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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编·第一章 汉朝初期的哲学流派 2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24:04
  • 章节字数:9074字

礼的内容就是人与人的关系的规范。“君仁臣忠,父慈子孝,兄爱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妇听,礼之至也。”能实行礼,封建的统治秩序就巩固了。

贾谊比较了礼与法的效果,他说:“以礼义治之者积礼义,以刑罚治之者积刑罚。刑罚积而民怨背,礼义积而民和亲。……道之以德教者,德教洽而民气乐;驱之以法令者,法令极而民风哀。哀乐之感,祸福之应也。”以“礼义”管理民,可以达到“民和亲”的效果;以“刑罚”管理民,就会招致民众怨恨的危险。贾谊更从商周年代久长,秦朝年代短促来论证礼与法的效验:“汤武置天下于仁义礼乐,而德泽洽……累子孙数十世,此天下所共闻也。秦王置天下于法令刑罚……祸几及身,子孙诛绝,此天下之所共见也。是非其明效大验邪?……今或言礼谊之不如法令,教化之不如刑罚,人主胡不引殷周秦事以观之也?”殷周的历史有许多复杂的情况,而周代比较重视德教,秦代比较重视刑罚,也还是明显的。贾谊就从这一方面来论证礼法的优劣。但贾谊也认为法制是必要的。他说:“仁义恩厚,此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此人主之斤斧也。……今诸侯王皆众髋髀也,释斤斧之制,而欲婴以芒刃,臣以为刃不折则缺耳。”这是说,对于当时的诸侯王割据势力,只用仁义去拉拢他们是不行的,还是需要用权势法制加以处理。贾谊认识到,仁义和法制都是统治的工具。

《史记》中说贾谊“颇通诸子百家书”,从贾谊的思想体系来看可以说他的思想是以儒家为主而兼采了道家和法家的一些见解。他的哲学观点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

第一章第二编·第二章董仲舒对儒家思想的改造和谶纬之学

董仲舒(约前179—前104年),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儒学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汉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他把儒家的伦理思想概括为“三纲五常”,汉武帝采纳了董仲舒的建议,从此儒学开始成为官方哲学,并延续至今。其教育思想和“大一统”、“天人感应”理论,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提供了统治的理论基础。时至今日,仍有学者在研究他的思想体系及故里等方面的文化,他的著作汇集于《春秋繁露》一书。

一、董仲舒的政治理论

儒家思想被确立为西汉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思想,是经历了一段历史过程的。汉初统治者曾经提倡过黄老之学。汉武帝时代,中国早期封建社会进到一个强盛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的统一,封建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加强,黄老之学又不适用了。

为了适应当时已经形成的封建一统的政治局面,董仲舒认为“一统”是古今社会共同的要求,为了巩固“一统”,在政治上就必须推行君主的统治,即“尊君”思想,他还把“君权神授”理论化,以论证“君权”和“神权”的关系,创造了一个庞大的神学体系。

董仲舒认为要巩固封建一统的统治,就必须“尊君”,即要建立起君主的权威,他说“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春秋之法以人随君,以君随天”。

在董仲舒看来,“天”是最尊贵的,至高无上的,君主“受命于天”,因此他的意志也就是绝对的。这是与当时巩固封建一统的统治相适应的。在当时的阶级斗争和政治斗争中,存在着复杂的矛盾,一方面是农民反对地主的斗争,这往往集中表现在反对保护封建地主阶级利益的政权上;另一方面是地方豪强势力反对中央政权。董仲舒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来解决上述矛盾,这样就不得不提高君主的地位。他说“人主立于生杀之位,与天共持变化之势”,“天地人主一也”。

他甚至在一个“王”字上也大做文章,说:“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其中谓之王。……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董仲舒总结秦王朝覆灭的教训,认为秦朝行申不害、商鞅、韩非的法治,刑罚苛重,以及过重的徭役和赋敛,造成上下严重对立,贫富极端悬殊,是激起农民起义的重要原因。他要统治者采取德治和法治两手,并着重以封建的仁义道德去教化人民,从而麻痹人民的意志,缓和人民的反抗。他说:“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虚空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董仲舒把阴阳看成是“天”的两种基本方面。德、仁爱、生育等都是“天”的阳这一方面的表现;刑杀等则是“天”的阴这一方面的表现。“天意”欲生不欲杀,以示“天”之仁爱之心。君主上法于天,政当以“德化为本”,故应“任德不任刑”。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长远利益,他还提出“限民名田”的主张,限制豪强贵族过分地兼并土地,以便防止因土地兼并剧烈再次激起新的农民起义。但这在当时实际上只是一种幻想,是不可能实行的。

董仲舒为了适应当时一统的封建统治的要求,他在向汉武帝的《对策》中提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即统一思想的重要性,要求封建统治者“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定为封建社会的统治思想。从董仲舒开始,将孔子神化,孔子被推为“素王”,在封建社会中具有教主的意义。孔子本来是奴隶主阶级的思想代表,从这以后却被封建社会奉为圣人,具有绝对的权威。这表明,封建地主阶级到这时已开始转向保守,因此改造和利用了孔子的保守思想为自己服务。这也说明封建的生产方式确立后,农民和地主阶级的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封建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农民的统治,急需要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思想,把孔子的维护旧的奴隶社会等级制度的一套思想加以改造正适合了他们的需要。董仲舒的哲学体系的形成正是标志着这种改造的实现。

他说“春秋大一统者,天地之常经,古今之通谊也”,他发挥了《春秋公羊传》关于大一统的意义,将一统说成天经地义,不可更改。他认为,要保持这种一统的局面,就必须要有一个统一的思想,作为最高统治者的指导思想。他提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即对于不符合儒家思想的各种思想,都宣布为非法。并认为有了统一的思想就可以做到“邪辟之说灭息,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尽管董仲舒的某些政治主张如“盐铁皆归于民”,对匈奴和亲等,与汉武帝的现行政策是有矛盾的,但他提出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他的整个思想体系因为适应了汉武帝对人民加强思想欺骗和统治的需要,因而被汉武帝所采纳。

为了进一步强化对人民的思想统治,董仲舒提出了以儒家思想为主而糅合一些法家思想的封建思想体系。

董仲舒的全部哲学思想都是为汉王朝封建统治创立理论上的根据的。

二、“天人感应”的世界观及其认识论思想

董仲舒继承了西周以来关于“天道”、“天命”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吸收了春秋战国以来阴阳五行家的神秘主义思想和对唯物主义的歪曲、改造,通过解释发挥《春秋公羊传》的“微言大义”,来完成他的神学唯心主义体系。他所写的《春秋繁露》就是这样一部神学唯心主义著作。

董仲舒将汉代的封建统治说成是“天意”的体现。他说:“王者承天意以从事。”“天”是宇宙间至高无上的主宰,他说:“天者,百神之大君也。”宇宙万物都是“天”有意识创造的:“天者,群物之祖也……建日月风雨以和之,经阴阳寒暑以成之。”自然界的万物及其变化,都是天的意志的体现。这是说皇帝是按照天的旨意来推行其封建的政治的,例如,尧舜汤武都是受天命而为天子的:“天以天下予尧舜,尧舜受命于天而王天下。”这样就给了封建中央集权以宗教神学的理论根据。这样的“天”,当然是虚构出来的,它实际上是地上的封建统治者的化身,是地上的统治者按照自己的面貌塑造出来的一个偶像,反过来又作为他精神上奴役人民的理论根据。

董仲舒肯定有意志的“天”,除了为“君权神授”,抬高皇帝的权威造舆论外,也是为了进一步论证“天人感应”的理论。原来荀子的唯物主义主张“明于天人之分”,一方面把自然的天看成是客观存在的世界,认为它的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天行有常”;另一方面提出了人可以“制天命而用之”的观点。而董仲舒与荀子相反,他讲“天人感应”,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天人相与之际”的问题。

董仲舒讲“天”有意志,不是简单地重复先秦以来关于“天”是有意志的人格神,他主要是通过对阴阳五行学说的歪曲以及对于自然界现象随意比附、解释来论证天有意志的,他把阴阳五行和自然季节的变化都说成是天的有意志、有目的的活动。他提出“天数右阳而不右阴”,即是说,“天”始终把阳当做主导的方面,而把阴当做次要的附属的方面,阳主万物的养育生长,阴主万物的收藏;阳体现天的恩德与刑罚,天尚德不尚刑。由阴阳而产生的季节变化,他也说成是天的意志活动,因此,阳为主,阴为从,阳尊阴卑。如说:“喜气为暖而当春,怒气为清而当秋,乐气为太阳而当夏,哀气为太阴而当冬。”他把春夏秋冬的季节变化当成为天的喜怒哀乐的表现。总之,他认为,“阳气仁而阴气戾”,“恶之属尽为阴,善之属尽为阳”等。

董仲舒的这些观点,实质上是把阴阳二气伦理化了。关于“五行”,董仲舒通过对“五行相生”、“五行相胜”和“五行顺逆”等论述,把木、火、土、金、水的次序说成是“天次之序也”,即“天”所安排定的次序。他认为,这种“相生”的次序,也就是“父子之序”,而人类则“就天之制”以为社会之制。因此,“五行者,乃孝子忠臣之行也”。在“五行”之中,董仲舒又特别重视“土”,认为“土者,五行之主也”,“天之股肱也”。“土”所表现出来的最大德行是顺从天意,或者说:“至忠厚信,以事其君。”所以,他认为,“圣人之行,莫贵于忠,土德之谓也”,“事君,若土之敬天也,可谓有行人矣”。董仲舒的这些思想对东汉《白虎通》的神学思想有极大影响。

董仲舒从物类的机械感应推出“天人感应”,接着他就引《尚书传》说:“周将兴之时,有大赤乌衔谷之种而集王屋之上者。武王喜,诸大夫皆喜。周公曰:茂哉!茂哉!天之见此以劝之也。”本来事物之间确实存在着相互联系的关系,在当时科学所能达到的水平,已经知道在声音之间有“共鸣”或“共振”的现象;在医学上也注意到自然环境对人身体的影响;在农学中看到了天象的变化和作物生长之间的关系等。董仲舒就利用并歪曲这些现象,创造出他的“天人感应”理论,说什么“帝王之将兴也,其美祥亦先见;其将亡也,妖孽亦先见”,这当然是十分荒谬的。

如果说物类相应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它们是同类的东西,那么天和人并不是同类的东西,在它们之间怎样能存在着董仲舒所说的神秘的感应关系呢?为了证明这一点,他除了把“天”说成是和人一样是有意志的之外,还编造了所谓“人副天数”的谬论,把人说成天的副本,用来论证他的“天人感应”的目的论。他说:“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人的模样与天的模样一样,从形体说,人有骨节,天有时数:“天以终岁之数成人之身,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人有五脏,天有五行;人有四肢,天有四时;人有视(醒)瞑(睡眠),天有昼夜。从人的感情意识来说,人有好恶,天有冷暖;人有喜怒,天有寒暑;至于人的道德品质,更是“天意”、“天志”的体现了。因为人和天具有相同的生理的和道德的本质,这就证明了天与人是合一的,天与人可以交感。天创造人是要人来实现天的意志。因此,人的行为符合天意,天就喜欢;违反天意,天就震怒。天人感应学说正是这样被制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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