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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礼物

  • 作者:二十七男
  • 类型:穿越重生
  • 更新时间:2021-07-05 01:47:56
  • 章节字数:5826字

在窗外呼啸寒风的冬日,尽管房间里温暖如春,依然让人留恋于被窝中的热度,抱着被子卷缩成一团,哪怕睁着眼睛发呆,也不愿意有稍稍动弹,这样的享受并不亚于炎炎夏日那一杯加了冰块了塔利爽口水果酒入口时瞬间爆发的畅美。

舒畅的发丝从发髻里松散开来,随意披散在枕边,营养滋润的发丝黑亮没有任何损伤,**的肩头对比被窝里的温度有些微凉的感觉,紧了紧双臂,罗秀整个人都缩进了被子中。

这是她在黑暗中才发现的一个秘密,陆斯恩送给她的那颗珠子,在没有光线的环境下,会散发出淡淡的莹光,这种光芒并非樱兰罗南海和新月大陆特产珍珠的那种月光色,而是在金色和火焰色之间跳跃的光色,珠子上有细密的文字流转着莹莹象牙般质地的光芒,“克丽奥佩特拉”,这大概就是这颗珠子的名字吧,这应该是古老的埃尔法王朝一位女王的名字,罗秀拿着它翻来覆去的看,却始终无法琢磨出它的神奇之处。

罗秀无奈地放下它,轻轻划过胸前秀挺的乳峰,被她抚摸的温热的珠子刺出一阵奇怪的感觉。*

罗秀曾经想过学习魔法,普通人或者觉得魔法师遥不可及,但是罗秀要学习并不难,以她的身份,完全可以请来崔凡希家族的大魔法师亲自教导,欧内斯特先生也曾经说过,格利沙尔塔小姐的聪慧完全可以理解为具备学习魔法师的天赋。

尽管多米尼克大陆还不曾存在过女魔法师。

如今,罗秀却没有这份心情了,陆斯恩又学会了神术,还有什么是他学不会的?魔法尚且可以科学地解释,神术这种带着宗教色彩的神秘力量。他如何能掌握的如此轻巧?

罗秀不会认为随便一个欧德修凡克家族地苦修士都可以做到陆斯恩可以做到地事情。

罗秀想起了小时候在马场看陆斯恩骑马。他扬着马鞭,和高大的塞尔塔马不相配的小小的身体骄傲的驾驭着庞然大物一般的纯血马,奔驰远去。

罗秀站在草地上欢呼雀跃地为他鼓掌,然后看不到他地影子,他也听不到她的掌声,她渐渐停下拍手的动作。缓缓坐下来,抱着腿等他回来。

如今罗秀依然有这样的感觉,陆斯恩越来越显示出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地力量,是男人,而不是仆人。那是一种让罗秀无法触摸和真实感觉的力量,它像沙漠上地幻境。美轮美奂却遥不可及。

越是强大,越是陌生。

一个陌生男子,不能靠近罗秀身前四尺,陆斯恩经常会站在她身后三尺,当他在她身后时,那份感觉总是十分的安心,这种安心已经是一种习惯,并非来自于他拥有一剑击破马歇尔的力量,并非来自于他现在已经可以让她召之即来。

罗秀突然觉得有些恼。愤怒地踢开被子,他为什么总要站在身后,并肩而行不可以吗?他难道不能像对那个什么凯莱儿一样,牵着自己的手吗?

下一刻,罗秀的脸颊涌上了红霞,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

他是个仆人,他总是说自己是个仆人,他总是刻意强调他和自己身份的差别,他难道是觉得如果他和格利沙尔塔小姐再亲密一点。格利沙尔塔小姐就不会不知廉耻地喜欢上他吗?

一定是这样的。陆斯恩就是这种自以为是,总觉得任何女性都会为他迷恋的男人。

格利沙尔塔小姐就不会。务必让他明白这一点。

或者当他明白这一点之后……他就会离格利沙尔塔小姐更近一点?罗秀摇摇头,她可不是因为这样理由才让他明白。

拉拢被子,被窝里的热气已经散去,没有了那种暖入心脾地感觉,罗秀不再眷恋于床,拉了拉床头的铃铛,不一小会,桃乐丝小跑着走了进来服侍罗秀穿衣。

细绒编织的锦袍柔软丝滑却又能保暖,是冬日里最受贵夫人小姐们喜爱的冬装材质,一件后开大剪痕的外袍披在罗秀的手腕间,同样材质和素色小花纹的胸衣轻轻地遮掩着少女挺拔的酥乳,几根细细的金色小链绕在流淌地背部曲线上,罗秀想了想取下了珠链,让桃乐丝系在了背上地小金链中间。

罗秀莫名其妙地就心情好了起来,因为她这样子一定会让陆斯恩以为她没有按照他说的要一直戴着。

“小姐,这颗珠子好丑。”桃乐丝并不是今天特别有勇气,敢于挑衅格利沙尔塔小姐,她觉得自己只是在附和。

如果格利沙尔塔小姐不是认为它很丑,为什么要藏在衣服里呢?只是既然很丑,为什么又要戴在身上呢,烈金雷诺特家族地小姐,从来不缺乏比安东尼奥皇室收藏的珍品更华美的饰品。

一般人或者没有勇气指责格利沙尔塔小姐的品味,只会去揣测这是某个大设计师的新品,沉甸甸的胸部因为曾经分泌某种液体而让她的智慧急剧降低的桃乐丝却看到了本质,以夏洛特庄园里培养的出众品味来看待这条珠链,真的没有好看的地方。

“闭嘴。”罗秀懒得和桃乐丝解释,这颗珠子在黑暗中绽放的光芒,可是任何珠宝都无法媲美的。

最终罗秀还是无法忍受桃乐丝那不以为然的表情,将桃乐丝塞进了被子中,然后她也钻进去,从背上取下那颗克丽奥佩特拉宝珠,散发出的光泽,震惊了桃乐丝。

“好美!”桃乐丝惊呼道,猛地掀开了被子。

当有自然的光芒照耀着克里奥佩特拉宝珠时,那种炫目摄人的光华顿时隐去,变成了一颗桃乐丝眼中很丑的珠子。

“太神奇了。”面对这样的变化,桃乐丝贫瘠的词汇里找不到更能表达她感情的词句了。

罗秀有些小得意。

因为桃乐丝激动的动作,那并不十分适合的胸衣崩坏了,一对让如今的罗秀依然会觉得刺眼而有些不快的大白兔子匆忙忙地跑了出来,上下起伏着,晃荡出夸张的曲线。

罗秀微微皱眉,然后发现因为狩猎之手猎捕的大白兔依然欢快的跳动时,会露出一抹闪光。

它们之间隐藏着什么。

罗秀的手指有些艰难地分开因为太过丰润而拥挤在一起的大白兔,那是一条美丽的项链。

细长的挂链从桃乐丝的脖子一直延伸下来,一颗金绿色的水晶圆珠吊挂在那里,这颗水晶圆珠在罗秀的眼里都是非常优良的质地,而且还拥有神奇的做工,水晶圆珠分两层,外层是非常薄而且通透的空心圆珠,里边有一颗色彩稍稍浓郁而变成半透明的圆珠。

以罗秀的了解,这种空心圆雕的水晶工艺只掌握在蒂梵妮,凯蒂雅和洛世奇寥寥几家珠宝工坊里。而且这三大珠宝工坊里的精工也没有办法量产采用这种工艺的首饰,每每不过在旗舰店里销售一两件,每次出现都会迅速出售,许多人等待多时也未必能够一窥真颜。

“你预约的吗?”罗秀问道,这东西只怕花了桃乐丝不少的积蓄,不过烈金雷诺特家族的仆人向来待遇丰厚,桃乐丝也极少有花耗,她还是有这个购买的能力。

“陆斯恩大人送的!”桃乐丝又激动了,自从和陆斯恩发生过一些亲密的接触后,提起陆斯恩的名字,她就会不知所谓地激动而兴奋。

罗秀的眉不经意地挑了挑,冷冷地道:“他很豪阔啊……我记得他的年金都被我……”

罗秀轻咳一声,掩盖了下一句话,她有许多时候外出时都是让陆斯恩花他那不多的年金,这并不是一件光荣而可以骄傲的事情。

“是啊,陆斯恩大人最慷慨了,他送给了多琳一条手链,送给兰德泽尔先生一个烟斗,送给蓝斯特罗一把据说是骑士基德留下来的古董剑,送给阿诺德兄弟两个拳套,其他人也都有礼物。”桃乐丝一点也没有注意罗秀的表情,她觉得自己的礼物是所有的礼物中最漂亮的,也没有想到去问格利沙尔塔小姐有没有收到陆斯恩大人的礼物。

“母亲呢?”罗秀觉得自己好像很在乎这个问题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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