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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哥们儿不吃

  • 作者:牛肉西红柿
  • 类型:穿越重生
  • 更新时间:2021-07-02 11:40:08
  • 章节字数:6854字

“龙庭?”天开惊讶,“难道这个世界真的是由龙来统治吗?”

唐惊天说道:“这片大陆有许多古老的神族传承,他们具有超乎常人的能力,比如水月山宗和我们唐族都是神族后裔,只是经过千万年繁衍血脉不够精纯了。

而掌握龙庭的那一支神族叫龙族,他们还拥有纯净的血脉,龙庭和天庙一般不参与各王国的事务,除非是出现了什么特殊情况。

魔尊沙日朗就属于特殊情况,最后龙庭下令天庙出手,联合各大宗派将其镇杀了...。”

唐惊天所知渊博,从他口中天开更为深入的了解了这片神奇大陆,比如这里真的有妖族、只是非常少,也不像西游记里写的那样以人为食。

他对龙庭和天庙很感兴趣,一再询问,可惜那两处都属于神秘存在,没有人知道具体位置。

晚上赶到朔方城住宿,唐惊天让人买了新衣服新鞋子给他,天开到了这里还是头一次照镜子、发现自己很算眉清目秀的那一帮,只是因为瘦显得眼睛大得吓人。

要知道前世的他可是其貌不扬,泡学姐追学妹都是依靠脸皮厚死缠烂打,这世拥有了奶油小生的资本很开心,嘿嘿、任何手段都不如颜值开路呀!

临睡前他去了趟唐惊天的房间,一方面表示感谢、主要是想问问那位长相跟自己相像的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不知道为什么唐惊天先叹了口气,才说道:“天开,其实我还不确定你是不是她的孩子,我会想办法验证的、没确定之前不能告诉你。

不过你不用担心,即便你不是她的孩子我也会照顾你,以后你多读点书、给你弄个一官半职的不是难事。”

“多谢亲王。”天开施礼回到自己房间。

心想老子还用读书吗?我脑袋里的知识怕是全大陆也没有人可以超越,无论做什么官都是手到擒来。

又想有大树才好乘凉,可是如果自己跟唐惊天的故人不沾边,他还能照顾自己吗?恐怕未必吧。

能判断出他说的故人是位女士,看情形可能是他的初恋情人,所以才念念不忘的爱屋及乌。

俗话说靠人不如靠己,自己也得早做准备才好。依靠自己的赌技生存是不成问题,只是这个躯体不能修炼很遗憾,得有保护自己的能力才行啊!

躺床上一时睡不着他突然想起烟伯留下的小包,打开来看时见里面包着两个金元宝、两个银元宝,还有那支刻笔。

唉,这老头对自己真是不错,有这些本钱什么档次的赌场都进得去!他怕刚刚洗澡把身上的玄纹洗掉了、又重新刻了一遍。

回头间发现包裹皮里侧有纹路,摊开来看竟然是四幅天道玄纹,天开看了不禁吸了口气。

因为这四幅比以前练习的复杂了许多,轻身纹、蟒牛纹和铜钟纹不过三四百道,而这四幅最少的也有六七百道、那幅飞度纹差不多有近千道纹路。

看着脑袋都疼,怪不得烟伯之前不教给自己。哎...飞度纹,什么意思?难道能飞度虚空吗?

天开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起来,真的有这么神奇吗?不是不可能啊!躯体记忆里有过这种的场景,睡觉前在一个地方、醒来时到了另一个地方,肯定是烟伯带着他飞度了啊!

特么的,一定得练会这个!兴奋之余他又去看其他三幅,分别是金甲纹、巨象纹和金刚纹。

金甲纹和巨象纹还好理解,一是防御一个是力量,金刚纹又是什么东东呢?

练习玄纹可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他收好东西重新躺下来,忽然想起烟伯和杨掌柜还没有入土不由心生谦疚,总不能求唐惊天再护着自己回去吧!

唉,没有遗憾的人生就不精彩了,安息吧烟伯、杨...软软的床可比稻草铺好太多了,眼皮一合上立刻进入了梦乡...

大唐帝国在西岐国东北方,两国有部分接壤,第二天醒来吃过早饭立刻动身向边境进发。拉车的马匹都是精选的良驹奔行甚速,三日后便来到国境。

这日早晨唐惊天吩咐多准备清水、食物,因为过了国境有一大片荒地、途中要露营。

大唐帝国亲王公主过境自然顺顺利利,那一边出动五百铁骑迎接,然后一直护送出二十里方止、另有两辆大车拉了帐篷等物跟随。

过了国境后地势逐渐抬升,却是看不到山川了,土地渐黄、树木变矮变稀、气温也明显下降。

唐菲云说再走两日进了漠区,甚至连草都少见呢!

天开下意识看向她洁白晶莹的玉手,“哟!那你的皮肤是怎么保养的?大漠里风吹日晒的,竟然能如此水嫩!”

唐菲云捂了嘴笑,“一听就知道你没进过漠区,沙漠里也有绿洲呀!都城亚安就是北漠最大的绿洲,有上百里的森林呢!”

天开笑说:“我还以为你天天用羊奶泡澡呢!所以才又白嫩又水灵儿。”

唐菲云便吃吃的笑,“乐死我了、你说话真有趣,用羊奶洗澡身上多膻呀...!”

北地天短,太阳偏西唐惊天就命令扎营。

这是一片杂草地一眼能望出老远,北风萧瑟百草折腰,却看不到牛羊现身。

兵士们扎好帐篷、点起篝火,就在火上烤热食物,众人围着篝火喝酒吃肉。

兵士和护卫们在一处,唐家叔侄女和天开自在一个小火堆。

自从穿到这里天开就挺郁闷的,躯体孤独的身世、仇人的追杀、未知的前途更让他平添烦恼...

前世今生都如此不顺,这时面对朗朗秋月、苍茫大地、瑟瑟秋风难免心绪不平。

酒至微醺更是感慨万千,随口吟道:“

苍颜莫怪少曾开,触目人情但可哀。

死去肯为浮世恋?此身元自不应来。”

唐菲云惊讶注视,“这是谁的诗,我怎么没听过呀?”

唐惊天也很疑惑,“此诗遣词用句很见功力,当是一代大家所做,大陆各地诗词大家我都略有耳闻、这首诗却从没有听过。”

“这是陆...”天开猛然醒悟这里没有人知道陆游的,便转口说道:“我也是听一个路人说的,具体是谁所做却不知道。”

“好诗好诗,虽然有点伤感...”

“是啊!很有意境,此身元自不应来...”唐家叔侄二人赞叹不已。

令天开感慨的便是那句‘此身元自不应来‘,原本以为老天眷顾自己才让自己重生,却是如此身世、这样的境况,真是不如不来呢!

“天公子,”唐菲云忽然说道:“你也不必太过伤感,以后到了我们大唐就好了,我让父皇给你安排一个好差事。”

唐惊天也出言安慰,天开笑着问:“能给我安排什么差事?除了宰相和内阁大学生,其他职位我可没有兴趣。”

“呃...?”一时间,唐家叔侄尽皆愕然。

唐惊天收起几丝轻蔑说道:“你目前年纪还小,多读书好好锻炼,将来也不是没有可能的。”

“嘿嘿...亲王,我是开玩笑的,像我这等杂役出身的如何能登上庙堂?酒喝多了净说浑话,对不住我先休息了。”天开告罪回到帐篷。

前世的他是个特行独立的人,求人家保护已经是不得已而为之,就算想做官也是凭自己的本事去争,绝不会通过这种途径让人家指脊梁骨议论的。

躺到床上一时睡不着,心想到了大唐国都安定下来先去挣笔钱,想追女生得有本事、就算有颜值也不能吃软饭呀!

韦小宝能娶到公主是因为他敢顶撞打骂公主,如果也跟其他人一样低三下四的奉承,恐怕早被建宁公主一大脚踢开了。

唐菲云貌美如花嫩如水葱,虽然表面看性格温柔,但是也绝不会喜欢没有本事的人,乱七八糟的想着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梦中的他赢了好多好多银子,连大唐帝国皇帝都得找他借银子,还主动答应把公主许配给他,可是唐菲云公主却嫌弃他的出身死活不答应,一急之下忽而醒了过来。

我去,怎么做了这么个梦?难道自己真的喜欢唐菲云了吗?嘿嘿,说不清楚...

天开翻了个身准备继续睡觉,忽听帐外马匹接二连三的嘶鸣,咦...怎么听着不太对劲啊?下意识扫了眼帐门吓了他一跳。

熊熊火光从帘缝透进来,那绝不可能是篝火啊?他急忙穿鞋下地来到帐外。

只见营地四周一片火光,离着营地三四十米形成了一个大火圈,正是深秋时节草木半枯、北风一吹火苗窜起两丈多高,很是骇人。

这里是大唐境内又没有战事,官兵和护卫喝了酒都去睡了也没留人守夜。

天开急忙大叫失火了,众人才从梦中惊醒陆续跑出来,一个个衣裳不整、缺鞋少袜的。

看到被大火包围众人都谎了,一个个只知道问怎么办?

唐惊天还算镇定,大喝一声,“都别吵了!立刻套车,用马车闯出一条路!”

众兵士、护卫一齐动手,套上两辆拉帐篷的马车赶向火圈。但是马匹畏火,到了火圈前说死也不往前走、只拉了车兜圈子。

火圈越烧越近众人焦急无奈,忽听嘭的一声北侧火圈突然爆燃起来、火苗冲天而起足足有十多丈高,秋季北风正盛、大火借着风势迅猛的烧过来。

唐菲云惊道:“叔叔,再想不出办法我们都得被烧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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