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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对酒当歌

  • 作者:小范公子
  • 类型:仙侠奇缘
  • 更新时间:2021-07-17 02:43:33
  • 章节字数:9540字

与范清臣同行的女子名薇薇,复姓纳兰。原是兰陵城伯爵府金衣侯金万里府中一丫鬟,因天生丽质、倾国倾城,且接人待物体贴周到,深得金衣侯欢喜,欲择一良辰吉日将其纳为第十八房小妾。便千里飞书,命人前往万里之外的天启城邀请“小范公子”范清臣前来择定黄道吉日,成金玉之好。

小范公子闻讯当日便从天香楼那温柔乡里挣扎而出,沐浴更衣毕,策马扬鞭,南下兰陵,步入伯爵府时,方才第三天傍晚,其迅速快过当朝传送军国大事的八百里加急。只是可怜座下那匹名叫“追风”的汗血宝马。

金衣侯金万里,堪比孟尝君在世,古道热肠,热情好客,江湖中英雄豪杰多与其有往来。小范公子与其交往更深,因为二人几乎有相同爱好,严格来说二人不是志同道合那种知心相交,而是嗜好相同的“狐朋狗友”。

这小侯爷虽是当朝开国将军金玉第七代直系子孙,但时至今日已经没落了,在朝堂之上没有实质性的权力,侯爵的封號很大程度上是自己戍边用军功维持的,否则早就被朝廷褫夺。个种中原因极为复杂,有传言其父有谋反嫌疑,在六扇门监狱畏罪自杀,但都只是江湖人道听途说,不足为证,朝廷也没有最终定论,只得不了了之。不过侯府在江湖中颇有威望,金衣侯名声在外。侯府白玉为堂金做马、钟鸣鼎食的富贵奢华江湖中无人不知;侯爷礼贤下士、慷慨解囊的风范无人不晓。

金衣侯知道,欲择黄道吉日,必须“沐浴更衣、斋戒三日”,因此早就为小范公子准备华服美冠,洗浴汤水。小范公子掐指一算,对金衣侯道:“今日时值中秋,花好月圆,如此良辰美景,择日不如撞日,何不喜上加喜?便在今日洞房花烛?”

金衣侯闻得此言,点点头道:“然也!然也!”

霎时间,侯府张灯结彩,锣鼓喧天、红烛高照、热闹非凡。参加侯爷婚礼的却只有范清臣一人。侯爷与小范公子皆是好酒、好赌、好色之人,有诸多共同话题。此又是阔别重逢,席间相谈甚欢。聊着聊着,二人赌上了,比拼酒量,赌注是:谁输了谁将自己最心爱的东西让给对方。

起初范清臣认为不公平,侯府天下奇珍异宝应有尽有,而自己一无所有。

金衣侯笑道:“范兄少年英杰,足迹踏遍天涯海角,难道没有遇到过什么宝贝?”

范清臣恭维道:“天下奇珍异宝惟有德者居之,侯爷德高望重,想必天下至宝全在此间。在下无才无德,唯有一匹瘦马陪伴。”

金衣侯大笑道:“范兄江湖后起之秀,项上这颗人头不知价值几何?”

范清臣淡淡的说道:“恐怕江湖中没有人出得起价?当然,如果侯爷愿意,我就将这颗头颅输给侯爷。”

金衣侯笑意渐浓道:“范兄,玩笑了,我要一颗人头干嘛?如果范兄输了,委屈范兄给我当一年的带刀侍卫。”

范清臣道:“侯爷莫要忘了,范某酒量天下第一,赌术天下第四。此次赌酒我已经占了优势。”

金衣侯哈哈大笑,不以为然。

小范公子自诩酒量天下第一,自然是千杯不醉,胜券在握;金衣侯人逢喜事精神爽,自然信心十足。不过此次赌酒与华山赌酒之战不同,乃是文赌。何为文赌?就是喝酒之前每人诵读一句带有酒字的古诗,若是答不上来也算输。比酒又比才华。

范清臣指着满桌美酒佳肴率先念道:“且乐生前一杯酒,何须身后千载名?侯爷请。”咕咚咕咚便将手中一杯烈云少喝个底朝天。

金衣侯松了松肚皮上的玉带,念道:“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醉卧沙场君莫笑,古来征战几人回?”举起酒坛喝个罄尽。

“长剑一杯酒,男儿方寸心。”范清臣又是一杯。

“南国新丰酒,东山小妓歌。”金衣侯安排管家道:“奏乐”。

大厅里只有一席,席上只有三人,金衣侯、范清臣、纳兰薇薇。

大堂上红柱高照,亮亮堂堂;纱窗上树影摇曳,影影绰绰。

大堂下歌姬长袖挥动,飘飘扬扬;琵琶战鼓,铿铿锵锵。

金衣侯不愧将相之后,书香世家,文武兼通。大堂所演奏的舞曲当真独具一格,是其独创的《三军定江山》,既有沙场的刀光剑影,又有闺阁的窃窃私语。。

“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范清臣看得入睡,赞叹道:“好舞!好歌!好酒!”

“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羞直万钱。”金衣侯道:“自然是好酒。”

“一生大笑能几回,斗酒相逢须醉倒。”范清臣举起酒坛,沉浸在这纸醉金迷的气氛中,道:“侯爷,今夜不醉不归。请!”

金衣侯的脸上流露出一股刚毅之色,眼神果断决绝,好像又回到指挥千军万马,攻城掠地的战场,他缓缓抬起酒杯道:“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自然是要醉。”

范清臣道“我是酒入愁肠,化作相思泪。比不得侯爷的豪气,醉里挑灯看剑。”

“浊酒一杯家万里,将军白发征夫泪。”金衣侯道:“在外征战这么多年,除了看剑难道还能看美人?”说罢醉眼朦胧的看着纳兰薇薇。

纳兰薇薇关切的看着二人,白里透红的脸上露出一抹诱人的娇羞,她吐气若兰的劝说道:“酒饮微醉,花看半开此乃佳境。你二人如此狂饮,岂不失了饮酒之真谛?”

“酒逢知己饮,知心能几人?。”范清臣笑道:“俗话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微醉才真是失了真意。喝酒不图酩酊大醉,岂不是白喝了?”

纳兰薇薇无言以对,薇薇低下头,道:“好,那我就当好我的酒司令。现在已经是第十八坛。”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借酒消愁愁更愁。”金衣侯道:“范兄北上天启南下兰陵,好不逍遥自在?何来忧愁?莫不是中原女子见多了,有些麻木,想去西域开开眼界?”

“我是三杯通大道,一醉解千愁。”范清臣喝罢,笑道:“还真想去关外游历一番。”

“落花踏尽游何处,笑入胡姬酒肆中。”

“劝君更尽一杯酒,西出阳关无故人。”

在喝完第十八坛烈云烧后,终于分出胜负。

金衣侯酩酊大醉,范清臣却精神抖擞,兀自豪饮,还大声念道:“世上无酒则已,有则必当豪饮之。”

翌日清晨,天才微微亮,晓风穿堂而过,带着泥土的芳香,带着兰陵河的芳香,带着天际残月的芳香。范清臣从梦中醒来,头并不像想象中那么痛,只是有些昏沉。

范清臣单独住在侯府别院,小院精致典雅,有花有木,有水有石,亭台楼阁、曲水回廊。他走到井边,洗了个冷水脸,清醒了很多,但对自己一身绯红色的衣着感到莫名其妙,不知何时换上的,他想不起来,索性不想。

此时侯府管家带着侍女提着食盒前来,恭请范清臣用早膳。

侯爷军旅生活养成早起的习惯,所以没打扰范清臣,一早就用完早膳。

范清臣认识这个一脸娇羞的侍女,她名叫红叶,因为红叶会时不时的朝他笑,他也时不时的朝红叶笑。

范清臣接过红叶手中的食盒,朝他微微一笑,红叶也低头微微一笑。

而这位目光如炬,寡言少语,精瘦如铁的管家,范清臣却无论如何也想不起叫什么名字。只得讪讪朝他笑道:“有劳大管家!”

金忠知道这位少侠又忘记他的名字了,他面色和往常一样,不卑不亢的自我介绍:“能为范少侠效劳,是金忠的福气。”他记得这是第八次向范清臣自我介绍,范清臣总是记不住他,但他并不生气,因为他的目的就是不给别人留下深刻印象,这样他才能更好的为侯爷效劳。他不温不火的接着说道:“侯爷在大堂等你。”

范清臣看着金忠,不好意思的道:“我好像总是记不住你的名字!”

金忠面带微笑,恭恭敬敬的的回答:“无妨。”

范清臣道:“额?你不生气?”

金忠平静的回答:“不生气。”

范清臣道:“为什么?”

金忠依旧平静的回答:“你虽然忘记了八次,但至少也记住了八次。我已经很知足。”这或许就是有得必有失的道理,懂的这个道理的人很多,但是能泰然处之的人很少,恰巧金忠是一个。人生或许就是如此,失去什么的时候,不要悲伤,或许失去的同时,你也得到了很多。同样,得到什么的时候,也不要沾沾自喜,或许得到的同时你也失去很多。

范清臣品味着他的话,打量着金忠道:“我保证下一次遇见你的时候一定能喊出你的名字。”

金忠道:“以后的事情很难说清楚。或许你又忘记了,或许我们再也见不到了。”

范清臣咧嘴一笑,说道:“或许吧。”的确,人生无常,谁也不知道下一秒的事情,何况是以后?

红叶打开食盒,里面有一碟荷花酥、一碟蟹壳黄和一碗冒着热气的桂花莲子粥。范清臣望着红叶,赞叹道:“侯府的饮食向来精致、美味,光是肉眼看到,就能挑逗舌尖味蕾,让人垂涎三尺。”

红叶情窦初开,也不知道范清臣真的是说美食,还是在说自己。听到“挑逗”“舌尖”和“垂涎三尺”三个词语,粉嫩的脸蛋,绯红绯红的。

金忠道:“范少侠的饮食规格,是按照侯爷的标准定制的。”说罢领着红叶告辞而去。

范清臣用罢早膳,前往侯府大堂,拜别侯爷,侯爷送范清臣到侯府大门。坐骑追风,鞍辔鲜亮,毛色光鲜,焕然一新,范清臣接过马缰绳,欲翻身上马,扬鞭远走。

金衣侯提醒他道:“范兄是不是还有什么心爱之物没带走?可不要落在侯府。”

范清臣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对昨晚发生的事情八九只记得三,愣了半晌,才道:“侯爷莫不是开玩笑。范某两袖清风,除此一匹瘦马陪伴闯荡天涯,别无他物。”

金衣侯郑重其事的道:“范兄莫不是忘记昨晚的赌约?喝酒必求一知己,赌博亦如此,赌的不单是本事、也是人品。我金万里虽谈不上一言九鼎,但八鼎总是有的;虽不是君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但至少三匹是追不上的。愿赌服输。薇薇是我最心爱的人,现在就输予你,从此伴你闯荡江湖,双宿双栖。”

范清臣惊讶的看着侯爷,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金衣侯哈哈大笑道:“范兄放心,我也是上了年纪的人,虽说宝刀未老,但昨晚实在是烂醉如泥,薇薇现在还是冰清玉洁的处子。洞房花烛的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此时,纳兰薇薇头戴凤冠,肩披霞帔,上身内穿红绢衫,外套绣花红袍,千娇百媚,一身红色,骑着一匹健壮白马走到范清臣身旁。

范清臣望着花枝招展的纳兰薇薇,面带窘态,道:“侯爷,我漂泊江湖半生,习惯一个人。虽说行为放荡不羁,也谈不上什么正人君子,但夺人所爱终究不好?”

金衣侯指着纳兰薇薇问范清臣道:“难道她不漂亮?”

范清臣道:“漂亮。如花似玉。”

金衣侯又问道:“难道你不喜欢?”

范清臣道:“喜欢。如鱼得水。”

金衣侯问纳兰薇薇,虽说是询问,但其口吻就像是给千军万马下死命令,没有丝毫征求意见的意思:“你喜欢他吗?”

纳兰薇薇虽有羞怯之态,但却毫不犹豫的回答道:“一切听从侯爷安排。”

金衣侯道:“范兄一表人才,风流倜傥。薇薇姑娘婀娜多姿、亭亭玉立。实属郎才女貌,佳偶天成。应该是当仁不让,何来的夺人所爱?”

范清臣嬉皮笑脸的道:“侯爷后院佳丽三千,自然输得起。可如此美人陪伴在我一江湖浪子身旁,实属暴殄天物。”

纳兰薇薇的脸色有欢喜,但更多的是尴尬。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难道范清臣列外?

金衣侯眼中闪过一丝恼怒之色,语气却如往常般,笑道:“自古宝剑配英雄,红粉赠佳人。何况那我有赌约在先。范兄莫不是看不起本侯?切莫让江湖人笑话本侯输不起,坏了侯府名声。”

范清臣看了一眼纳兰薇薇,看了一眼金衣侯,他知道没有任何人能拒绝侯爷的要求,侯爷的要求就是命令,虽然他不是“任何人”,但也没有再坚持下去,改口道“既然侯爷如此抬爱,恭敬不如从命,悉听侯爷安排。”他就这样稀里糊涂赢得一美人。

范清臣如风中柳絮、水中浮萍,孤身一人漂泊江湖,居无定所,食无定餐,但无牵无挂、无忧无虑,生则生矣,死则死尔,对他来说都是了无遗憾。但如今美人在侧,何去何从让他有些左右为难。就好比一只断线的风筝,突然被系牢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失去了原来的万里天空一样。

“兰陵赌酒赢美人”或者说是“金衣侯慷慨赠红颜”,对他来说不知是祸还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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