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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新章节

  • 作者:冷卉
  • 类型:游戏竞技
  • 更新时间:2021-07-08 12:46:12
  • 章节字数:8674字

那琴音泛着淡淡哀愁,述说心事般的,弹得是诗经的中的兼霞: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溯游从之,宛在水中央……

夏季炎热,窗户都敞开着,窗台上放着驱蚊香,青烟缭绕,舒缓的琴音飘进来,洗涤了人的心境。

阮珠心思变得空灵,从床上坐起来,那琴音到了尾声,她却忍不住唱了起来: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绿草萋萋,白雾迷离,

有位佳人,靠水而居。

我愿逆流而上,依偎在她身旁.

无奈前有险滩,道路又远又长。

我愿顺流而下,找寻她的方向.

却见依稀仿佛,她在水中伫立。

绿草苍苍,白雾茫茫,

有位佳人,在水一方……

婉转的歌声宛如一杯美酒陶醉了人的神思,云世伟刚才被琴声搞得昏昏入睡,很快被妻子的歌声弄得情醒了,伸手把她抱在怀里:“媳妇,还是你唱得歌好听,听着舒服。不过那人的琴声也不赖,听了想睡觉。”

这个二愣子,那么美的琴声居然当成了催眠曲。

阮珠突然觉得云家二老把二儿子给她做侧夫是英明之举,若是做了哪家女子正经老公不被嫌弃到底才怪。

客栈的天字三号房间,吕飘香披了一件白袍,乌黑的长发垂在肩上,棱角分明的俊颜上一脸迷离的色彩,对着窗外的星空发了好一阵的呆,喃喃自语道:

“你果然是我一直苦苦寻觅的知音人。”

他才抚了一首兼霞曲,很快就有一支类似的歌曲唱出来,这难道是巧合?不,是冥冥之中来自上天的安排,世间有一个爱琴的吕飘香,自然也会有一个懂他,知他的贴心人。

吕飘香挺拔的身影立在窗前,一动不动,直到夜半才回到床上休息。

阮珠还不知道一时的心血来潮唱的歌,让年轻的男子陷得更深。

她被云世伟搂在怀里,枕在他的膀臂上,感到一丝安稳。

怀孕的女人容易犯困,正当她入眠之际,耳旁穿来他的聒噪声:“媳妇,等你给大哥生完孩子后,就让他吃避孕药,该为我生孩子了,我想要儿子,等你把儿子生下来养得壮壮的,我教他练武功,骑马,射箭。”

阮珠突然觉得心里堵得慌,睁开眼睛看着他:“难道女人一辈子就要不停的生孩子吗?”

“谁说一辈子,生五六次就行了,其中一定会有几对双胞胎,一个正夫加上四个侧夫,满足了每个男人传宗接代的要务,就没别的事了。”

“我一定要纳那么多丈夫吗?”

“也不用很多,你现在有了我和大哥,再纳三个就行了。”云世伟打了哈欠:“你不用给那些侧夫好脸色,把他们纳到家里来跟半个佣人似的,该打该骂都随便。不过我是不同的,媳妇,你一定要对我好。”

一定要有五个老公吗?

吕飘香的身影闪进脑海,如果他算一个也不错,但这事她不要做主,还需云世一同意才行,以免伤了他的心。

中国古代男人纳妾也需要正牌夫人首肯,老公才有纳妾的权利不是,那她纳侧夫也不能自作主张了。

一女n男的想法是不是太无耻了?

阮珠为自己的想法惭愧了,羞红了面颊。

紧接着她为自己辩护,不是她欲求不满,是律法的威严所在,不得不遵守。

就算凑够五个,也得找自己喜欢的吧!两看两厌,还不如不要。

她想着,把云世伟的手从胸前挪开,渐渐进入了梦乡。

过了一个多月,云世一还是没有回来,从驿站传来的信件说事情变得有些麻烦,让她耐心再等一段时间。

阮珠稍微放心,老公没出意外就好。

今年的旱情格外严重,尤其是南部各路。从月前,猫耳镇就出现一些陆续逃难来的百姓,来自周边各个乡村,听说很多地方颗粒无收,农民连吃饭都成问题,不得不出来讨饭。年轻力壮的一边讨饭一边往北而去,老弱体衰者到了猫耳镇大多不愿走了。

粮食变得珍贵起来,米价从月前的每石五百文上涨到一千文,并且还在不断上涨中,盐油各种生活用品的价格也越来越高。

地方长官还算是个勤勉的,在街上架起了粥棚,一天两顿稀粥专管吃不起饭的百姓有口气活下去,很多有把子力气的年轻人见到吃的,便更懒得离开了。

猫耳镇闲散人多了,打架闹事,抢劫偷窃的事情时有发生。

就在昨晚上,客栈闯进来几个痞子惊吓了客人,抢了一些财务逃走了,要不是武功高手在,估计还会抢得更多。

阮珠自从怀孕后一直浅眠,有点动静就醒,几个毛贼刚进入客栈就惊动她了。

伙计和掌柜的都躲起来,一楼是吃饭的大厅,也有几间客房,但比较低等,住得都是穷客人,贼人没有大的油水可捞,溜上了二楼。

阮珠听到楼梯响,随后是兵刃砸门的声音,她感到有异,睁开了眼睛,推了推云世伟,他睡得沉,没有醒来。

这时门外响起吕飘香的声音:“云夫人别害怕,我在这里。”

阮珠怔了一怔,突然感到一丝从泛出来的安慰,这种情绪只有在云世一身上感受过,定了定神,起来穿戴整齐。把被单盖在云世伟身上,这小子有裸睡的习惯。

门外很快响起厮打声,金铁交鸣的声音,歹徒想是吃了亏,咕咚咕咚地从楼梯滚下去。

云世伟才被惊醒,骨碌从床上爬起来,套了条裤子,拿了他那根几十斤重的熟铜棍跑到外面,一顿穷追猛打,把贼人全部赶走。

客栈掌柜的吓得不轻,抖抖索索的出来道谢,阮珠现在四个多的身孕,半夜被闹醒,精神不济,向片吕飘香道了谢便进了屋,其他事情留给云世伟处理吧。

躺在床上好久睡不着,如果云世一在这里,一定会把她小心的搂在怀里呵护,思念的感觉突然如潮水般涌来,眸子被泪水浸湿。

云世伟回来时候已经是后半夜,客栈闹了贼,谁都没心思睡。媳妇受了惊,他却跟那些人聊了大半夜,也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大瘾头。

“媳妇,怎么还没睡?”

阮珠默然摇头,抬眼看了看他:“你也累得了,上床睡觉吧!”

云世伟上了床,不一会儿就发出了鼾声。

阮珠却满腹的离愁别绪,如果云世一在身边,一定会先把她哄睡了,他再睡。

她就这么睁着眼想心事,直到天快亮才合上疲惫的眼帘。

天色大亮,睡醒了,却一点精神头也没有。

“媳妇,客栈掌柜的说感谢我昨晚的相救,请我客吃晚饭,你也去吧!”云世伟推门进来,把一包东西放在桌案上,“天天呆着房间里睡觉也没意思,不如去吃顿饭散散心。”

“你拿得是什么?”可能是昨晚没休息好,她实在不想动弹,把暖春暖情招进来给自己梳洗,以前这些都云世一的活,从不假手别人。

“是核桃,客栈掌柜给的,说是给你补身子用,孕妇吃了好。”

阮珠想起核桃给胎儿健脑最好不过,这是云世一的孩子,一定养好了才行:“你砸开核桃皮,把里面果肉递给我。”

暖春暖情端着洗脸水走进来,一顿忙活,为小姐梳洗完毕,穿了一件素净的裙子,头上插了发钗、珠花……前世养成的习惯,就算精神再差,阮珠也不允许自己有丝毫不整齐。

她吃了点饭,斜倚着床头,接受云世伟递来的核桃仁,一颗一颗的细嚼慢咽。

“媳妇,这猫耳镇要乱起来了,听说县城那边有人在造反,砸了衙门,抢了粮仓,大富人家储存的粮食也匪徒被抢得精光,知县和衙役都趁乱逃跑了,县城如今是土匪的天下。”

阮珠吃了一惊,古代有钱人最怕的就是匪乱,穷人不怕,因为穷人没有财务被抢,但富人就怕了,她这样人家也是土匪抢劫的目标之一吧?

“媳妇,你不用担心,猫耳镇地处边境有不少军队把手,就是土匪来也占不到便宜去,说不定打几天就能把他们全部剿灭了。”

阮珠倒不相信,土匪形成之初,普遍斗志昂扬,骁勇无比,军队未必是对手。一个政权的瓦解大多是内部逐渐出现矛盾,自己人斗个你死我活,外敌趁虚而入,一举歼灭。

她慢悠悠的道:“按理我们应该趁早离开这个是非之地,但若是离开,夫君回来找不到我们就不好办了。”

云世伟想了想:“不如我明个到驿站送一封信,寄去柳州,在信上说好大家回澜洲碰面,媳妇,你看怎样?”

阮珠摇头:“兵荒马乱的,饿殍满地,他能准确收到书信吗?”

一定有很多人在这次天灾**的灾难中饿死吧?

饿死人事件在她难以想象,但六十年代那场遍布大半个中国的□,每个经历的中国人都能理解。

阮珠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不管夫君能不能收到信,你明天就去送信,叫他别管生意了,赶紧回来。不……今天就去送,我写封信,你马上送去驿站。”

从唐代开始,驿站因为耗费巨大,有些头脑灵活的驿将则利用馆驿社会交往之便从事商业活动,不仅可达到“以商补亏”的目的,而且还有利可图。由驿使来递信件,或者较轻便的货物,不但方便,也比较省钱。

阮珠拿着纸笔,匆匆写好一封书信封了火漆递给云世伟,钱财是身外之物,只要她孩子的父亲能平安回来就行。

“媳妇,街上很乱,你怀着孩子没事别到处乱走,有事让暖春他们去办就行了。”

云世伟拿着书信出去了,直到了午后才回来。

“媳妇,你写得信件我交给驿使了,正好有一匹快马要去柳州,据说是六百里加急,昼夜不停的跑,估计五六天就能到,我多给了他一些银两,他答应一定能把信交到大哥手中。”

阮珠悬着的心略略放下了一些,扶着窗台向街上观望,不久前繁华的猫耳镇如今一副破败景象,到处是衣衫破烂,面有菜色的难民。或躺在各家的屋檐下,或端着破瓷碗挨家挨户的敲门讨饭。

如果换做以前阮珠一定会同情心泛滥,把身上的钱物上送给一些吃不起饭的穷苦百姓。

但现在她有了孩子,作为一个合格的母亲好好照顾孩子,让他健康成长才是最大心愿,别人的命再值钱,也比不上腹中孩子的命。

不是我不肯帮你们,我担心成为众之矢的,万一钱财露白,引起了觊觎说不定连命都保不住了。

“媳妇,晚上客栈掌柜的请吃饭,你去不去?”

阮珠横了他一眼:“我不去,也不准你去。”

那客栈掌柜的打什么歪主意一猜就知道,兵荒马乱谁不想找个有本事的人帮衬着,或者帮忙抵御盗贼,或者搭伴逃难。

偏偏这傻子很上心,还以为人家当他是活神仙一样供着。

三日后,还没等阮珠的信件送到柳州,便接到了云世一的来信,语气严厉,叫他们立即撤出猫耳镇,能回澜洲便好,实在时局太乱就找个安全的地方躲起来。

很快,阮珠得到一个消息,朝廷要以猫耳镇作为大本营用来对付反贼。

作者有话要说:一个邻居经讲过父亲年轻时候独自一人从南部逃难到北大荒,因为东北粮食多,一路吃尸体走去的,到了黑龙江,包里还剩下一只手,他把那只手埋起来,之后很多年不吃肉。

这件事是真的,真有其事,那老头的儿子我见过,我老公见过那老头,不知道他当年吃尸体是什么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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