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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杯酒

  • 作者:喻言时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时间:2021-07-11 00:27:21
  • 章节字数:9430字

第47杯酒

虽然宋雁书并不怕被其他人得知他和季悄吟的关系。但季悄吟怕。她觉得感情是两个人的事情, 没必要弄得人尽皆知的。所以两人还是处于地下恋的状态。

除了常助理和万方培几个心腹知道,酒店大部分员工还是一无所知。

大概是和宋雁书在一起太甜蜜了,这个夏天过得特别快。季悄吟没怎么觉得热,夏天就过完了。

转眼间, 满城金色, 秋天来得悄无声息。

等季悄吟有所意识时,青陵已经进入了十一月。

十一月, 深秋, 满城草木清寒。

寻常的周六, 季悄吟轮休。

下午,她搬了把椅子坐到阳台上看书。

kindle买来尽拿来盖泡面了, 里面存的四五本小说断断续续看了一年也没看完。

今天难得有那闲情逸致,她将吃灰许久的kindle给拿了出来。

一两个月没翻,它竟然还有一半的电,这电池未免太强了些。

季悄吟租的这套小复式朝向好, 采光也好, 夏天晒人,冬天倒是暖和。

下午三点,阳台铺满金色阳光, 光斑一圈一圈晃动不停。

青陵深秋的天空瓦蓝瓦蓝的。暖暖的阳光照着季悄吟的后背, 仿佛夏天还没过完, 对这座江南城市的爱也来不及全部形容。

看的是钱钟书先生的《围城》。

有一搭没一搭地翻着,时间就像是那沙漏里的沙子一下子就溜走了。

“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 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去;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季悄吟的目光定格在这行黑体字上, 有那么一两秒钟她想到了养父养母。

养父养母是典型的老一派作风,相亲结婚,婚后夫妻和睦,相敬如宾,几十年携手共度,虽清贫,但始终不失温馨和甜蜜。

养父是她见过最疼老婆的人,她从未见过他跟养母红过脸,连一句重话都没说过。

她有关未来枕边人的期待全部都来自养父。

她是个俗人,她总归还是向往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生活。

她不禁扪心自问,婚姻是一座围城,她能心甘情愿踏进去吗

如果这座围城里有宋雁书,她自然是甘愿的。

养母一直在催她找个人安定下来。如今她找到了那个人。可是他愿意跟自己结婚吗?她不确定。

她毫不怀疑宋雁书是爱她的,可是结婚呢?

倘若他也愿意,他那样的家族会允许他娶一个普通家庭的女孩吗?

一阵清脆悦耳的铃声将季悄吟的思绪给拽回来了。她刚刚走神了。

“喂,雁书?”

“半小时以后我来接你,带你出去吃饭。”

“好。”

季悄吟挂断电话,视线再次投向kindle屏幕上,注视着那行文字,觉得自己有些想多了。她和宋雁书还没谈多久,怎么就惦记上结婚了?是不是太心急了点!

她哑然失笑,将kindle合上,拿进客厅随手丢在茶几上,转身进了卫生间。

洗漱化妆,穿衣换鞋,二十分钟后搞定。

宋雁书的语音电话再次响起,“我到了,下来。”

季悄吟:“马上。”

她背上一只豆绿色小方包飞速下了楼。

——

宋雁书今天穿了一件浅咖色风衣,内搭一件蓝色的细线毛衣。那蓝色十分明亮,近乎纯净,将他身上一贯的冷峻筛去了不少,变得温文尔雅。

平日里西装革履总归还是太冷清,她还是喜欢他私下穿得休闲一些,看上去不会那么高高在上,会显得更加平易近人。只有这样,跟自己的差距也缩短了。

看到他身上的毛衣,季悄吟不禁笑了,“咱俩今天穿的像情侣装。”

宋雁书扭头看她,发现她同样穿了一件蓝色的毛衣,颜色也十分相近。只不过她的毛衣是粗线的,洋气的泡泡袖,衣服宽大,松松垮垮地罩在身上,将她她整个人衬得愈加小巧。

他笑,“说明咱俩心有灵犀。”

季悄吟喜欢“心有灵犀”这个词,说明他俩之间有默契。这种默契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日积月累,慢慢养成的。

这是不是说明日后他们会更加契合对方?是不是说明他们有一起共度余生的潜质?

车子七拐八拐,离开了市区。

越往郊区车流越稀疏,周围的房子急剧减少,只有成排的合欢树,树叶黄了

一大半,落败萧瑟。

季悄吟往窗外探了一眼,狐疑地问:“你今天要带我去吃农家乐吗?”

宋雁书自如地打着方向盘,嗓音慵懒,“算是吧。”

季悄吟:“……”

什么叫算是?

不过她也没有细问,他这人总是能搜罗出很多美味的餐厅。甭管是不是农家乐,他总不会让自己失望。

开了不知多久,导航实时响起:“前方即将进入雪岭隧道,限速40,请谨慎驾驶……”

宋雁书送开油门,及时减了速。

黑色小车平稳驶入隧道,路灯暖黄的光悄悄掉进车内,两人的身上好似被笼上一圈绒绒的金色毛边。

“还记得雪岭隧道吗?”宋雁书转头看她,嗓音低而沉,眸光分外清湛有神。

雪岭隧道,好熟悉的名字。

季悄吟说:“好像听过。”

但具体的内容搜罗不出太多。

车子冲出隧道,宋雁书腾出一只手往正前方指了指,温声告诉她:“前面就是青陵殡仪馆。”

青陵殡仪馆!

季悄吟立刻坐直身体,仰起头看向风挡,远远只看到半空中浮出灰白建筑的几个小角,隐在葱绿茂盛的树木后面,若隐若现。

这一带她只来过一次,年初给姜家老太太送葬。匆匆来,匆匆走,半点印象都没留下。

越往前开,那群灰白建筑渐渐明朗起来。

随后车子从殡仪馆大门前呼啸而过。

宋雁书循着记忆说:“那天我的车跟在你后面跟了一路。”

季悄吟一早就认出那天在殡仪馆门口给她让路的宾利是宋雁书的车。只不过她不知道他们居然顺路,而他的车一直跟着她。

她哑然失笑,“原来你那个时候就对我蓄谋已久了。”

“嗯。”宋雁书直言不讳,“我对你一见钟情。”

他说得那样坦诚,那样自然,眉宇间的温柔显而易见。

季悄吟一直觉得过去十一年,她怀揣着对宋雁书的那份暗恋一个人走了很长很长的路,她不敢告诉任何人,这是属于她自己的小秘密。

她时常觉得心酸,年复一年,天各一方,从无交集,她没有任何机会走到他面前,她完全看不到希望。年初孤注一掷

来海盛工作,也只是她的一场豪赌,赌赢了皆大欢喜,赌输了大不了回老家。一开始她根本没抱多少希望。

殊不知在他们重逢那天,宋雁书便对她一见钟情了。然后不到半年他们就在一起了。这一切远比她想象的要容易。

那过去十一年,她那么小心翼翼,始终不敢往前迈一步,岂不是很可笑?如果之前她能勇敢点,早一点来到宋雁书身边,也许他们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

时间过去了也不可能回头,她偏安一隅十一年,这是事实,她无法否认。

好在她终究还是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好在现在也不算晚,他们还有很多年。

季悄吟好奇地问:“如果我后面没有来海盛应聘,咱俩没有再碰到,你打算如何发展你的一见钟情?”

宋雁书坦言:“如果没有再遇到,那咱们就只能做陌生人了。”

他的性格使然,他是不可能去找一个只有一面之缘的陌生女人的。所谓一见钟情不过就是见色起意,连人都见不到,哪里还会有后续?心中那点好感,那点悸动早晚都会被时间消磨掉。

“不过我相信真正有缘的人一定会再次相见,或早或晚罢了。”男人语气肯定。

这点季悄吟也是认同的,兜兜转转十一年,她还是再次见到了宋雁书。

“雁书,你还记得中考吗?”宋雁书一直觉得殡仪馆那次是他们的初见,其实那是久别重逢呀!

他目视前方,娴熟地操纵着方向盘,自然地说:“记得呀,我中考在十五中考的,还弄丢了准考证。十五中不是你初中母校么?”

“是我母校。”季悄吟眼巴巴地望着他,不死心地问:“你还记得考场里的人吗?比如前后桌?”

宋雁书歪头想了想,“你这么一问,我倒是想起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她心一提,赶紧追问:“什么事儿?”

“我记得当年中考最后一门是考化学,坐我前面的女孩子应该学习不怎么样,做题做得很慢很慢,都最后十分钟了,她居然还有好几道大题空在那里。我想肯定是不会做,不然早写了。我看她那绞尽脑汁,一筹莫展的样子实在于心不忍,我就打算帮

她一把。我踢她凳子,让她抄我的。踢了半天她也没反应。我那个急啊,索性扯她头发。她扎马尾,一抓就准。这下总算有反应了。回过头来狠狠瞪我,让我别影响她考试。我那个气啊,把试卷指给她,赶紧抄。”

“你知道吗?那女孩一脸将信将疑的样子,生怕我害她。不情不愿把最后几道大题抄了。那年我可是宛丘的中考状元。就我给她抄的那几道题,至少三十分。不过她那么菜,多给她三十分估计也没用。”

季悄吟:“…………”

季悄吟觉得她不想跟宋雁书吃这顿饭了。

果然只有她一个人觉得那段回忆是美好的,在宋雁书眼里啥都不是。

她一直不明白他当时为何要去帮一个陌生人,如今才知道他只是看她可怜。

她抱起双臂,脑袋一转,一个人生闷气。

周围怎么突然这么冷了?

宋总察觉到不对劲儿,“你怎么了这是?”

季悄吟冷哼一声,“不想搭理你。”

宋雁书:“……”

“我得罪你了?”他一脸懵。

“闭嘴!”

宋雁书:“……”

怎么说翻脸就翻脸了呢?

——

车子最终拐进一条幽深狭长的砖石巷,巷子里安静如常,很少有行人经过,车流更少。此刻整条巷子就只有他们一辆车。

一大片深灰色的老房子,很像民国期间遗留下来的老建筑,季悄吟只在电视剧里见过。

路灯从梧桐树枯黄的枝叶间泄漏下来,照在凹凸不平的水泥路面上,像是下过一场秋雨,湿漉漉的,亮晶晶的。

借着这点路灯微光,她总算是看清了路牌——繁花巷。

季悄吟对青陵完全不熟,来这边工作也有大半年了,但一直没抽出时间到处逛逛。她有限的认知里,只知道浪江、堰山、檀香岛这几个地名,最多再加个堰山社区。这个繁花巷是什么地方?

她简直有拿出手机百度的冲动。

巷子到头,在一栋三层小洋楼前,宋雁书熄了火。

他解了安全带,淡然开口:“到了,下车吧。”

季悄吟打量这栋小楼,气派自然是气派的,久经岁月积淀,有种古朴沧桑的美感,年代感显而易见

院门紧闭,也看不清全貌。

她就是再没见过世面也清楚这栋房子不便宜。主人家想必也是也是某个大人物。

她一边解安全带,一边好奇地询问身侧的男人:“这是私房菜馆吗?”

很多讲究的私房菜馆一般都藏在类似的小巷里,不好找,却很有地位,食客非富即贵。宋雁书带她去吃过几次。

男人似乎很浅地笑了笑,笑容里带着点促狭,“今晚的大厨确实手艺不错,你想吃的他都能给你烧。”

说完他站在院门前摁了门铃。

里面的人听闻响动,跑来开门。

一团粉色立在门口,秦问身穿骚包的粉色衬衫,嗓音响朗,“您二位赶紧的吧,外婆等好久了。”

外婆?

季悄吟错愕地看向宋雁书,“怎么回事?”

宋雁书自然地牵起她手,拉她进门,“外婆想见你。”

季悄吟:“…………”

作者有话要说:其实我在前文就已经提过悄悄和宋总的矛盾,只不过没有详细写,一个渴望和喜欢的人结婚,一个却不信任婚姻,这是两人分手的根本原因。

虽然如今恐婚的妹子一大堆,但我始终认为婚姻本质是美好的,只要遇见那个对的人。结婚只是人生的一种选择,但并非必须选项。如果没有遇到合适的人,宁缺毋滥,一个人也很好。

不知道第几次在文里提到《围城》这本书了,这应该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名著了。时不时就要回去翻一遍,每一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

谢谢给我投雷和灌溉营养液的盆友,爱你们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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