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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第七章 罗钦顺的哲学思想 3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24:23
  • 章节字数:9538字

他指出,水火土三者可以说比较根本,至于金木乃是后来发生的,何能认作万物根本;金木是不能和水火土相配的。王廷相对于五行说的批判是相当精细的。他说:“且夫天地之初,惟有阴阳二气而已,阳则化火,阴则化水,水之渣滓便结成地,渣滓成地即土也,金木乃土中所生。”王廷相还对于鬼神、风水等宗教迷信进行了批判,坚决反对唯心主义的“天人感应”思想。

王廷相的唯物主义,富于战斗的批判精神,他的“理载于气”的学说正确地说明物质与规律的关系,击中了道学唯心主义的要害。他坚决反对“理先于气”的学说,有时讲“理生于气”。

王廷相肯定“气有变化”,他继承张载,也以“性”、“机”、“神”来说明变化的根源。他说“阴阳也者,气主体也;阖辟动静者,性之能也;屈伸相感者,机之由也;揾纲而化者,神之妙也”,性指变化本性,机指变化的内在动力,神指变化的复杂难测,阴阳是气的两部分,阴阳有动有静,这是变化本性的作用;阴阳此屈彼仰,相互推荡,这是万物变化之内在动力的根源;阴阳密切结合,所以变化微妙难测。他又提出所谓元神的观念,即元气中所包含的微妙的变化作用。他说:“元气之上无物,有元气即有元神,有元神即能运行而为阴阳,有阴阳则天地万物之性理备矣,非元气之外又有物以主宰之也。”元神是气所固有的内在的变化根源。

王廷相还讨论了精神与物质的关系问题,即形神问题,他断言,精神是以物质为基础的,不能离开物体而独立存在。“神者形气之妙用。……夫神必借形气而有者,无形气则神灭矣。”精神只是物体所具有的作用,并不是另外一种实体。形神之神与阴阳变化的神不是一回事,但形神之神也只是一种作用。

王廷相着重批判了客观唯心主义,也附带批判了主观唯心主义,他说:“若曰天乃天,吾心亦天;神乃神,吾心亦神,以之取喻可矣,即以人为天为神,则小大非伦,灵明各异,征诸实理,恐终不相类矣。”主观唯心主义以心为天,实则天大人小,天的神化妙用与人的心灵精神是大有区别的。

先秦时代的五行学说以五行为世界的基本元素,本来是一种朴素唯物主义观点,但到后来,五行观念被唯心主义者所利用,牵强附会用五行解释万事万物一切现象,于是五行竟和宗教迷信结合起来。

他说:“气,游于虚者也;理,生于气者也。气虽有散,仍在两间,不能灭也,故曰万物不能不散为太虚,理根于气,不能独存也,故曰神与性皆气所固有。”这里强调理不能独存,是正确的;但讲“理生于气”就不够确切了。应当说,物质是第一性的,物质有规律。规律不能离开物质而独立,但物质与其规律是无先后之分的。

五、王廷相的人性论与历史进化观点

虽然王廷相在人性论历史观方面不能摆脱唯心主义,但是他在自然观及认识方面发展和推进了过去的唯物主义,对于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唯心主义展开了有力的批判,从而把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哲学提到更高的水平。在人性论方面,王廷相力图用唯物主义观点来说明人性问题,反对程朱学派所讲性有两种的唯心主义。他认为,人性是有生以后才有的,是以身体的生理条件为基础的。

王廷相反对宋儒所讲性有两种的学说,他说:“人有二性,此宋儒之大惑也。……余以为人物之性,无非气质所为者;离气言性,则性无处所,与虚同归;离性言气,则气非生动,与死同途。是性与气相窍而有,不得相离者也。”

在历史观方面,王廷相也提出一些进步性的见解。他肯定历史是发展的,他说:太古洪荒时代,人和禽兽差不多。尧舜的时期,男女已经有分别了,而婚姻制度还很简单。商朝五世以外的亲属可以结婚,周朝的婚姻,妹陪姐嫁,从现在看来,那违反礼制太甚了。当时的圣人不以为非,不过是遵守当时的制度罢了。

所以,男女婚制,古代是简单的,到现在就细密了,礼制是根据道德的原则逐渐完善起来的。“洪荒之世,犹夫禽兽也。唐虞之际,男女有别,而礼制尚阔也。殷人五世之外许婚,周人娶妇而侄娣往媵。以今观之,犯礼伤教甚矣,当时圣人不以为非,安于时制之常故尔。是故男女之道,在古尚疏,于今为密,礼缘仁义以渐而美者也。”婚制是逐渐进步的,古代还有群婚制的残余,后来就严格了。王廷相从婚姻制度来论证历史的发展。他又讲政治也随时变化,他说:“道无定在,故圣人因时。尧舜以禅授。汤武以征伐,太甲成王以继序。道无穷尽,故圣人有不能。尧舜之事,有羲轩未能行者,三代之事,有尧舜未能行者。”尧舜是禅让,商汤周武是征伐,太甲成王是继承。尧舜与伏羲黄帝不同,三代又与尧舜不同。王廷相肯定了历史的演化。

性就是气质之性,在气质之性以上的“天命之性”是不存在的。王廷相主张人性有善有恶,他反对传统的性善论,他说:“自世之人观之,善者常一二,不善者常千百;行事合道者常一二,不合道者常千百。……故谓人心皆善者,非圣人大观真实之论,而宋儒极力论赞以号召乎天下,惑矣!”他这里把多数人都看做“不善”的。

他又认为,所谓善或不善,在于气质的不同。他说:“性之善者莫有过于圣人,而其性亦惟具于气质之中。但其气之所禀,清明淳粹,与众人异,故其性之所成,纯善而无恶耳,又何有所超出也哉?圣人之性既不离乎气质,众人可知矣。气有清浊粹驳,则性安得无善恶之杂?”

这是说,气质清明纯粹的就性善,昏浊杂驳的就善恶混杂。他反对程朱学派的人性论,却仍然承认有气禀清明纯粹的圣人,没有摆脱程朱学派的影响。

王廷相从历史演化的观点反对复古泥古,主张随时改革,因时制宜,他说:“法久必弊,弊必变,变所以救弊也。”但他只承认逐渐的变化,不主张革命的转变,他说:“变有要乎?日渐,春不见其生而日长,秋不见其杀而日枯,渐之义也,至矣哉。”

所谓渐就是一点一滴地改良。他认为历史就是这样一点一滴地演进的。这是接近庸俗进化论的观点。

他仅仅把人看做自然界各种物类的一类,不了解人的社会性,因而他虽然反对过去的人性论,却不能达到科学的唯物主义的历史观,他所讲的仍然是抽象人性论,仍然属于唯心主义的。

六、对道学唯心主义的反对

张载在自然观方面发展了唯物主义,而在认识论方面虽然也发挥了一些唯物主义观点,却终于陷入唯心主义的先验论中。陈亮、叶适反对唯心主义的先验论,都没有详细的论证。王廷相在认识论中基本上贯彻了唯物主义,对于程朱陆王的唯心主义先验论进行了比较深刻的批判。

王廷相的唯物主义之战斗的批判的精神,在认识论方面,有突出的表现。王廷相的认识论和他的自然观一样,富有战斗的批判精神,在反对道学唯心主义的斗争中达到了比较高的成就。

婴儿生来就会饮食,目能视,耳能听,这是天生的,可以叫“天性之知”,此外就没有天生的认识了。父母兄弟的亲爱,也是由于习惯,由于久久在一起生活,特别熟习罢了。假如一个小孩,从小寄养在别人家,长大了就知道养他的人是亲人,路上遇到本生父母,就绝不会认识,甚至会加以欺侮,加以咒骂的。能把父母之亲看做天性之知吗?

诸凡关于万事万物的知识,都是由于习惯,由于省悟,由于过失,由于怀疑而得到的,都是出于经验,都不是天生的,这也就是说,如果说有天性之知,只有饮食视听可以说是天性之知,此外都是后天的认识。王廷相这样讲天性之知,其实是否认天性之知。他对于唯心主义先验论的批判,是相当深刻有力的。但他不敢否定圣人生知的传统观念,他说:“而不知圣人虽生知,惟性善近道二者而已,其因习、因悟、因过、因疑之知,与人大同。”这样把圣人生知限制于道德意识方面,仍保留了先验论的残余。

王廷相认为:“心者栖神之舍;神者知识之本;思者神识之妙用也。自圣人以下,必待此而后知。故神者,在内之灵;见闻者,在外之资。物理不见不闻,虽圣哲亦不能索而知之。使婴儿孩提之时,即闭之幽室,不接物焉,长而出之,则日用之物不能辨矣,而况天地之高远,鬼神之幽冥,天下古今事变,杏无端倪,可得而知之乎?”

人心有精神活动,这精神活动具有思维的作用,这是认识的必要条件,但必须凭借感官的经验,才能有所认识。如果把一个婴儿从小关闭起来,不接触外界事物,长大出来,就连日常的东西也都不能辨识了,何况广大的自然界,何况久远复杂的历史?精神能思维,这是认识的必要条件之一,但必须依靠感官的见闻。如不见不闻,只有心神,也无从得到知识。王廷相又说:“婴儿在胞中自能饮食,出胞时便能视听,此天性之知,神化之不容己者。自余因习而知,因悟而知,因过而知,因疑而知,皆人道之知也。父母兄弟之爱,亦积习稔熟然耳。何以故?使父母生之,孩提而乞诸他人养之,长而惟知所养者为亲耳,涂而遇诸父母,视之则常人焉耳,可以侮,可以詈也。此可谓天性之知乎?由父子之亲观之,则诸凡万物万事之知,皆因习因悟因过因疑而然,人也,非天也。”

王廷相特别强调认识必须凭借感性经验,他认为,伦理道德的认识不是先天的,事物变化的认识也不是先天的,必须凭借经验。他说:“夫心固虚灵,而应者必借视听聪明,会于人事而后灵能长焉。赤子生而幽闭之,不接习于人间,壮而出之,不辨牛马矣;而况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之节度乎,而况万事万物,几微变化不可以常理执乎?”同时,王廷相又指出,仅仅有感性经验也是不够的,不能局限于耳目闻见。他说:“耳目之闻见,善用之足以广其心,不善用之适以狭其心。”

王廷相粗略地看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区别及其联系,认为一切知识必须凭借见闻和思虑,而所谓知识就是见闻与思虑的结合。他说:“夫神性虽灵,必借见闻思虑而知;积知之久,以类贯通,而上天下地,入于至细至精而无不达矣,虽至圣莫不由此。”又说:“夫圣贤之所以为知者,不过思与见闻之会而已。”

一切知识都来自见闻与思虑,没有超经验超思维的知识。于是王廷相批判唯心主义的先验论所谓“德行之知”说:“世之儒者乃曰思虑见闻为有知,不足为知之至,别出德行之知为无知,以为大知。嗟呼,其禅乎!不思甚矣,殊不知思与见闻必由吾心之神,此内外相须之自然也。德行之知,其不为幽闭之孩提者几希矣!禅学之惑人海如此。”这里王廷相纠正了张载哲学中先验论的错误,深刻批判了程朱陆王的先验论。他指出,这种先验论的德行之知,乃是佛教禅宗的流毒。

他强调“思之自得”,强调“习之纯熟”,他说:“广识未必皆当,而思之自得者真;泛讲未必吻合,而习之纯熟者妙。是故君子之学,博于外而尤贵精于内;讨诸理而尤贵达于事。”

这是说,人们的认识不但要凭借感官经验,要用思维加以分析;而仅仅分析道理也还不够,必须把道理运用于事情上,才能得到正确的认识。因此,王廷相特别强调行的重要,他说:“学之术有二,曰致知,曰履事,兼之者上也。”又说:“虽然,精于仁义之术,优入尧舜之域,必知行兼举者能之矣。”

所谓行就是履事,就是实际做事,其中包括日常生活、道德行为、政治活动等,这在古代哲学的认识论中是有重要意义的。

王廷相批判程朱陆王两派唯心主义的弊病道:“但近世学者之弊有二:一则徒为泛然讲说,一则务为虚静以守其心,皆不于实践处用功,人事上体验。往往遇事之来,泛讲论者多失时措之宜,盖事变无穷,讲沦不能尽故也;徒守心者茫无作用之妙,盖虚寂寡实,事机不能熟故也。晚宋以来,徒为讲说;近日学者,崇好虚静,皆于道有害。”“徒讲说者”指程朱学派,“徒守心者”指陆王学派,两派都脱离实际,遇到问题都是不能解决的。王廷相这里强调“实践”。他所谓实践,不等于我们今天所谓实践,但他强调了实际活动对于认识的重要作用,可以说他把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提高到了新的水平。

但是,他也和古代一切唯物主义者一样,不了解人的社会性,不可能科学地理解认识对社会实践的依赖关系,更不可能认识革命实践的意义。他仍推崇孔孟,不敢触及孔孟的唯心主义的先验论,这是他的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要局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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