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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七章 罗钦顺的哲学思想 1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24:23
  • 章节字数:9172字

罗钦顺,字允升,号整庵,生于1465年(明宪宗戍化元年),卒于1547年(明世宗嘉靖二十六年),江西泰和人。专攻程朱理学,认为“理即是气之理”,“理须就气上认取,然认气为理便不是”。在哲学上,他跟当时流行的陆王心学的主观唯心主义作了坚决的斗争,并批判地改造了程朱学派的“理一分殊”的学说,建立了自己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力主程朱格物功夫,“欲见得此理分明,非用程朱格物功夫不可……所贵夫格物者,正要见得天人物我原是一理,故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尽物之性”。其教育要旨乃归于理学教育纲领“穷天理,灭人欲”,认为当去者不去,当存者必不能存,人欲肆而天理灭矣。

罗钦顺的主要哲学著作有《困知记》一书。

他曾任南京太常寺少卿、南京吏部右侍郎、左侍郎、南京吏部尚书等职,是一位明中期的进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在政治上,他反对权门势力的横征暴敛。同时,他还主张要随时变法,认为“法有当变者。不可不变,不变即无由致治”。

一、“理只是气之理”

他援引张载的话说:“《正蒙》有云:阴阳之气,循环迭至,聚散相荡,升降相求,纲组相揉。盖相兼相制,欲一之而不能,此其所以屈伸无方,运行不息,莫或使之。”并且认为张载的“此段议论最精”。这即是说,气是自身永远处于运动之中的,并不要求什么“主使者”。这就给予了一切神创说以有力的批判,坚持了气一元论的唯物主义的思想。

罗钦顺不仅继承了张载气一元论的思想,而且还批判地改造了程朱理学的“理一分殊”的学说,从而丰富了自己的唯物主义思想内容。

“理一分殊”的学说本来是程、朱剽窃和发挥佛教华严宗的四法界说,与禅宗的“一法遍含一切法,一月普现一切月”的神秘主义思想的一个唯心主义命题。程、朱认为,宇宙中有一个独一无二的最高的精神实体“理”的存在,这个理也叫做“太极”,这就叫“理一”;而每一个具体事物的理,都是这一最高的“理”不同的表现,这就叫“分殊”。这正如朱熹所说:“万物皆有此理,理皆同出一源,但所居之位不同,则其理之用不一……物物各具此理,而物物各异其用,然莫非一理之流行也。”

这是把最高的精神实体理当做世界的本原,当做万事万物的根据的一种客观唯心论的胡诌。罗钦顺改造了这一理论,用朴素唯物主义气一元论重新解释了“理一分殊”这一命题,使得改造过了的“理一分殊”的学说成了他唯物主义思想体系里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罗钦顺首先是把程、朱所宣扬的高高在上的理(太极)从天上拉下来,使它还原到物质世界里面,使之成为只是气的理,然后再来解释“理一分殊”的这一命题的。他说:“盖人物之生,受气之初,其理惟一;成形之后,其分则殊;其分则殊,莫非自然之理;其理之一,常在分殊之中,此所以为性命之妙也。”

理气关系问题是宋明道学所讨论的一个哲学根本问题。罗钦顺自称是程朱理学的后学者,标榜自己在理气关系问题上的思想是来源于二程、朱熹的。其实,他的哲学思想表面上虽说没有与程、朱唯心主义理学作公开的决裂,实质上他却是我国古代朴素唯物论的传统,即气一元论哲学的直接继承和发挥者。

他与张载一样,把物质性的气当做是世界最初的本原。他说:“盖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又说:“人物之生,本同一气。”这就是说,气是永恒存在的,人与物都是“气聚而生”的,世界是物质的、客观存在的。同时,他也同意张载在《正蒙》中所讲的气是永恒运动的思想。

在与理气关系问题有关的道器问题上,罗钦顺也反对程朱把道器两者截然划分为两物的观点,认为道即是器(具体事物)的道,并不能在器外还有什么独立的道存在。所以他说:“夫器外无道,道外无器,所谓器亦道,道亦器也,而顾可二之乎?”

这即是说,世界上不论是物还是人,都是禀受物质性的气而生的,就这点来说,理都是一气变化的理,其理是唯一的,所以叫“理一”;然而“成形之后,其分则殊”,即成形之后每一个具体事物运动的规律或特性,其表现又是各不相同的,这就叫做“分殊”。罗钦顺则坚决地反对把理气判为二物,认为“理一”即存在于具体的事物“分殊”之中,“所谓理一者,须就分殊见得来,方是真切”。而“理一”与“分殊”的关系又是怎样呢?二程、朱熹把“理一”说成是独立于任何具体事物之上的一个绝对精神存在物,这完全是客观唯心论的说法。

在这里,他已经接触到了一般与个别(或特殊)的辩证关系:一般是不能脱离个别而存在的,一般即存在于个别之中。他认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一般规律是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独立存在的,它存在于具体事物之中,这是坚持了理气关系问题上的唯物主义思想的。“理一分殊”这一命题经过罗钦顺的唯物主义改造,就与程、朱所坚持的唯心主义路线形成了鲜明的对立。虽说他仍然自称是程朱学派的后学者,实际上他已经背叛了程朱的唯心论,而转向唯物论了。

由此可见,在道器问题上,罗钦顺也是不同意程朱的唯心论,而是坚持了唯物主义的。

二、罗钦顺的人性论

罗钦顺多次讲道“盖心性至为难明,是以多误”,认为心性的问题是哲学上的一个难题。这里的心指知觉、思维等人的认识活动而言;性指人的本性问题而讲的。

这两个问题,尤其是所谓人性问题,本来就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以前不可能予以正确解决的问题。因此,罗钦顺也不例外,他在人性问题上,虽说也提出了许多合理的思想,然而同时也夹杂了很多唯心主义的东西,对此我们必须进行具体的分析。

罗钦顺的人性论又是与他的认识论思想密不可分的。在认识论上,他一方面坚持了自己的朴素唯物主义的观点,承认有外界客观世界的存在,反对那种把天地人物皆当做“吾性量之中物”的主观唯心论的观点,并认为事物都是有着自己的客观运动规律的,不能把事物的规律(理)看成是人安排而出的结果。这些都是他在认识论上所坚持的唯物主义思想。

然而,另一方面,他又深受程朱思想的影响,同意“性即理”的说法,并且认为心是“理之存主处”,人心中之理也就是天地万物之理,两者是一个东西,这是因为罗钦顺认为天地人物之性,皆是禀赋于同一气之理,虽说它们各自表现不同,然而都是一理相通的。所以,罗钦顺说:“事物之理与吾心之理一而已矣,不然何谓一以贯之,何谓合内外之道。”

又说:“天人物我所以通贯为一,只是此理而已,如一线之贯万珠,提起便都在掌握,故尽己之性,便能尽人物之性。”这就是说,万物之理用不着到万物中去寻求,只要尽自己的性,就能掌握鸟兽、草木、金石乃至天地、万物的性了。这又与朱熹所鼓吹的“必包万理”、“万理具于一心”的唯心论在本质上也就没有多大差别了。

在这里,罗钦顺不了解人们心中的理所以能符合事物的理,正由于心中的理是客观事物的理在头脑中的正确反映。不了解反映论也就不能在认识论上坚持唯物论。罗钦顺在认识论上之所以陷入唯心论,就在于他在人性论上,主张先天的道德观念说,为了论证封建道德的永恒性,妄图把封建道德观念说成是人性固有的自然属性,这就不能不在认识论上抛弃反映论而陷入唯心论。

罗钦顺认为,必须首先区分心与性两者的不同,不能把它们混为一谈。他说:“心者,人之神明;性者,人之生理。”罗钦顺又认为,人的知觉作用(心)是可以千变万化的,随着感应的不同而不同,所以他又把人心叫做“情”;性则是人、物成形之后的定理,是不能随着感应而变化的,所以他援用了程、朱的说法,认为性即是理。那么心与性之间是怎样的关系呢?他认为,它们两者之间是有着密切不可分割的联系的。他说:“谓之两物又非两物,谓之一物又非一物;除却心即无性,除却性即无心;惟就一物中分判得两物出来,方可谓之知性。”心性两者虽说不同,但又并不是两物,而是一物的两个方面。即都是人的一个心的两个方面。他认为,一个人的心体、用两方面:体就是性,是心的根本,所以又可把它称作“道心”;用就是心的知觉灵敏的作用,也可叫做“人心”,由于它随物而感应,所以又可把它叫做“情”。概括起来,罗钦顺的结论是:“道心,性也。人心,情也。心一也,而两言之者,动静之分,体用之别也。”

依他看来,既然不论人还是物都是同秉气而生,那么也就必然都是同秉气之理而为性的。所以他说:人、物都是“同一阴阳之气以成形,同一阴阳之理以为性”。这即是说性的产生皆来源于气之理。然而既已成形之后,事物的性又不得不殊,所以人有人的性,物有物的性。人性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罗钦顺说:“性之理广而已,名其德则有四焉。以共浑然无间也,名之曰:仁;以其灿然有条也,名之曰:礼;以其截然有止也,名之曰:义;以其判然有别也,名之曰:智。凡事灿然、截然、判然者,皆出于浑然之中?此仁之所以包四海,而为性之全体也。”

既然气质之性也就是天命之性,人性是秉一气之理而成的,所以罗钦顺认为“人性皆善”,是无所谓恶的,而人的生理则是人的天性,也是没有什么恶的。因此,他说:“《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夫人之有欲,固同出于天,盖有必然而不容已,且有当然而不可易者。于其所不容已者,而皆合乎当然之则,夫安往而非善乎!”夫欲出自人的本性,本来是“未可谓之恶”的。

但是,在人性论上,他与程朱理学还是有所不同。程、朱把人性分成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两种,认为,天命之性来源于天理,天理是至善的,所以天命之性也是至善的;气质之性则来源于气,气有清浊昏明,所以气质之性有善有恶,“禀其清明之气,而无物欲之累”,就能成为圣人,“禀其昏浊之气,又为物欲之所蔽”,就成愚、不肖。所以只有改变气质,克去人欲,复存天理,才能恢复至善的本性。罗钦顺则反对这一伪善的说教。他从唯物主义的气一元论出发,认为,既然人人都是秉“同一阴阳之气以成形,同一阴阳之理以为性”,因此性都是来源于同一气之理的,也就没有什么天命之性与气质之性的区别。

为什么又有恶的东西产生呢?在罗钦顺看来,这是由于人们对自己的生理不能加以节制的缘故。所以他说:“其为善为恶,系于有节与无节尔。”如果谁“恣情纵欲而不知反”,那他就作恶了。因此恶与不恶并不是有无人欲的结果,只要是“合乎当然之则”的,即合理的人欲是不会产生恶的。这就与宋明道学家的观点明显地对立了起来,这在当时来说,是有进步意义的。

三、对陆王心学的批判

罗钦顺对禅宗的顿悟学说加以了抨击。他指责这一荒谬的思想说:“彼禅学者惟以顿悟为主,必欲扫除意见,屏息思虑,将四方八面路关一齐塞住,使其心更无一线可通,牢关固闭,以冀其一旦忽然而有省,终其所见,不过灵觉之光景而已,性命之理实未尝有见也。”

闭目塞听、摒弃一切感觉与思虑,希求其“忽然有省”的所谓顿悟的大觉,其实是一无所知,“终其所见”也不过是自己的灵觉而已,对于真正的事物的道理是毫无知识的。这是对神秘主义、直觉主义的顿悟说的一个有力的揭露与批判,佛教所宣扬的顿悟说确实就是一种摒绝一切知识的蒙昧主义而已。

罗钦顺的反佛教斗争,在当时来说,确实是比较积极的。所以前人在评论他的反佛斗争时说:“先生(指罗钦顺)于禅学尤极探讨,发其所以不同之故,自唐以来,排斥佛氏,未有若是之明且悉者。”

在这里,罗钦顺指出王守仁把事物的理说成是“致吾心之良知于事事物物”的结果,这就犯了把道理看做全是人安排的,事物本身没有规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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