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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六章 买自行车

  • 作者:火光三丈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时间:2021-07-12 06:23:46
  • 章节字数:4734字

他用1毛3分的价格卖玉米。

由于比其他人卖的便宜,玉米销售得很快。

买完这两袋子玉米,吴富贵换个地方,又从空间移出两袋玉米。

这还不算完,他总共卖出20袋玉米,手里的钱,变为208元。

要知道,这年代的工人,一个月的工资是18元5毛,技工的工资超过20元。

他卖玉米的收入,相当于一个工人一年的收入。

他的仙戒空间里,玉米依然像个小山一样。

要是把这些玉米全部卖光,估计能卖几万元。

他就有了充足的资金。

这事可以做,吴富贵也打算做。

但是,他不打算在县城卖玉米,而是去市里卖。

越到大地方,粮食的价格越高。

县城的价格高于镇上的,那么,市里的价格势必又高一个档次,可卖更多的钱。

吴富贵带着208元大钞,去了一家自行车店铺。

在前些年,想买自行车,除了有钱,还要有自行车票。

现在放开了这方面的限制,不需要票了,有钱就能买。

吴富贵选了一辆凤凰牌的二八大杠,花了181元。

他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只烧鸡。

还给王拥军和王建红,各买了一件衬衫,都是的确良布料的衬衫。

在这年头,的确凉布料,是时髦的布料。

县城的大姑娘小媳妇,都穿的确良衬衫,走在大街上,把胸脯挺得直直的,特别的骄傲。

吴富贵骑着崭新的自行车,行驶在乡间的土路上,不时按一下铃铛,铃声清脆,正如他的心情,特别的雀跃。

他骑着自行车,来到王拥军的田地。

王拥军和王建红,正在种树呢。

见到吴富贵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过来,她们母女两人都跑过来,找吴富贵打听,自行车是从哪来的。

吴富贵指指自己,是他买的。

王拥军脸色变得严肃,问他是不是偷别人钱了。

以她对吴富贵的了解,吴富贵没有钱,怎么可能买得起自行车呢?

吴富贵给出的解释是,自行车的来路很正,是他花自己的钱买的。

至于买自行车的钱,是他用家传的银镯子换来的。

这个镯子是他们的传家宝,据说是从清宫廷流传出来的,慈禧用过的物件。

他拿到县城,有一个识货的老板,以200元的价格买走了。

他用这笔钱,买了自行车。

王拥军不相信吴富贵的话。

她从没见过吴富贵戴镯子。

吴富贵辩解说,那是她没有看到,实际上,他一直戴着镯子呢,只是镯子在他手臂上方,不容易发现。

他不想在这事上解释太多,避免露馅。

他拿出自行车店开的收据,向王拥军证明,自行车的来路没问题。

王建红也劝王拥军,只要吴富贵买的自行车没有违法,就别问那么多了。

吴富贵拿出烧鸡,请她们母女吃。

母女俩没跟吴富贵客气,吃着烧鸡,脸上全是幸福的笑容。

王建红把肚子吃得鼓鼓的,靠的大杨树上,“富贵哥,你真厉害,昨天说今天能吃烧鸡,竟然真的吃到了。”

吴富贵说道,“这是必须的,我吴富贵向来说到做到,你明天想吃什么,你说出来,我买回来。”

“啊!”王拥军问,“富贵,你明天还要出去?”

“对呀。”吴富贵说道,“我去县城逛了一圈,发现了商机,我要做生意。”

他拍拍自行车,“我之所以买自行车,就是为了做生意用的。”

自行车是交通工具,相当于后世的小轿车,有了它,就方便去各个地方。

就像后世,当人有了钱,是先买车还是先买房,大多数人的选择是先买房,可是,真正聪明的,有见识的人,都先买车。

因为房子是住的,而车是赚钱的工具。

有了车,可以发现更大的商机,赚更多的钱。

王拥军问,“你要做什么生意呢?”

吴富贵说道,“目前我没有别的货源,唯一可做的生意,就是把村里的农产品,拿到县城卖。”

“从明天开始,请姐你帮我,在村里收购各种农产品,家里的老母鸡,牛羊,还有各种新鲜的时令蔬菜,都可以收购,我带到县城卖掉,咱们赚差价。”

王拥军问,“这事靠谱吗?能稳当地赚钱吗?”

“别今天赚点钱,明天赚不了。”

吴富贵说,“别人做,可能不稳定,但我做,百分百稳定,每天都能赚钱,我有信心,一个月就赚三四百元,到时候咱们的生活将大大改善。”

王建红却露出担忧的神色,“富贵哥,那你还在我们家住吗?”

吴富贵与她们母女的交集,是因为王拥军救了昏迷的吴富贵。

他们非亲非故。

王建红担心,吴富贵做生意,有了钱,就离开,抛弃她们母女。

王拥军看向吴富贵,她虽没有说,但也有同样的担忧。

这才短短的几天,就对吴富贵产生浓浓的依赖,不希望吴富贵离开,想让他一直留在家里。

吴富贵露出憨厚的笑容,“我实话跟你们说吧,我这几天脑子清醒了,想清楚我的身份了,我本来有父母的,但是,他们没有熬过那个年代,都死了,家里只剩下我独自一人,我本来的打算是,四处流浪,活到哪天算哪天。”

“哪天我晕倒,就是因为我好几天没吃没喝,都快饿死了,幸亏姐你救了我,你给了我第二次生命。”

“尽管咱们没有血缘关系,但是,我已经把你们当成我的亲人,以后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带着你们,咱们永不分开。”

“太好了。”王建红激动了,扑向吴富贵。

王拥军也很开心,嘴唇幸福地哆嗦着,“好好,从今以后,咱们就是一家人。”

吴富贵一拍脑袋,“哎!我还忘了一个重要的东西。”

他从自行车的车把上,拿下一个袋子,里面是他买的两件的确良衬衫。

一件是纯白色的,一件是粉色的。

粉色的当然是王建红的,白色的是王拥军的。

母女两人抚摸着的确良衬衫,布料柔软,滑溜,摸起来一点都不硬,凉丝丝的。

夏天穿上的确良衬衫,应该特别凉爽啊。

她们激动坏了。

王建红解她衬衫的扣子,她想立刻试穿的确良衬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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