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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跟那国外杂志的模特似的

  • 作者:萝兹萝丝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4-01-04 12:03:10
  • 章节字数:5192字

“青年农场,五分场七连队,你要是去查,就能查得到,请你不要用这种怀疑语气跟我说话,我不是你手下的兵。”更不是犯人。

易小秋感觉到那种让她不舒服的眼神又落在了她身上,语气硬邦邦的。

她丝毫不知道季舒晏此时心里的波涛汹涌。

果真是她!

季舒晏想不通,她是故意装作不认识他,还是真没认出来他?

可看着也不像装的。

季舒晏还不知道有一种病,叫面孔遗忘症。

易小秋的脸盲症还真不算严重,但也不轻。

易小秋坐在后座上,心里别提多恼火,刚才带她下车产生的那点儿好感顿时消失得一干二净。

季舒晏看着她那张气鼓鼓的脸,怀疑自己想多了。

可是,易小秋的行为实在是太可疑了。

如果有人救他一条命,他是一辈子都会记得那个人的模样,绝不会有忘记那人。

说起来这几个月他忙着追人,信都没往七连队寄。

易小秋可不知道他心里在吐槽。

“还走不走了?不走,把车给我,我自己骑。”

她又不是不会骑车,用不着被人拿捏。

“走!”季舒大长腿往脚踏板一踩,自行车又行驶了起来。

他觉得了,第一个暗查的地方,就去玉山公社。

易小秋可不知道自己被他盯上了。

她坐在后头,故意划拉着脚。

“坐好,不要动。”车身晃了晃,季舒晏忍不住提醒。

“我就不!脚缩着难受。”

易小秋说着又甩了甩脚,她就是故意的,谁让他老是用一副看特务的目光看她。

季舒晏又停了下来,一脸无奈地看着易小秋,忍不住试探地问了句,

“你真不记得我了?”

易小秋眨了眨眼睛,看着季舒晏,“我们见过?”

她没想过自己的原因,只想到她接收原主的记忆不是很全,还以为是原主之前见过的。

“看着是有点眼熟。”这个易小秋倒是没说谎,帅得有些眼熟,多的印象就没有了。

季舒晏认真地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然后转头若无其事地又骑起了自行车。

季舒晏心里有些气闷,如果真的是跟他通信的那个姑娘,那这姑娘也太没心没肺了些。

如果不是,那就很值得人深思了。

难道青年农场,五分场七连队有两个叫易小秋的知青?

易小秋被看得莫名其妙。

她的脸盲真不算严重,那种天天都能见到的人,在心里分辨几次,易小秋认起来完全没问题。

可是那种见过一次,又好久都不见的,再次见面,易小秋能认出来的几率很低。

除非像之前那个黑市二愣子青年那样,给她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且见面间隔的时间不远,她就能认出来。

季舒晏哪样都不占。

哪怕是救命恩人。

那时易小秋得救后,就忙着了解系统,抽奖,还真没想着去记人家的脸。

而且后面又来了那么多帅哥。

那视觉冲击,直接让留在她脑子里不怎么清晰的图像逐渐模糊,直至再也认不出来那个人来。

就这样,易小秋把季舒晏的模样给忘了,况且两人的名字还不一样。

易小秋到现在还觉得这两人名字相同的地方或许是同音不同字呢!

这一路,两人没再说话,却各有心思。

百货大楼终于到了,易小秋下车时,脸还是气鼓鼓的。

季舒晏瞥了她一眼,见她鼻子红通通的,心虚地摸了摸自己的鼻子。

百货大楼,是个二层高的楼,没什么特色,外墙刷了一层水泥,看着灰扑扑的。

贴墙砖是七零年代末出现的,现在还没有这样的建筑。

楼顶上架着“百货大楼”四个大字。

“怎么啦?”朱家贤早就在等着了。

赵军廷下午还要上班,朱家贤已经把人送回单位了。

大门口只有他一个人等在那儿。

“没事儿。”易小秋不是个迁怒的人,虽然朱家贤和身后那人是朋友。

“易同志,等会儿你可得帮我挑一身好看的衣服。”

“嗯。”嘴上这么应着,易小秋对现在的衣服款式可没抱什么希望。

三人一起走进百货大楼,屋子里的热气扑面而来。

映入眼帘的是宽敞的大厅。

现在过年,逛百货大楼的人不少,人来人往的。

大厅里摆放着各种商品,衣物、食品、家居用品都有不少。

现在的商品以实用为主,颜色也比较单一,主要以黑白灰为主。

楼下有食品区和家居用品区。

食品区的人最多,也是整个大厅最热闹的地方。

糖果、糕点、粮油等商品摆放得整整齐齐。

糖果糕点是孩子们的最爱,而粮油则是家庭必备的物品。

孩子妇女围了一堆在那儿。

家居用品区同样也吸引人,搪瓷盆、铝制饭盒、棉被、木制家具等商品一应俱全。

易小秋看了两眼,就准备上楼了。

因为服装区在二楼。

楼上年轻人比较多。

二楼除了服装,自行车,收音机,缝纫机,手表等都在二楼。

年轻人比较喜欢在楼上逛。

服装区男装女装都有,衣服挂在货架上。

大都以棉布、涤纶等面料为主,衣服的款式简单大方。

好处是老少皆宜,适合各个年龄阶段的人。

坏处是,衣服真的有些丑。

卖衣服的旁边还有鞋帽、箱包等搭配。

易小秋看了两眼女装,就没再注意,反而把目光方向男装。

既然答应了人家的事,不能食言。

“那个灰蓝色外套你可以试试。”易小秋指着一件外套道。

这是这里头唯一一个衬肤色的颜色的衣服了。

外套是厚度适中,是呢子面料,少见的双排扣,翻领,设计,两个口袋。

在北大荒当内搭,外面套个军大衣很合适,开春当外套也合适。

易小秋一眼也就看中了这件衣服。

朱家贤是个瘦高个,加上长期训练,这衣服完全撑得起来。

“那我试试。”

朱家贤脱下外套,正要套上外套,易小秋叫住了他。

“等下,把这个穿里面。”易小秋挑了件偏米白的高领毛衣给他。

毛衣看着简单,但很有质感。

易小秋对这点儿倒是很满意,衣服款式不咋地,但质量过硬。

不止衣服,其他的东西很多都是这样。

易小秋转了一圈,又挑了件灰色的裤子。

这是她能找出来跟着衣服最搭的颜色的裤子了。

朱家贤去试衣服了。

季舒晏站在一旁,看着易小秋帮他的兄弟挑衣服,心里有些蠢蠢欲动。

他要不要也挑一身?

他走到易小秋身后,“你自己不挑两身?”

易小秋环顾了一圈,有些失望地摆了摆头,“不了。”

季舒晏看懂了她的意思。

这里的衣服,她看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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