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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去见老大(1)

  • 作者:一二三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4 07:49:15
  • 章节字数:4926字

曹翔是我一辈子的好基友,我怎么都不能让他走我的老路。

“别闹!人家姓李的老子是天朝干部,自己是开奥迪的伪高帅富,咱不过是两穷,你要真揍了他,最后还是自己吃不了兜着走。”我沉声道:“再说了,他本就是这种贱人,你何必跟他较真?如果真要较真,那就整死丫,偷偷的,让他被整了都不知道是谁整的,这才爽。”

“你牛B!”曹翔给我竖起大拇指。

没错,我比以前更能忍了,也更恨了。

在学校我本就不是什么受欢迎的人,现在破相了,就更不受欢迎,甚至有两个本来对我有点意思的木耳,现在也不拿眼角夹我了。这个社会,就是这么现实。你有钱,就是一坨翔都有人抢着吃,你没钱,但长得好看,也有人抢着啃,但你没钱又不好看?不好意思,你蹲墙角画圈圈去吧。

现在的我就是属于那个画圈圈的人。

面对别人厌恶的目光,我好几次都想整容了,但我想到那高昂的整容费,家中双亲微薄的收入,还有高帅富不屑的冷笑,我都不得不咬牙承受了下来。

我一定要整死他!一定要整死他!我每天都这样对自己说。

回到学校两天后,我和曹翔接到了这么一个通知,气得我们差点吐血!

甄文明和曹翔两人,因和社会青年打架斗殴,严重违反校规,影响校容,如何恶劣如何差劲,唧唧歪歪说了一通,全是骂我们的话,最后给予我们一人一个大过,如有再犯,留校察看云云。

次奥草!别提有多坑爹了,我们是无辜遭受殴打,学校方面没给我们慰问就别说了,尼玛还给我们一人一个大过?这一刻,我真的有点心伤,但我选择了沉默,现实再次寒了我的心,让我这颗本就脆弱的心几近破碎。

用屁股都能猜得出,能让学校做出这种缺德事的,除了高帅富廖明豪还有谁?他再一次用行动告诉了我和他之间的差距,他用行动证明,我惹上他是一件多失策的事情。

对此我冷笑。他越是这样,越是能激起我的决心。我是烂命一条,是一根路边没人在意的狗尾巴草,既然你敢把我踩在脚下,就要准备被我的卑贱所割伤。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直接整死你!

话虽是这样说,但你连别人脚跟都够不着,怎么去割伤他?你要割伤他,自己就必须要长得高!实力,实力!一切靠实力说话。这个道理我很清楚,想象和现实之间,还差了那么长一段距离!

这几晚我都没睡好觉,我在不断地想着各种能够实施的办法,脑海中模拟过无数次高帅富在我脚下求饶,给我跪舔的情景。如果真有那天到来,那该是一件多么爽的事?!

曹翔这厮天天在我耳边嘟囔着要去搞高帅富,但是我一次次拒绝了他,我说时候未到,再等等。

如果不是知道我的仇恨跟高帅富太大,曹翔都以为我要就此罢休了。

我确实在等,不过不是曹翔想的那样,我是要自己一个人干,我不想再扯上曹翔了。真他妈扯蛋啊,我这样做,不知道是算自私还是无私,不过有一点我可以肯定的是,曹翔如果知道了,一定会揍我一顿的。

今天是周六,天有点阴,乌云压得很低,似乎降临人间,要覆盖大地。

过了没一会,就下起了小雨,跟牛毛一样,滴答滴答打落土地上,一丝一丝潮湿着我的心。

我瞒着曹翔,去见一个人了,那人是我初中同学,很早出来混,但混得不怎么样……

我要见的那个初中同学叫孙文东,个子不怎么高,一米七,但很壮,是个搬砖货,力气很大,如果要掰手腕,我或许掰他不赢。

刚见到他的时候,我差点没认出他来,因为去年见到他的时候,他还是一副杀马特造型,而现在却穿着一身黑西装,带着一副黑边眼镜,整一斯文败类。

他叫了我一声文哥,我点头,然后给我点了一根烟,我抽上。

当时除了我和他之外,还有几个高中生,见自己的老大叫一个青年文哥,他们都有些吃惊。

我认识孙文东的时间比认识曹翔还长,扳指数数到现在也有八年历史了。我记得第一次见到他时并不怎么顺眼,他那五颜六色的头发和捅了几个洞的喇叭裤,还有满嘴的粗口让我不爽。但是那时作为好学生的我,和他这种坏学生之间并没有什么交集。

后来,发生过一些事情,我叛逆了,跟着人家出来混,抽烟喝酒打架,成了坏学生。

具体是因为什么事情我忘记了,我和孙文东干了一架,那次我没打得过他,被他打趴下了,我恨,偷偷苦练,三个月后,他被我揍得跟狗似的。我隐约记得,他被我扯住头发摁在地上,强迫他叫我文哥,他不叫,我把烟头烫在他手上,他哭了,然后乖乖叫我文哥。

那时候我在学校混得不错,是男生眼里的霸王,女生眼里的流氓,老师眼里的坏学生。

但是有一次,孙文东不知道哪里惹到了社会青年,被追到巷子里挨揍,刚好被我看到了。那时候的我不过十五六岁,加上受港片古惑仔的影响,就爱讲义气,护短的特强,看到自己的马仔被揍,啥都不管了,随手操起一块砖头,就一腔热血地冲了过去。

年少轻狂嘛,小小年纪根本不懂战术,傻傻地冲上去一个pk三个,结果就受伤了,挨了几下铁棍,手臂被啄木鸟划了一道血口。

从那次以后,孙文东就开始叫我文哥了,心甘情愿地叫。他挺崇拜我的当时,小孩子嘛,你能打,又讲义气,谁不服?他服了,很佩服,说要跟着我混。但兴许由于大家兴趣不是很投机,我一直没能和他做成兄弟。怎么说呢,他那时候就一根筋,脑子不怎么好使,属于有勇无谋的类型。我和这种人没什么共同语言。

在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和他分开了,那会儿他就辍学了,他叫我带他出来混,我拒绝了,因为我爸妈要我读书,我不敢不听。

我有时候回想,如果当初我真出来混了,现在到底是什么模样?是做老大了,还是去蹲号子了?我不知道。人生不是放电影,永远没有回放的可能,有些事你错过了就是错过了,没有得回头。

如果不是因为这次的事情,我想我应该永远都不会和孙文东再有交集的,因为我和他处于不同的世界。我在地面,他在地下。

报仇报仇,这两个字已经深深嵌入我意识里。但我不可能就蠢到拿着炸药包奔高帅富家和他同归于尽了,这样是极不现实的,铁定还没去到就被抓进警局了。我的脑袋可不是用来戴帽子的,而是用来思考的。我思来想去,还是决定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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