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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水浒传 江湖好汉的另类情怀 4

  • 作者:于淼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24:46
  • 章节字数:9320字

“鬼脸儿”杜兴原是一个商人,却把自己的合伙人打死了。

“菜园子”张青本是一个菜农,受雇为寺院种菜,因小事和人起了争执,一时兴起,不但把雇主杀了,还把寺院烧了个精光。此后先在大树坡下做强盗,后来发现抢劫风险太大,于是开了间黑店,主营人肉馒头,倒也因此在江湖上独树一帜,赢得了不小的名声。

这些人在任何时候都不可能成为安分守己的良民,他们缺乏自我控制能力。身强力壮的好汉往往有一种暴力倾向,当外部环境不合自己心意的时候,无法心平气和地接受大众默认的游戏规则,或是寻求正当的解决途径,而是自我意识大暴发,以武力来解决问题。

在林冲、鲁智深、武松、李逵这几人当中,林冲和鲁智深是杀人不眨眼的角色,但比起武松和李逵来,他们两人显然逊色多了。

作者在武松身上花的笔墨最多,从第二十二回景阳冈打虎开始,到第三十一回上二龙山落草,整整十回都是围绕他来写的。一百零八位好汉聚齐用了七十回,武松一个人就占了七分之一的篇幅。描写武松最生动的地方,除了豪饮狂喝,便是打虎杀人。

武松为了给兄长报仇杀死潘金莲那一段写得着实血腥味十足,剖腹剜心加割头。如果说武松此种举动是受为兄报仇的动力驱使,那他为自己出气时就完全暴露了其残忍的本相。

在流放途中,武松杀了四个来暗算他的人,但他还不畅快。为了出这口恶气,武松潜回张都监府中,把他的老婆孩子、丫鬟、奶娘、门房杀了个干干净净。“一不做,二不休!杀了一百个也只一死!”战场上尚且“优待俘虏”,可武松面对手无寸铁的弱质女子,却是血性十足,杀得血溅画楼,尸横灯影。刀砍得缺了口,他换把刀接着砍。唯恐逃掉一个活口,武松关上大门进行“地毯式搜索”,找到了两三个早已吓得半死的妇女,一刀一个搠死了事。把能找到的活口都杀了,看着自己的战绩,武松这才心满意足,“跑路”时还顺手带走了不少值钱的金银酒器。

逃亡路上经过一座坟庵时,武松看到一个道士搂着一个妇人在窗前看月嬉笑。对出家人的这种“生活作风”他很看不惯,摸着自己刚得的两把好刀,觉得不用实在可惜,不但杀了道人,还顺带拿一个未成年的小道童来祭刀。

如果说武松是个杀人狂,李逵就是杀人魔。江州劫法场救宋江时,李逵根本没有想到劫了法场是要逃走的,也忘了救人的正事儿,抡着大斧只顾砍人,哪儿人多往哪儿去,从十字街口一直杀到江边,不问军官百姓,杀得横尸遍地,血流成渠,后面跟着的晁盖拦都拦不住。杀出江州,到了白龙庙中,除了自己兄弟已经无人可杀,李逵却仍意犹未尽,要把庙祝找出来杀了。

李逵一个人下山接老娘,回来的路上因为李鬼的媳妇“举报”被捕,朱贵兄弟两人将他救下之后,李逵又是一通狂砍。曹太公、李鬼的老婆、里正、几十个士兵被他杀了个干净,当地的猎户也未能幸免,如果不是朱贵拦着,看热闹的无辜百姓也会跟着遭殃。

对李逵来说,杀人几乎成为他的一个嗜好,如果有一段时间没有杀人,他比没有酒喝还难受。独自下山时没带银子,他只好吃白食,结账时他把本要投奔梁山的店东韩伯龙一斧头结果了。

狄太公的女儿为了和情人偷欢,装神弄鬼,路过的李逵自称是罗真人的弟子,借机敲诈了一顿好吃好喝,过后提着两把板斧进屋去捉鬼。见屋中有人,不管三七二十一杀了再说。砍下头来还不满足,又剁肉馅似的对着死尸撒了一通酒疯。

为了把朱仝逼上梁山,吴用出主意把他的“饭碗”砸了。吴用这一次手段也够绝,派出了梁山第一杀手李逵。估计吴用是怕别人执行得不够彻底,给朱仝留下后路。李逵果然没有让吴用失望,把一个几岁的小孩子砍作了两段。这下,说什么都没有用了,朱仝“从良”的愿望彻底破灭。

李逵到了阵上,更是有“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气势,兴起时,一个人削瓜切菜般杀几百个人是小意思。连他的手下也躲得远远的,唯恐他杀红了眼,见了活人就砍。

武松能够掏人心肝,“黑旋风”李逵尤有过之。宋江捉住了仇人黄文炳,李逵主动请缨,将其凌迟。

凌迟是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至于具体割多少刀,也没有标准化数量,清朝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几类。明朝的太监刘瑾受刑挨了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坚持了三天才死去,这是有据可查的最高纪录。

李逵虽然心理素质过硬,但毕竟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只是业余刽子手。缺乏耐心也是他的一大问题,片刻之间就把黄文炳切割完毕。李逵一边割肉,一边烧烤,而梁山众好汉对人肉烧烤的味道丝毫没有不适。酒足肉饱,李逵亲手割胸裂腹,取出黄文炳的心肝为众兄弟做了一味“醒酒汤”,事后还直说“割得快活”。

在宋江的率领下,梁山好汉尽情展示杀戮激情。只要宋江刀锋所指,就免不了血流成河。为救卢俊义,梁山好汉攻破了大名府,在潜伏的大牢内救卢俊义的柴进一见此情此景,急忙同保护卢俊义出力的牢头蔡福一起回家,以保护他的家眷。柴进知道,弟兄们有机会能畅快地大杀一次,绝不会放过任何人。倒在刀剑之下的,不只是官府的人和仇家。

曾头市和祝家庄虽是地方豪强,但他们的处世手段比梁山好汉柔和得多,至少表面上不敢明目张胆反抗政府。当地百姓即使不能说是安居乐业,维持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当地百姓很配合两家地主,杨林乔装打扮进入祝家庄打探消息,就是被自发的“民兵”抓获的。这说明曾、祝两家在当地还是很有口碑的,没有激起当地人的“仇富”心理。如果曾、祝两家对待百姓像黄世仁对杨白劳一样,恐怕梁山的大队人马一到,当地百姓早就欢呼雀跃了,可这种情形没有出现。

等到被招安之后,好汉们仍是不把人命当回事儿。征田虎时,水淹太原,一座城市最后逃得性命的只有千余人。此时,好汉们已经是有合法身份的官兵了,可凶狠的程度却比土匪有过之无不及。如此杀人成性,实在是天性难改。

“抱大腿”最成功的人——吴用

宋人陈善在他的著作《扪虱新话》中有一段“趋炎附势自古而然”的描述,说的是王安石拜相后,权倾朝野,因为他字介甫,当时很多人以“甫”为字,以至当时有一句流行语:“表德皆连甫,花书尽带圈。”

唐朝的令狐绹拜相时,因为令狐这个姓很少,因此,同族的人前往拜见,没有吃闭门羹的。同权贵拉上关系,好处多多,搞张合影,也可“拉虎皮做大旗”,提高自己的身价。因此,许多人想方设法接近他,甚至姓“狐”的把姓改为“令狐”,当时的诗人温庭筠戏说:“自从元老登庸后,天下诸胡尽带令。”

这本来也是人之常情,谁不想傍个有权有势的靠山?结交实权人物可以飞黄腾达,高俅的发迹之路,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高俅本是宣武军中“一个浮浪破落户子弟”,也就是军属出身,家中先人有当兵的。到了他这一代,祖上的老本吃光了,但是他却沾上了不少纨绔子弟的习气,“吹弹歌舞,刺枪使棒,相扑顽耍,诗书词赋”,样样他都能拿得出手。有钱人的公子出去找乐子,他是个称职的“三陪”。这种人如果混好了,被富贵之家看中,如同《红楼梦》中贾府的门客,可以做有钱人家的高级长工。高俅当时少不更事,没有长远打算,只是和富家子弟流连于风月场所,混吃混喝而已。可是,他玩得却有点过了,被对方的家长告到官府,判了个流放的罪名,发配去了淮西。

遇到大赦,高俅终于回到了阔别已久的京城花花世界。这一次,虽然正经人家对他这个有过“前科”的闲汉唯恐避之不及,可阴差阳错,他却攀上了哲宗皇帝妹夫、神宗皇帝的驸马小王都太尉。这位老兄是喜欢找乐子的,不久就把高俅当成了亲信。如果只是这样,高俅虽然有了生活保障,却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一个偶然的机会,高俅成了端王赵佶面前的红人。当赵佶坐上龙椅之后,原来的“社会闲杂人员”高俅竟然当上了太尉。

宋徽宗赵佶爱好广泛,身边有才的人相当多。高俅能够被赵佶赏识,可见他“抱大腿”的水平相当高,绝不是一个只会溜须拍马的跟班。

同样是“抱大腿”,这里面的学问可不少。低层次的人,见了“大腿”就充满热情,急切的心情一目了然。这种人很难受到重用,多是被当“枪”使,地位不可能有实质性的变化。

境界高、城府深的人往往不会简单行事,他们会小心地选择目标,谨慎地设计依附过程,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们知道,抱错了“大腿”会被人轻视,使自己的价值大大折扣。

水泊梁山“抱大腿”最成功的人是吴用。此人虽是个教书匠,却同黑道人士过往甚密。他看到刘唐来得古怪,知道有事,当即给学生放假,自己去探风声。刘唐投奔晁盖,为的是抢劫“生辰纲”,这么重大机密的事情,晁盖一点都不瞒吴用,显然,晁盖平时违法的事情吴用参与了不少。否则,谁会把自己的把柄硬往人手里送。

十万贯的财宝,即使是十分之一也有一万贯。吴用做教书先生,一年不过十贯、八贯的报酬,十辈子也别想挣到一万贯。吴用知道此事重在参与,不出力是没有“分红”的,于是连夜跑去游说阮氏兄弟“加盟”。吴用心里早就算计好了,同谋不过七八个人,拉来了阮氏兄弟三人,自己在人数上已经占优势,万一得手后分赃不均起了内讧,自己肯定吃不了亏。

事发之后被通缉,吴用早已想好了退路。八百里水泊梁山,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晁盖没有心机,上了梁山之后,见王伦招待自己的档次很高,觉得下半生有指望了,对王伦感激不尽。吴用是个有心人,他不但发觉王伦并无收留自己一伙人的意思,还看出了林冲和王伦之间的矛盾。机会已经在面前了,就看自己是否能把握住。措施得力,他们不但能够在梁山一直住下去,还不必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看人脸色。

能否将梁山据为己有,关键在于林冲的态度。吴用天花乱坠地把林冲夸昏了头,说梁山的头把交椅应该由他来坐,还装作很客观的样子说:“别人都这么说的”,这话谁听了不开心?

看着自己的一番吹捧加离间,林冲已经上了路,吴用欲擒故纵,表示如果王伦不收留他们,他们就将另投他处。林冲话赶话跟着吴用上了道,透出了火拼王伦之意。话说到这份儿上,已经收不回来了。如果到时候反悔,林冲以后会成为江湖人物的笑柄。

林冲火拼王伦之后,形势发生了变化,晁盖等人完全控制了局势,吴用也不再提让林冲当大哥这件事了,晁盖坐了头把交椅,他也顺理成章地当上了老二。

本来,这种情形如果持续下去,吴用还是比较满意的。他虽然只是“二把手”,但晁天王只适合做“董事长”,具体事情还是他吴用这个“总经理”说了算。不过,宋江上山之后形势发生了变化,原来的平衡被打破,权力的中心转移了,宋江不但成了水泊梁山集团的“执行总裁”,还把晁天王逼到了“退居二线”的地步。这一点,连李逵这种粗人都看得出来,更不用说吴用了。怎么办,是从一而终,还是识时务者为俊杰?吴用选择了后者。

如果吴用能够保持对晁盖的忠心,宋江是夺不了权的。只要保护好这位老大生命无忧,宋江只能坐老二的位置。以吴用的头脑来说,做到这一点并不难。但此时,吴用已经有了更高的追求,而这种追求,晁盖无法帮他实现,宋江却与他灵犀相通。

虽然吴用极力帮助宋江发展个人势力,但要挤掉晁盖并不是一件易事。晁盖是梁山的“一把手”,明着抢班夺权会被江湖人物瞧不起,让晁盖自动“退居二线”更不可能。本来很难解的一个局,却因为晁盖执意“上前线”出现了转机。这一次,吴用没有跟着去,他知道,晁天王下山的机会不多,错过这一次,恐怕以后就没有“改朝换代”的机会了。

吴用知道刘唐不是晁盖的亲戚,说明他和晁盖关系相当密切。一般人有几个知道朋友家事的?吴用同宋江在上梁山之前原本素不相识,毫无交情可言。可是,在个人前途面前,吴用毅然抛弃了晁盖,选择了宋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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