山行窃?你有玉宁铁匕首,你是宁州人?”辰玉审讯道。

“匕首是我盗来的,我是洛阳城数一数二的飞贼,偶然听闻遇仙山,便好奇前来行窃。”

所谓知人知面不知心,大概就是如此。

按照林楷的说法,他是洛阳飞贼,在白栈期的箱柜里面一阵乱掏,的确拿走了首饰,同时也意外地拿走了令牌,他并不知道令牌意味着什么。

“为何盗走令牌?”

“当时匆忙随手拿的,这令牌能做什么?”

至于云来客栈前楼那些侠士自然是冲着他而去的,不知是谁走漏风声,洛阳飞天大盗在玉门关,昔日林楷盗窃太多达官贵人的珍宝,仇家无数,于是那些达官贵人买通的侠客们纷纷聚集云来客栈,前来寻仇。

“云来客栈那些人为何要杀你?你一个飞贼怎会有这么多仇家?”

“只怪我盗窃无数,得罪的达官贵人实在太多。”

“所以你才招募侠士?为了自保?”

“对,只可惜最后价钱没有谈拢,好在遇上了你们,可以以一敌百。”

林楷还有一位壮汉同伙,可惜有福同享有难不同当,那人见大事不妙便先行逃离了云来客栈。

“你的同伙呢?就是那位壮汉。”

“跑了,应该还把我的马也牵走了。”

经此一劫,现在的林楷可谓是一贫如洗,一路上的开销只能由辰玉支出。

辰玉心中暗恨,下定决心必须把林楷抓上一起前往洛阳,最后把他交给洛阳官府,为民除害!

当然,这是林楷不知道的。

“前面有一片林子,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我们今夜就在那休息吧。”辰玉的声音从车外传来。

“好。”林楷和令歌异口同声地回应道,两人互视一眼,并未说话。

辰玉回头看了他们一眼,而后悄然一叹,继续驾着马车前行。

进入一片树林以后,辰玉驾着马车找到一片宽阔些的地方,最后将马车停了下来。

辰玉对令歌说:“令歌,这里交给你了,我去捡一些木柴回来。”

令歌颔首,说道:“好,师姐放心。”

虽是炎夏,但树林里始终要凉快些,令歌决定给林楷换好纱布和药后,带着他一起下去透透气,这样对伤势恢复也是有好处的。

准备就绪后,令歌拿着白色纱布坐在了林楷的身边,林楷看着一脸认真的令歌,当即坐直了身,由其摆布。

令歌暗叹,这人愈发懒惰,前几日还会自己主动脱下上衣,如今全由他亲自动手。

无奈之下,令歌只好硬着头皮解开了林楷的衣带,脱下衣裳,让其上身赤裸出来。

随后,令歌冷着一张脸,两三下便拆完了林楷身上的纱布,再用棉布蘸酒,洗净伤口,抹上药膏,最后极快地缠上干净的纱布,整个动作行如流水,一气呵成。

“去透透气,对伤口恢复有好处。”令歌一边对林楷说道,一边背上明秋剑。

虽然令歌的嗓音还是冷冷淡淡的,但林楷甚是乐意,当即点头应道:“有劳令歌。”

说着,他就伸出手,示意令歌搀扶自己离开马车。

令歌一愣,却不得不照做,搀扶着林楷缓缓地下了马车。

令歌打量了一番林楷,发现林楷虽然比自己高一些,但穿着自己的白色衣裳倒也合身,只见林楷翩然俊雅,目如朗星,侧脸的轮廓坚毅又不失温柔,一头长长的黑发微微散乱在白衣上,像白纸水墨一般,赏心悦目。

林楷本就是一位翩翩公子,温润如玉,如今受伤,现下还带有一种病弱之感,像一块易碎的宝玉,令人珍惜不已。

走在这树林间,令歌发现这里的景色虽然差遇仙山很多,但他依旧能找到还在遇仙山揽月崖的感觉,一缕浮云一缕清风悄然飘过,令人舒适。

两人一起在周围转悠着,脚下的泥土干净松软,耳边有着声声鸟鸣。

此时,林楷主动开口唤道:“令歌。”

令歌听见林楷叫唤自己,于是偏过头疑惑地看向他。

只听林楷问道:“遇仙山是什么样子?”

令歌没想到林楷会问这个,一时他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索性反问道:“你不是去过吗?连山上的捷径小道都清楚,又怎会不知道遇仙山是什么模样?”

林楷讪讪一笑,说道:“虽然如此,但当时过于匆忙,也就路过山上的几处地方,没记得太清楚,”林楷话锋一转,“不过,好在我记住了你。”

令歌闻言,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像一滴水滴入平静的湖中,掀起涟漪却转眼消失,不知去向。

经林楷的提醒,令歌想起了一个困惑他许久的问题。

“那日在云来客栈,你是如何认出我的?”

那日的令歌戴着面巾,林楷又是如何知道戴面巾的他和在遇仙山未戴面巾的他是同一个人?令歌疑惑不解。

令歌话音刚落,他便发现林楷的一双桃花眼骤然浮现笑意,直直地望着他那一双困惑的杏眼,只听林楷用含笑的嗓音回应道:“方才我不是说了吗?我记住了你。”

愈往后说,令歌便发现林楷的笑意愈浓,林楷说道:“记住了你,就是记住了你的一肌一容,一颦一笑,所以哪怕你戴着面巾,我也能认出你。”

林楷发自内心承认,令歌的容貌此生难忘,遇仙一趟倒是值得。

令歌听林楷这么一说,迷迷糊糊地有些相信起来。

“同样,我也有一个问题想要问问令歌。”林楷一脸欣然地看着令歌。

“你说。”令歌点头应下。

令歌并不知道林楷会问什么,只是林楷一开口,他便后悔不已。

“为什么店小二和辰玉师姐都那般看着我们?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那般?那般又是哪般?自己怎么会不明白?

令歌流转目光,尽量掩饰内心的五味杂陈,只是面对林楷一脸求知若渴的模样,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大概……”令歌有些踌躇不决,内心仿佛有千军万马奔过,“大概是因为看我们……看我们俊俏。”

话音刚落,令歌唰的一下脸红起来,立刻转身离去。

林楷愣在原地,半饷,他爽朗地笑出了声,看着令歌匆匆离去的步伐,他迈出脚步跟了上去,并笑唤道:“令歌,你等一下我。”

令歌全当没听见,只是自顾自地大步往前走去,他真希望林楷信了自己方才之言。

千万不能让林楷知道真相,否则自己真的可以骑上雪君冲回遇仙山了。

不久,辰玉拾了一些木柴回来,她发现林楷和令歌的神色可谓是截然不同,一个如沐春风,一个又是一副翎羽心法发功的模样。

辰玉不免疑惑起来,于是问道:“令歌这是怎么了?”显然,这是对着林楷问的。

“令歌大概是饿了,对吧?”林楷微笑着看向令歌,并未提起方才发生的事。

令歌看了林楷一眼,只见林楷眼底尽是似有似无的笑意,仿佛洞悉一切,于是他又赶紧看向辰玉,颔首应了一声。

“干粮不就在车上吗?自己拿了吃便是。”辰玉嘀咕起来,内心只觉事有蹊跷。

简单地用过晚饭之后,天色渐黑,令歌帮着辰玉生起了火,之后三人便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

辰玉坐在火堆边上,借着火光开始研究着路线以及沿途遇仙的势力分布。

“也不知道他们可还安然无恙……”一想到这,辰玉便瞪了一眼林楷,只见林楷正倚坐在一棵树旁,看着手里的书籍。

不知为何,林楷只觉倏然一冷,他抬起头看了看四周,正好瞧见辰玉正极为不友善地望着他,目光中仿佛有万箭齐发,让人无处可躲。

一时间,林楷不由地倒吸一口凉气,微微摇头,赶紧偏过头去继续潜心看书。

而令歌则倚着旁边的一棵树,抱着明秋站立着,他不动声色地看着认真看书的林楷,不免开始内心起疑。

说来也奇怪,林楷虽然一直随身携带着那支长箫,但却没见他吹奏过,他只是一股脑地低头看书,也不知他为何这般潜心认真。

真的只是为了消磨时间吗?

令歌微微一叹,他回到马车上,将自己的《洛阳时下新文》拿了出来,然后又回到树下,手臂夹剑,双手拿书,开始翻阅起来。

他着重去看洛阳飞贼的篇幅,书上关于洛阳飞贼的内容并不多,只说此人轻功卓绝,黑衣面具,穿梭在黑夜之中,且心思缜密,让官吏十分头痛。

根据书上的内容,此飞贼专门盗窃达官贵人之家,若只是盗窃一般财物也还好,可这飞贼偏偏还盗走了一些可以要了那些达官贵人身家性命的东西。

洛阳城中一位七品官吏家中夜晚被盗,第二日,城墙上便悬挂着一匹进贡的云锦,上面还贴着一道横幅——“七品官员吕大人,家财万贯,云锦数不胜数,特取一匹供吾等寻常百姓观赏。”

云锦价格斐然且珍贵稀少,千金难求一匹,宫中都供应不足,更何况一位七品官吏?七品官吏的俸禄使用云锦实在是过于奢侈,可想而知这位官吏在洛阳吃了多少油水。

而后,这位吕大人自然而然便因贪污罪名被撤职查办,像这样的官吏还有好些,或多或少皆是拜飞贼林楷所赐。

不知为何,看到这里,令歌开始相信这是林楷做得出来的事。

林楷看上去风度翩翩,彬彬有礼,实则眼底下藏着的却是不羁于世,不愿受礼节拘束,令歌心想着。

此时,林楷有些疲倦,于是放下书本,下意识地看向令歌,他眉目一挑,发现令歌正津津有味地看着手里的一本书。

一时间,林楷好奇不已,像令歌这样清俊飘逸,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会看些什么书,于是他站起身来,缓缓地朝着令歌走去。

等到令歌察觉时,他已经悄然来到了令歌的身旁,并将头凑了过去,端详着书上的内容。

令歌因林楷突如其来的靠近而变得不知所措,他想站远些,可是发现林楷正在看着他手里的书,这该如何是好?

仔细想来,看书而已,好像也没什么。

正当令歌稀里糊涂想着的时候,林楷突然偏过头,一双眼睛似黑夜般深邃,直直地看着令歌,问道:“令歌,这是什么书?”

“啊?”令歌有些没反应过来,只因林楷偏过头之后,他们两人的脸庞离得颇近,自己的鼻尖差一些就可以抵在林楷的脸颊上,似乎能清晰地感受到彼此的一呼一吸,这一切不免让令歌变得愈发迷糊。

林楷看着令歌如星辰一般明亮的眼睛,以及白皙洁净的脸颊,久久没有注意到自己的失礼,半饷,他才回过神离远了些。

只听林楷清了清嗓,又问道:“我说,令歌你看的这是什么书?看上去很是新奇有趣。”

他没看过吗?令歌原以为这本书在洛阳城应该很有名,毕竟八卦轶事谁都爱看。

令歌合上书,将书的封面向林楷展示了一番,上面还印有“洛疏风”这三个字。

“《洛阳时下新文》,你没看过吗?”

“我在洛阳这么多年,的确从未见过这本书。”林楷摇了摇头,他也甚是疑惑,清飖书局有过这么一本书吗?

“写这本书的人是谁?”林楷问道。

令歌微微摇头,说道:“书上没有写明作者。”之前,令歌便将书本翻来覆去数遍,都没有发现写书人的名字,莫非是洛师伯自己写的?

“也罢,想来写这本书的人是不想让他人知道自己的身份,的确有意思。”

林楷笑了笑,他回忆起来,隐隐约约能猜到是谁——一个蛮有天赋的小书童。

令歌颔首赞成,这本书不仅有意思,还帮他知晓不少有关洛阳的事情,不过细想回来,面前的林楷才是地地道道的洛阳人,自己应该多问问他才是。

“你……”令歌有些犹豫,想着有些失礼,于是又改口说道:“林公子……你能否看一下这书上的内容可有出入?”

林楷含笑接过了书本,说道:“当然。”

林楷一边翻着书,一边说着:“其实你想知道关于洛阳的事情,可以直接开口问我。”

“好,”令歌点头应下,“多谢。”

“你不必唤我林公子,可以唤我阿楷。”林楷又说道。

令歌闻言眉头一紧,他和林楷相识不过数日,而且两人都还称不上朋友,如此称呼,他实在开不了口。

林楷见状,也并未为难令歌,只是笑道:“无妨,你怎么叫都行。”

这么几日相处下来,林楷知道令歌面子薄,是一位不谙世事的江湖小白,而且性格慢热,十分有趣。

一想到这,林楷的嘴角就不免扬起笑意,可是当他翻开书的某一页时,他整个人脸上的笑容却有些僵住。

令歌见他神色微变,于是凑过去看了一下,发现正是洛阳新秀诗人令楷所作的两首诗。

“这位叫‘令楷’的诗人和我们差不多大,诗写得也很好,你……”令歌再次犹豫了一下,“林公子你可有在洛阳城中见过他?”

其实在路上令歌已经想好,等到了洛阳,若是有机会,他就请令楷替自己的那把折扇临摹上一首诗作,最好就是那两首诗里的其中一首。

林楷闻言,长眉微挑,回应道:“见过几次,徒有虚名罢了。”

令歌听林楷这么一说,不免微微皱眉,他说道:“虽然我不是对诗词专研不深,但是我懂诗词的几位师姐都对他赞赏有加,你为何说他是徒有虚名?”

林楷见令歌一脸严肃认真,立即敛了敛自己的悠然神色,辩解道:“我的意思是,以这位令公子的名气,能被令歌你赞赏,是他的荣幸,我没有说他不好的意思。”

说着,林楷便翻过了这几页,他看向令歌,问道:“令歌你觉得他的诗作如何?我瞧你还挺喜欢他的。”

令歌思忖半晌,说道:“他的诗作有血有肉。”

林楷一笑,他不曾想过是这样的答案,于是追问道:“有血有肉?何以见得?”

“有壮志凌云,也有伤春悲秋,这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才能写出的诗作。”令歌回应道。

林楷闻言,深邃的眼眸中闪过一丝光亮,他笑个不停,睫毛在脸上留下的阴翳开始微微地颤动着。

“令歌说的极是。”

令歌正想问林楷为何而笑,却听见不远处的树林里传来一阵声响,让他当即警惕起来。

辰玉起身说道:“你们在这等着,我过去看看。”

此时天色已经渐黑,火焰愈发耀眼,树木在此时也渐渐化为一道道阴影。

看着辰玉往声音传来的方向走去,令歌感到担忧,此处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会不会出现什么强盗劫匪?一想到这,令歌便紧紧地握住了手中的明秋剑。

同时,他手上的玉鹤手链也在夜中愈发明亮,似是要划破黑夜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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