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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七支烟1

  • 作者:蔡智恒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20:07:59
  • 章节字数:14120字

我像是咖啡豆,随时有粉身的准备

亲爱的你,请将我磨碎

我满溢的泪,会蒸馏出滚烫的水

再将我的思念溶解,化为少许糖味

盛装一杯咖啡

陪你度过,每个不眠的夜

台中到了,这是荃的家乡。

荃现在会在台中吗?

可能是心理作用吧,右肩又感到一阵抽痛。

因为我想到了荃。

我的右肩自从受伤后,一直没有完全复原。

只要写字久了,或是提太重的东西,都会隐隐作痛。

还有,如果想到了荃,就会觉得对不起明菁抽搐的背。

于是右肩也会跟着疼痛。

看到第七根烟上写的咖啡,让我突然很想喝杯热咖啡。

可是现在是在火车上啊,到哪找热咖啡呢?

而只要开水一冲就可饮用的三合一速泡咖啡,对我来说,跟普通的饮料并无差别。

我是在喝咖啡喝得最凶的时候,认识荃。

大约是在研二下学期,赶毕业论文最忙碌的那阵子。

那时一进到研究室,第一件事便是磨咖啡豆、加水、煮咖啡。

每天起码得煮两杯咖啡,没有一天例外。

没有喝咖啡的日子,就像穿皮鞋没穿袜子,怪怪的。

这种喝咖啡的习惯,持续了三年。

直到去年七月来到台北工作时,才算完全戒掉。

因为我不敢保留任何可能会让我想起明菁或荃的习惯。

咖啡可以说戒就戒,可是用来搅拌咖啡的汤匙,我却一直留着。

因为那是荃送我的。

对我而言,那根汤匙代表的是“意义”,而不是喝咖啡的“习惯”。

就像明菁送我的那株檞寄生,也是意义重大。

明菁说得没错,离开寄主的檞寄生,枯掉的树枝会逐渐变成金黄色。

我想,那时刚到台北的我,大概就是一根枯掉的檞寄生吧。

对于已经枯掉的檞寄生而言,即使再找到新的寄主,也是没意义的。

从台北到台中,我已经坐了二个小时又四十五分钟的火车。

应该不能说是“坐”,因为我一直是站着或蹲着。

很累。

只是我不知道这种累,是因为坐车?

还是因为回忆?

这种累让我联想到我当研究生时的日子。

考上研究所后,过日子的习惯开始改变。

我、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仍然住在原处,孙樱和明菁则搬离胜九舍。

孙樱在工作地方的附近,租了一间小套房。

明菁搬到胜六舍,那是研究生宿舍,没有门禁时间。

孙樱已经离开学生生活,跟我们之间的联系,变得非常少。

不过这少许的联系就像孙樱写的短篇小说一样,虽然简短,但是有力。

我会认识荃,是因为孙樱。

其实孙樱是个很好的女孩子,有时虽然严肃了点,却很正直。

我曾以为柏森和孙樱之间,会发生什么的。

“我和孙樱,像是严厉的母亲与顽皮的小孩,不适合啦。”柏森说。

“可是我觉得孙樱不错啊。”

“她是不错,可惜头不够圆。”

“你说什么?”

“我要找投缘的人啊,她不够头圆,自然不投缘。”柏森哈哈大笑。

我觉得很好奇,柏森从大学时代,一直很受女孩子欢迎。

可是却从没交过女朋友。

柏森是那种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到底喜欢哪种女孩子的人。

如果他碰上喜欢的女孩子,一定毫不迟疑。

只不过这个如果,一直没发生。

我就不一样了,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喜欢哪种女孩子。

就像吃东西一样,我总是无法形容我喜欢吃的菜的样子或口味等等。

我只能等菜端上来,吃了一口,才知道对我而言是太淡?还是太咸。

认识明菁前,柏森常会帮我介绍女孩子,而且都是铁板之类的女孩。

其实他也不是刻意介绍,只是有机会时就顺便拉我过去。

“柏森,饶了我吧。这些女孩子我惹不起。”

“看看嘛,搞不好你会喜欢哦。”

“喜欢也没用。老虎咬不到的,狗也咬不到啊。”

“你在说什么?”

“你是老虎啊,你都没办法搞定了,找我更是没用。”

“菜虫!你怎么可以把自己比喻成狗呢?”

柏森先斥责我一声,然后哈哈大笑:

“不过你这个比喻还算贴切。”

认识明菁后,柏森就不再帮我介绍女孩子了。

“你既然已经找到凤凰,就不用再去猎山鸡了。”柏森是这样说的。

“是吗?”

“嗯。她是一个无论你在什么时候认识她,都会嫌晚的那种女孩子。”

会嫌晚吗?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对那时的我而言,明菁的存在,是重要的。

没有明菁的话,我会很寂寞?还是会很不习惯?

我不敢想象,也没有机会去想象。

如果,我先认识荃,再认识明菁的话,我也会对荃有这种感觉吗?

也许是不一样的。

但人生不像在念研究所时做的实验,可以反复改变实验条件,然后得出不同的实验结果。

我只有一次人生,无论我满不满意,顺序就是这样的,无法更改。

我和柏森找了同一个指导教授,因为柏森说我们要患难与共。

研究所的念书方式和大学时不太一样,通常要采取主动。

除了所修的学分外,大部分的时间得准备各自的论文。

因为论文方向不同,所以我和柏森选修的课程也不相同。

不过课业都是同样的繁重,我们常在吃宵夜的时候互吐苦水。

明菁好像也不轻松,总是听她抱怨书都念不完。

虽然她还是常常来我们这里,不过看电视的时间变少了。

不变的是,我和明菁还是会到顶楼阳台聊天。

而明菁爬墙的身手,依旧矫健。

明菁是那种即使在抱怨时,也会面带笑容的人。

跟柏森聊天时,压力会随着倾诉的过程而暂时化解。

可是跟明菁聊天时,便会觉得压力这东西根本不存在。

“你和林明菁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呢?”柏森常问我。

“应该是……是好朋友吧?”

“你确定你没有昧着良心说话?”

“我……”

“你喜欢她吗?”

“应该算喜欢,可是……”

“菜虫,你总是这么犹豫不决。”柏森叹了一口气。

“你究竟在害怕什么呢?”

害怕?也许真是害怕没错。

起码在找到更适合的形容词之前,用害怕这个字眼,是可以接受的。

我究竟害怕什么呢?

对我而言,明菁是太阳,隔着一定的距离,是温暖的。

但太接近,我便怕被灼伤。

我很想仔细地去思考这个问题,并尽可能地找出解决之道。

不过技师考快到了,我得闭关两个月,准备考试。

考完技师考后,又为了闭关期间延迟的论文进度头痛,所以也没多想。

明菁在这段期间,总会叮咛我要照顾身体,不可以太累。

“过儿,加油。”明菁的鼓励,一直不曾间断。

技师考的结果,在三个半月后放榜。

我和柏森都没考上,子尧兄没考,所以不存在落不落榜的问题。

令我气馁的是,我只差一分。

当我和柏森互相交换成绩单观看时,发现我的国文成绩差他十八分。

我甚至比所有考生的国文平均成绩低了十分。

而国文科,只考作文。

我又堕入初二时看到作文簿在空中失速坠落的梦魇中。

收到成绩单那天,我晚饭没吃,拿颗篮球跑到光复校区的篮球场。

如果考试能像投篮一样就好了,我那天特别神准,几乎百发百中。

投了一会篮,觉得有点累了,就蹲在篮筐架下发呆。

不禁回想起以前写作文的样子,包括那段当六脚猴子的岁月。

可是我的作文成绩,虽然一直都不好,但也不至于太差啊。

怎么这次的作文成绩这么差呢?

难道我又用了什么不该用的形容词吗?

我继续发呆,什么也不想。发呆了多久,我不清楚。

眼前的人影愈来愈少,玩篮球的笑闹声愈来愈小。

最后整座篮球场上只剩下我一个人。

耳际仿佛听到一阵脚踏车的紧急煞车声,然后有个绿色身影向我走来。

她走到我身旁,也蹲了下来。

“穿裙子蹲着很难看,你知道吗?”过了许久,我开了口。

好像觉得已经好多年没说话,喉咙有点干涩。我轻咳一声。

“你终于肯说话啦。”

“你别蹲了,真的很难看。”

“会吗?我觉得很酷呀。”

“你如果再把腿张开,会更酷。”

“过儿!”

“你也来打篮球吗?”我站起身,拍了拍腿。

“你说呢?”明菁也站起身。

“我猜不是。那你来做什么?”

“对一个在深夜骑两小时脚踏车四处找你的女孩子……”

明菁顺了顺裙摆,板起脸:“你都是这么说话的吗?”

“啊?对不起。你一定累坏了。”

我指着篮球场外的椅子,“我们坐一会吧。”

“找我有事吗?”等明菁坐下后,我开口问。

“当然是担心你呀。难道找你借钱吗?”

“担心?我有什么好担心的。”

“晚饭不吃就一个人跑出来四个多钟头,让人不担心也难。”

“我出来这么久了吗?”

“嗯。”

“对不起。”

“你说过了。”

“真对不起。”

“那还不是一样。”

“实在非常对不起。”

“不够诚意。”

“宇宙超级霹雳无敌对不起。”

“够了。傻瓜。”明菁终于笑了起来。

我们并肩坐着,晚风拂过,很清爽。

“心情好点了吗?”

“算是吧。”

“为什么不吃饭?然后又一声不响地跑出来。”

“你不知道吗?”

“我只知道你落榜……”明菁突然警觉似的啊了一声,“对不起。”

“没关系。”

“明年再考,不就得了。”

“明年还是会考作文。”

“作文?作文有什么好担心的。”

“你们中文系的人当然不担心,但我是粗鄙无文的工学院学生啊。”

“谁说你粗鄙无文了?”

“没人说过。只是我忽然这么觉得而已。”

“过儿,”明菁转身,坐近我一些,低声问,“怎么了?”

我不知道如何形容,索性告诉明菁我初中时发生的事。

明菁边听边笑。

“好笑吗?”

“嗯。”

“你一定也觉得我很奇怪。”

“不。我觉得你的形容非常有趣。”

“有趣?”

“你这样叫特别,不叫奇怪。”

“真的吗?”

明菁点点头。

“谁说形容光阴有去无回,不能用“肉包子打狗”呢?”

“那为什么老师说不行呢?”

“很多人对于写作这件事,总是套上太多枷锁,手脚难免施展不开。”

明菁叹了一口气,“可是如果对文字缺乏想象力,那该怎么创作呢?”

“想象力?”

“嗯。形容的方式哪有所谓的对与错?只有贴不贴切,能不能引起共鸣而已。文章只要求文法,并没有一加一等于二的定理呀。”

明菁站起身,拿起篮球,跑进篮球场。

“创作应该像草原上的野马一样,想怎么跑就怎么跑,用跳的也行。”

明菁站在罚球线上,出手投篮,空心入网。

“可是很多人却觉得文字应该要像赛马场里的马一样,绕着跑道奔驰。并按照比赛规定的圈数,全力冲刺,争取锦标。”

明菁抱着篮球,向我招招手。我也走进篮球场。

“文学是一种创作,也是一种艺术,不应该给它太多的束缚与规则。

你听过有人规定绘画时该用什么色彩吗?”

“我真的……不奇怪吗?”

“你是只长了角的山羊,混在我们这群没有角的绵羊中,当然特别。”

明菁拍了几下球,“但不用为了看起来跟我们一样,就把角隐藏着。”

“嗯。”

“过儿,每个人都有与他人不同之处。你应该尊重只属于自己的特色,不该害怕与别人不同。更何况即使你把角拔掉,也还是山羊呀。”

“谢谢你。”

明菁运球的动作突然停止,“干嘛道谢呢?”

“真的,谢谢你。”我加重了语气。

明菁笑一笑。

然后运起球,跑步,上篮。

球没进。

“你多跑了半步,挑篮的劲道也不对。还有……”

“还有什么?”

“你穿裙子,运球上篮时裙子会飞扬,腿部曲线毕露,对篮筐是种侮辱。所以球不会进。”

明菁很紧张地压了压裙子,“你怎么不早说!”

“你虽然侮辱篮筐,却鼓励了我的眼睛。这是你的苦心,我不该拒绝。”

我点点头,“姑姑,你实在很伟大。我被你感动了。”

“过儿!”

明菁,谢谢你。

你永远不知道,你在篮球场上跟我说的话,会让我不再害怕与人不同。

每当听到别人说我很奇怪的时候,我总会想起你说的这段话。

顺便想起你的腿部曲线。

虽然当我到社会上工作时,因为头上长着尖锐的角,以致处世不够圆滑,让我常常得罪人。

但我是山羊,本来就该有角的。

我陪明菁玩了一会篮球,又回到篮球场外的椅子上坐着。

跟大学时的聊天方式不同,明菁已没有门禁时间,所以不用频频看表。

“这阵子在忙些什么呢?”

“我在写小说。”

“写小说对你而言,一定很简单。”

“不。什么人都会写小说,就是中文系的学生不会写小说。”

“为什么?”

“正因为我们知道该如何写小说,所以反而不会写小说。”

“啊?”

明菁笑了笑,把我手中的篮球抱去。

“就像这颗篮球一样。我们打篮球时,不会用脚去踢。还要记得不可以两次运球,带球上篮时不能走步。但这些东西都不是打篮球的本质,而只是篮球比赛的规则。”

明菁把篮球还给我,接着说:

“过儿。如果你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子,你会怎么玩篮球?”

“就随便玩啊。”

“没错。你甚至有可能会用脚去踢它。但谁说篮球不能用踢的呢?

规则是人订的,那是为了比赛,并不是为了篮球呀。如果打篮球的目的,只是为了好玩,而非为了比赛。那又何必要有规则呢?”

明菁将篮球放在地上,举脚一踢,球慢慢滚进篮球场内。

“创作就像是赤足在田野间奔跑的小孩子一样,跑步只是他表达快乐的方式,而不是目的。为什么我们非得叫他穿上球鞋,跪蹲在起跑线上等待枪响,然后朝着终点线狂奔呢?当跑步变成比赛,我们才会讲究速度和弹性,讲究跑步的姿势和技巧,以便能在赛跑中得到好成绩。但如果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又有什么是该讲究的呢?”

“姑姑,你喝醉了吗?”

“哪有。”

“那怎么会突然对牛弹琴呢?”

“别胡说,你又不是牛。我只是写小说写到心烦而已。”

“嗯。”

“本来想去找你聊天,听李柏森说你离家出走,我才到处找你的。”

“你听他胡扯。我又不是离家出走。”

“那你好多了吧?”

“嗯。谢谢你。”

几年后,我在网络这片宽阔的草原中跑步,或者说是写小说。

常会听到有人劝我穿上球鞋、系好鞋带,然后在跑道内奔跑的声音。

有人甚至说我根本不会跑步,速度太慢,没有跑步的资格。

明菁的话就会适时在脑海中响起:

“跑步只是表达快乐的肢体语言,不是比赛哦。”

“很晚了,该回去了。”我看了表,快凌晨两点。

“嗯。你肚子饿了吧?我去你那里煮碗面给你吃。”

“我才刚落榜,你还忍心煮面给我吃吗?”

“你说什么!”明菁敲了一下我的头。

“刚落榜的心情是沉痛的,可是吃你煮的面是件非常兴奋的事。我怕我的心脏无法负荷这种情绪转折。”

我摸了摸被敲痛的头。

“过儿,你转得很快。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高声喊叫。

“喂!现在很晚了,别发神经。”

“呵呵……走吧。”

“小说写完要给我看哦。”

“没问题。你一定是第一个读者。”

我和明菁回去时,柏森、子尧兄和秀枝学姐竟然还没睡,都在客厅。

“菜虫啊,人生自古谁无落,留取丹心再去考。”

子尧兄一看到我,立刻开了口。

“不会说话就别开口。”秀枝学姐骂了一声,然后轻声问我:

“菜虫,吃饭没?”

我摇摇头。

“冰箱还有一些菜,我再去买些肉,我们煮火锅来吃吧。”柏森提议。

“很好。明菁,你今晚别回宿舍了,跟我挤吧。”秀枝学姐说。

“我终于想到了!”我夹起一片生肉,准备放入锅里煮时,突然大叫。

“想到什么?”明菁问我。

“我考国文时,写了一句:台湾的政治人物,应该要学习火锅的肉片。”

“那是什么意思?”明菁又问。

“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啊,煮太久的话,肉质会变硬。”

“恕小弟孤陋寡闻,那又是什么意思呢?”轮到柏森发问。

“就是火锅的肉片不能在汤里煮太久的意思。”

“恕小妹资质驽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秀枝学姐竟然也问。

“火锅的肉片在汤里煮太久就会不好吃的意思。”

秀枝学姐手中的筷子,掉了下来。

全桌鸦雀无声。

过了一会,子尧兄才说:“菜虫,你真是奇怪的人。”

“过儿才不是奇怪的人,他这叫特别。”明菁开口反驳。

“特别奇怪吗?”柏森说。

“只有特别,没有奇怪。过儿,你不简单,你是高手。”

“你可以再大声一点。”

“过——儿——你——是——高——手——”明菁提高音量,又说。

我和明菁旁若无人地笑了起来。

“林明菁同学,恭喜你。你认识菜虫这么久,终于疯了。”

柏森举起杯子。

“没错。是该恭喜。”子尧兄也举起杯子。

“学姐。”明菁转头向秀枝学姐求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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