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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虎贲夜行

  • 作者:怀庆有山
  • 类型:架空历史
  • 更新时间:2022-05-03 09:06:06
  • 章节字数:9258字

在到达蓝田的第6天,方叔再次传来了捷报,在方叔率领虎贲甲士渡过戏水后,只不过是一轮冲杀,深感面前这块骨头会把自己牙崩了之后的戎人,便延续了欺软怕硬的优良传统,二话不说,掉头就走!

还是那个思路,反正爷已经抢够了,何必再玩命呢,万一要真把小命搭在这里,那自己之前好不容易抢来的东西,还不知道要便宜哪个王八蛋。

无论是后来灭掉了西晋的五胡,还是灭掉了宋朝的女真,在刚刚进入中原群,他们的思维仍然停留在土匪模式,打仗就是为了抢东西,抢完东西就可以走人了。

当年,在那场靖康耻后,抢足东西的女真人,就随手一把火烧了开封,然后自己就屁颠屁颠回老家了。而宗泽则借机联合以八字军为代表的多路中原起义军,轻易的收复了开封,并且还连上数10道奏折请求“送”高宗还朝,但可惜的是:大宋养士百余载,竟无一人是男儿!

甚至在宗泽死后,宋高宗一顿操作猛如虎,强行把宗泽聚集起来的近百万义军又搞的风流云散,白白的将中原之地重新扔给了金朝!(每次看此,我都忍不住呸一声,顺道心里问候宋赵全族18

两宋一直在挨打,说白就是自己怂!

别说什么燕云16州?秦汉唐明哪个开局就有全套装备的,不都是自己拿刀砍人抢的吗?

至于说,南方还正在沉浸在抢掠快感不能自拔的同族该如何?

答曰:我管他去死啊!

替别人挡枪子,请问,你看我的脑子进水了没有。

让别人给我趟火坑,那才是正常操作,好吧。

正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

那句话怎么说来的?我大英帝国的海军和空军,绝不会为法国人多流一滴汗!

甚至倘若周人能够将正在南方的部族都留下来,那么这些戎人说不定还要拍手称快。

为什么?

在周人这里咬了一块肥肉,回去之后,又可以继续啃块骨头,岂不美哉!

对,就是曹操的风采:汝妻子,我养之!

至于什么同胞,战友之类,话说他们脑子里有那个概念吗?

如果说,此时华夏文明和这些戎人的道德观念有什么不同的话,那么想来就是:在华夏,如果君王杀了自己的父亲,多多少少是要受到舆论谴责,甚至会被邻国打着维护礼仪的名义讨伐。当年齐桓公死后,齐孝公就是这样,被宋襄公保护,回到了都城继位的。

而在戎狄这,如果一个首领砍了自己的父亲,那么迎接他的不是铺天盖地的唾沫,而是掌声与鲜花。

你能砍了你父亲,说明你比你爹牛,大哥,我听你的!

亲爹的命都不算是命,同胞的命算个屁呀!

于是,戏城下那近5000戎人,与方叔一战,战死不过五六百人后,便脚底抹油了。

见此,南仲当场就急了,驾起的刚刚从西岸运来的战车,就打算带人追杀。却被方叔拦了下来。

“将军,戎人胆气己丧,此时不追更待何时!“

看着都快跑远的戎人,因为之前夜间泅水而错过了战斗,心中懊悔不已的南仲忍不住对方叔的军令提出了质疑。

而回应他的,则是方叔手上的象征着杀伐独断的斧钺,当然,方叔并没有一斧的把南仲砸个脑袋开花,而是在南仲的眼前挥舞了一下,以作警告。

面对板着一张老脸,充满了警告的眼神,南仲只得悻悻而归。

随后,方叔命令戏城派出了近千人打扫战场,尤其是收集之前弓箭手射出的羽箭。

箭矢确实是消耗品,但是却是昂贵的消耗品!尤其是在西周这个生产力落后,而且大家都还在玩青铜的年代中。

一场宏大的战争,需要一个伟大的国家的支持,因为战争不仅仅在消耗粮食,人命,也是在对这个国家的工匠技术进行着严格的考核。

单说在电视剧上,似乎几乎快成了子弹一般消耗品的羽箭,它的制作就颇为不易。

箭最低的要求是能够射出去并平稳飞行,而对其最大的影响部分就是箭杆。

传统木箭通常选择秋冬季节砍伐的杨木、松木或者桦木制作。再用斧子或者刮刀把木条的棱角刮去,用圆刨刮成圆杆。

在刨削之后,木棍还需要经历“火直”这道工序才能真正的成为箭杆,这个步骤需要用火焰灼烧木条,烘干木材内所含的水分,让箭杆更耐用,同时用工具来校正木材的直度,使箭支在飞行的时候,不会因为弯曲而影响飞行轨迹。

而作为破甲杀人的箭头更是代表了当时冶金技术的顶尖,工匠需通过上百次不停的捶打加热,锻造出的箭头强度更高,并添加不同的材料进行折合锻打,这样箭头在抛光打磨后,不同材质的融合会使得箭头表面呈现出独特的纹路,这些纹路的作用不是为了好看,而是为了更加有效的将死亡送于对手,所以又俗称:放血槽,在发掘的战国秦军箭矢中常见。

(在西周的时,中国人就已经掌握了将不同种类的金属,按照一定比例调和打造器具的技术)。

箭头完成后需要进行装杆,古代的箭支多使用的是内插式箭头,这是因为内插式的箭头粘合的更牢固,并具有一定的配重作用,但是装杆要更加复杂,需要先在箭杆上用钻头钻孔,再用铁锥烧红把这孔烙深。

将箭头安装好后,工匠一般会用桐油或者大漆涂满整个箭杆,以此来防止箭杆受潮弯曲,大漆并不是我们日常用的油漆,而是一种天然的树脂涂料,从漆树上采集而来,这类漆在干燥前会引起人体严重的过敏。(所以那些提倡自然原始就是好的人,真的应该多读读书)。

著名的刺客豫让,就靠着往自己身上涂这种漆,然后把自己活生生的搞成了,连老婆都认不出来的癞头阿三。

.(《史记》:豫让又漆身为厉,吞炭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

等到大漆或桐油干透,方能给箭支贴上箭羽了。只有大小一致的箭羽才能矫正箭支飞行姿态,使箭笔直的飞向目标,在科技低下的古代,工匠只能凭借自己的经验进行裁剪。

一支羽箭的诞生,需要优秀的木匠,优秀的冶金家,有奉献精神的采漆者共同合作。

当然了,这些都是高标准的要求,如果搞个低配版的也行,只是一旦碰上了高配版的下场比较惨而已。

为什么西汉的李陵带了区区5000步兵,就能够在草原上横行千里,甚至能够和匈奴单于亲自率领的8万骑兵在草原上盘盘道,还能在伤亡人数上占尽了便宜,靠的就是这些优良的羽箭!

你匈奴的低配版羽箭只能在50步内杀人,我大汉的高档板羽箭百步之外还能破甲!

要不是最后李陵的羽箭用完,那匈奴人就真的可以羞愧到自杀了。

十数万匈奴骑兵,在自己的地盘大草原上,让五千步兵来去自由,就这,还有脸活着?都剖腹谢罪去吧!

所以,张老爷子的电影《英雄》说,大秦能够横扫六国,靠的是无坚不摧的箭阵,这话虽然有些过头,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大秦那毁天灭地的箭阵背后,是一个强大的国家!

对于方叔的命令,戏城中的贵族自然不敢怠慢,他们还眼巴巴的指望着,这位大爷能够帮他们尽可能的多夺回一些被戎人掠夺走的人口和财产呢。

不过,明显方叔让他们失望了,在戏城休整了两天后,将战场上那4000多支羽箭收回,其中大部分都还能用。又重新在戏城国的武库里,补充了5000多支箭矢(这是城里全部的库存)。

至于原本包围戏城的戎人,也在确认那只可怕的周人甲士无心与自己死磕后,安然带着自己的战利品,顺着来的道路走上了归程。

戏城中的贵族跑来哀求方叔出兵,但却被方叔拒绝了:

“一支羽箭,射不死两只恶狼。

围城的戎人是走了,可是南方的数千戎人很快就会来到。

而眼下城中戏人兵马大都胆气己去,且装备不全,防守有余,野战不足。

我手下虽有虎贲甲士四百,战车三十,但也不可能在几天内连续与数千戎人大军作战。

若是现在我领兵向北追击,那些戎人急于回家,必然会拼死抵抗,纵然虎卫精锐可以一当十,也必将陷入苦战之中。

那么,等到南方的戎人归来时,又当如何?“

对此,一些戏国贵族也表示:城中还有2000多兵马,可以调动1500人随将军作战,虽然不能够与虎奔精锐相比,但是打打戎人还是没问题。

对此方叔嗤之以鼻,带惯了虎奔精锐的他,实在看不上戏国的这些残兵败将。

再说了,方叔也没打算和戎人拼人数,因为那不符合精锐的作战风格。

那么精锐军队的标配是什么呢?

答案:第一是要能打,第二是要能跑。

比如虎贲卫。

《周礼·夏官》:“虎贲氏,掌先后王而趋以卒伍。”那么,“虎贲”二字到底代表了什么意思呢?其实,虎贲之“贲”通“奔”,因此意思叫“虎奔”,像虎一样勇猛有力地奔跑并扑向敌人。

虎贲者:既有猛虎的力量,又有猛虎速度。

而在春秋战国那些精锐军队的经典战役中,无不体现出了能打和能跑的要求。《墨子·非攻》载:“古者吴阖闾教七年,奉甲执兵,奔三百里而舍焉。”周代一里大约400余米,三百里相当于如今的100多公里,三个马拉松(全程公里)。

《吕氏春秋》中说,吴楚之战时阖闾“选多力者五百人、利趾者(善于奔跑)三千人以为前阵,与荆战,五战五捷,遂有郢。”

魏国吴起练兵时,也要求魏武卒全副重装,在半日之内跑完百里,“魏氏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属之甲,操十二石之弩,负服矢五十个,置戈其上,冠胄带剑,赢三日之粮,日中而趋百里,中试,则复其户,利其田宅。”

可见兵贵神速的观念,早就已经被中国的老祖宗们深刻的认识到了。虽然碍于物质基础、交通运输等一系列原因,古代大多数军队实际上都不可能达到上述的高标准。(你想让士兵跑得快,首先就得喂饱士兵的肚皮,在现在这不算个事,但是在古代,甚至是在近代解放战争中,大多数士兵也就能吃个凑合)。

为此,只有得到了国家大量资源倾斜的少数精锐,才能够凭借着强大的物质基础,拥有超强的速度与战斗力,从而创造一个个的军事神话。

方叔补充火力储存的同时,在南方的戎人也得到了消息,开始向回赶来,到了距离戏城南部约摸30多里的地方。

主要是他们抢的东西太多了,又担心戏城来的那伙周人会在路上埋伏自己,所以不可避免的耽误了行军速度。

应该说这是个明智的决定,走的太快,一不留神就容易被人打了埋伏。

但是对于方叔和他手下的虎卫而言,你走的慢点无所谓,我跑的勤快点就成。

于是,方叔带着400修正完毕的虎贲卫驾驶着30辆战车,一路向南狂奔而去。

夜色中,在靠近水流东畔,一处距离,东方连绵丘陵较远的平原上,戎人的大帐杂七杂八毫无规则的摆置着,中间时不时的传来几声牛哞的叫声。

甚至有不少戎人因为没有帐篷的缘故,所以只能在大营中间的道路上随意地披了一张羊皮,以天为被,以地为床,结果不少手持火把骂骂咧咧值夜的士兵,不是一不留神就被这些在路上打地铺的同伴绊倒,就是踩到了这些躺尸者,然后爆发冲突。

而在大营以外,这些戎人似乎也没有周人的军营的严备。没有周人的壕沟与鹿角,只有一道不过勉强用较为粗壮的树枝,勉勉强强打造的三尺围墙。

与其说是围墙,倒不如说是鸡圈来的更确切些。

而在这黑夜中,借着夜光靠着老马识途,方叔带着他的四百虎卫连夜赶到了戎人立营所在。

后人在看史书时,如果细心一些便会发现,似乎历史几千年,战争的展开似乎都是在围绕着那几个点。

究其原因,到底还是因为生产力落后的缘故,这数千戎人,加上随身带来了上万头牛羊,如此庞大的规模,单说行军难度,一般的山岭小路根本就无法承担。

何况这些人畜都要吃喝拉撒,光喝水就是一个天文数字,普通的小水塘根本经受不住,为此沿着河流行军也是无奈之举。至于翻山越岭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他们的粮车便无法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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