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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屠汉的心灵

  • 作者:雪漠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44:27
  • 章节字数:8420字

你不是也在拜月吗

一次次拜

一行行泪

真去那广寒宫吗

你不听苏轼已劝了千年

高处不胜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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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甲,接着说!

一天,一个叫“曼龙格日”的瑜伽行者来到了凉州。这是西藏很有名的人物。据说证得了神足通,能瞬息千里地出现在任何地方。他令人羡慕地游遍了二十四个空行母圣地,并写出了叫人目瞪口呆的书。

在某个著作中,曼龙格日记载了金刚亥母洞中悬空的女孩。

原文如下:

从前脚离地面一寻,现在离地面一卡。

书上附了注释:寻:八尺。卡,拇指中指展开后的长度。

曼龙格日的书中还记载了他和张屠汉的那次相会:

情节很简单:曼龙格日邀请金刚亥母来会供,张屠汉也来了。享用供品后,曼龙上师想和屠汉谈谈。亥母说他会认不得去净土的路,于是一同走了。

就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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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因沾了金刚亥母的光终于阔了的张屠汉也时髦地写起了回忆录。在时髦的回忆录里,他时髦地借鉴了意识流手法来袒露他的屠汉心灵。

节录如下:

应曼龙格日大圣的邀请,我陪同金刚亥母,沿着心光织成的哈达似的大道,从奶格玛空行圣地,向凉州飞来。

天边飘过故乡的云。迎面扑来故乡的风。风里带来故乡的泥土气息。它不停地向我召唤: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

久违了,我梦萦神绕的故乡。

记得那天是农历二十五日……仿佛是久远的过去了,总在眼前闪……那些动物内脏真是好吃啊!嘿,香到脑子里去了。金刚亥母爱吃。我当然也爱吃。

当屠汉那些年,怕是消灭了千十条猪大肠呢。

猪大肠固然好吃,但我总忘不了故乡的山药米拌面。山药米拌面啊,你一直是我梦中的歌。“三天不吃山药米拌面,心里就干焦干焦的。”可那个曼龙格日却嘀咕了:“小神受不了大祭祀。乡巴佬。”他以为最好吃的应该是酥油糌粑。哼,那玩意儿,膻乎乎的。哪有山药米拌面好?你个老藏,才是个乡巴佬呢。

他还想请我留下,说是要好好采访一下。我知道,是想打探佛国的秘密呢。当然,那是个美丽的地方,鲜花盛开,美女如云。你个老藏,是梦都梦不到的。那可是个真正的自由王国啊,啧!啧!……噢,你是不是想叫我透露些亥母传的修炼窍诀?成啊,就是米拉日巴给冈波巴悄悄传的那两个字:苦修。你想投个机?取个巧?没门儿……哈哈。当然,我知道你是大成就师。法界的任何地方,你老人家还不是想去就去……开个玩笑,你玩啥深沉啊?

哈哈。哈哈。又该叫人间的那个鲁什么迅的骂了,又说我把屠夫的凶残化为一笑了。怪?!我为啥不能幽他一默!?

我是屠夫,我怕谁?!

留下就留下!

可亥母说,那样,你就不认识去佛国的路了。这就不能不叫“洒家”犹豫了。相府的丫环七品官哩。不管咋说,我总在上头。吃香的,喝辣的,亥母吃啥我吃啥。天蓬元帅,跟了那猴头,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脚板上磨了八万四千个明晃晃的血泡,算得上千辛万苦了,不也才弄了个净坛使者的肥差吗?

我有啥不满足的?……成了成了,够了够了。往前瞭不如人,往后瞭人不如。人比人活不成,驴比骡子驮不成。虽然会供时吃不上个山药米拌面,但也总算沾亥母的光嘬了它一顿。总比那些整天用山药米拌面灌肚囊的草民百姓强……再说……这个……其实,山药米拌面那玩意儿,偶尔“体验”它两口成。常吃,嘿,头皮都发麻了……不吃也罢。叫我再到那个穷坑里受罪?没门儿。于是,我便陪同亥母凯旋了。唱着那首我最喜欢的歌:“日落西山红霞飞,屠汉肉饱把营归……”虽说我知道,日后的某一天,我还会降临在凉州城北乡的一个叫陈儿的村庄,来践我的宿命之约,但活一天是两半日子。考虑那么长远干啥?这年月,谁还考虑未来呢?真是。

到那时再说。愁啥?

请记住能让我留名千古的名人名言:

我是屠夫,我怕谁?!

别糟践我,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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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屠汉赴宴的那个历史的恍惚里,成吉思汗的铁蹄已密雨般落满地球。

离金刚家不远处的一个叫肃州的小城被屠。

无辜百姓,被杀了三十万。成年男子被拦腰砍断,妇女都被奸杀。婴儿在舞动的矛上惨叫“妈妈”。所经之地,烧杀一光。赤地千里,寸草不生。

北归的燕子们啾啾啾地悲叫。它们再也找不到去年搭巢的那个屋子了,只好在一堆堆白骨上栖息。

《阿甲呓》中说,成吉思汗的铁骑常用的战术是:首次攻击,强弓劲弩,发出箭雨,挡者披靡;接着,尖兵精锐,拍马追射;最后才是大部队冲锋掩杀。于是,“正气”“寥落”,“丹心”“惶恐”。万千百姓,化为血污。

而南宋及其他地方的庸碌们,却晃着或干瘦或腻肥的脑袋,旌旗般挥舞一块藏污纳垢的抹布,上写个莫名其妙的字眼,去哄骗老百姓宝贵的脑袋。

那喊声理直气壮,响了千年——

同志们,冲呀!向我们可爱的皇帝献忠心的时刻到了。不要怕掉脑袋呀!万一掉了,皇帝老子会封你个大大的忠臣,到庙里吃鲜嫩的冷猪肉呀。冲呀!杀呀!人生自古谁无死呀!留取丹心照汗青呀!杀呀!冲呀!

——直冲出盈野的白骨和惊天动地的寡妇哭声。

而那个披黄袍的,却饮着“人头马”“喂死鸡”之类的**,皱眉,耸鼻,抖黄须,晃脑袋,嫌那寡妇哭声,是何等的不合音律。

庸碌们抹布做的旌旗上,那四个字却阴险地笑。

阿甲说,那词儿叫“民族大义”,跟“英雄业绩”同样恶心。

对那“民族大义”,三国时的鲁肃注解得最妙:

“如肃等降操,当以肃还乡党,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降操,欲安所归乎?位不过封侯,车不过一乘,骑不过一匹,从不过数人,岂得南面称孤哉?”

后来,喜欢附庸风雅的阿甲把它意译了出来,内容如下:

“老子降了那小子,还能有个座位,还能啃两个猪蹄子,嚼三条猪尾巴,喝四盅二锅头。大王,你往哪儿摆?谁再给你老人家‘人头马’‘喂死鸡’,还有那大大的漂亮小妞?至多,人家给你个粗使唤的丫头,猪不啃的茄莲,要多难看,有多难看。你不恶心,我还恶心呢。大王,你可要拿定主意啊,大不了多用些老百姓的人头,不信还挡不住那个历什么史的车轮?”

披黄袍的于是说:“善哉,善哉。知我者,鲁肃兄也。好好干吧,用多少人头也成,挡了那车轮。寡人把那个眼睛稍有点斜的美女赐给你——反正闲着也是闲着。那也是个半绝代佳人呀。再给你的车上挂个‘忠臣’的牌照,日后干个啥的,也没人挡你了。咋样?”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当天下的老百姓握着锄把在大自然里游哉时,一群穿黄袍的却愁着没个放屁股的地方。这是多么滑稽的事。

阿甲说,披黄袍的汉子便阴笑了,他抖抖山羊胡须,给帮凶的庸碌们赐一个“忠臣”封号。在他的授意下,帮凶搜寻了所有角落,才找到了一块藏污纳垢的破布,再嵌个沾满血污的咒字,就成招魂幡了。瞧,他们边呐喊,边摇晃,摇晕脑袋,摇去人性,百姓头颅便滚成风中的石子了。

一川碎石大如斗,随风满地石乱走。

那个写满咒子的抹布舞了千年,舞出了许多血糊糊的英雄诗篇。好不壮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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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宋朝的岳飞做了一梦:他梦见两只对话的狗。

那个叫道悦的老和尚解释为“狱”字,预示着他此去的牢狱之灾。后来,精通占梦术的阿甲说:道悦和尚错解了梦。

阿甲说,那梦中对话的两只狗,其实是两个岳飞。

白狗说:“打吧,这是千秋不朽的功业。”

黑狗说:“屁功业。浪费百姓的脑袋。去迎那个当狗屁艺术家的老子和败家子的儿子,才是地道的罪恶。”

白狗的岳飞于是想:就是呀。凭啥非要直捣黄龙?凭啥要浪费百姓的脑袋。偏安的,只是朝迁。百姓无所谓偏安不偏安。哪个狗坐了龙椅,百姓都得上粮。迎那两个坐井观天的混蛋干啥?趁着十二道金牌,溜他娘的。于是帮凶们唏嘘了千年,骂他“愚忠”

其实,白狗岳飞早打定主意了:犯不着为那些混蛋去浪费百姓的头了。他想,还是掉我的吧。佛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他便把脑袋伸进那个“莫须有”的套索。

白狗的岳飞,“莫须有”死了。黑狗的岳飞,当了宰相,叫秦桧。

此后不久,一个史称“萨班”的人领导雪域的百姓投降了元朝。他因之成为西藏历史上的伟大人物。而那个叫秦桧的,却在一个历史角落里委屈了千年,至今还在杭州的一个庙里哭泣呢。

一天,他哭着来向阿甲请教“忠奸”二字。他委屈地说,忠奸本为一体,对那个叫皇帝的玩意儿“忠”了,必然对老百姓“奸”。许多时候,对前者“忠”的体现方式,大多是后者的脑袋。

精通为官之道并绝顶聪明的秦桧,自然明白那个会画画和不会画画的井底之蛙究竟是什么玩意儿。更明白,是否值得用数十万健壮百姓的脑袋,去换那两个连锄头都不会拿的废物。

因了秦桧的“奸”,南宋千百万老百姓安享了天年。

于是,阿甲说,成了。成了。别哭了。秦桧万岁!成不?

阿甲说,历史上还有一个伟大的奸臣。他背叛了一个萎靡的朝廷,投降了一个鲜活的强有力的民族。用现在的时髦话说,他弃暗投明了。

他伟大的奸同秦桧不同。他阻挡了爱新觉罗家族的野蛮屠杀。因为他的努力,成吉思汗似的屠城不多。“扬州十屠”之类,在他努力干预下,后来渐渐绝迹了。他利用自己的威望,写了一封封信,说服那些昏头昏脑舞着招魂幡的人停止抵抗,从而使许多女人幸运地没戴上寡妇桂冠。

他的名字因之遗臭万年,被穿黄袍的列入《贰臣传》。

他叫洪承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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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甲说,翻开历史,唾星中瑟缩的,便是这类名字。他们的所有罪名,仅仅是没强迫老百姓去愚蠢地为一个混蛋供上脑袋。

在所谓的“汗青”中,耀武扬威的,恰恰是帮凶和罪人。

这种所谓的“民族大义”,其实是一个心胸狭窄的小部落对同类举起屠刀时理直气壮的嚎叫。小小星球上延缓了千年的惨叫和爆炸声,都因之而起。

千年来的文人们讴歌的,便是这个了。

那种恶心的喷嚏,从人类产生了所谓“文明”的那时,一直响到了今天。

一代又一代的庸碌被招魂幡迷了,雀噪似随喜着罪恶,拉拉队一样地赞美历史的“皇帝新装”。

一天,一个孩子的声音会脆生生响起:“那皇帝,没穿什么衣裳呀?”

他就是后来的琼。

为了润湿他喑哑的嗓门,他在人迹罕至的西夏岩窟里痛哭了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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