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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第二章 孔子与儒学的发展 2

  • 作者:郑红峰
  • 类型:综合其他
  • 更新时间:2021-07-03 19:23:56
  • 章节字数:9518字

他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这就是说,中庸是一种最高的德行,人们很久都不具备这种道德了。所谓“中庸”,后来北宋的程颐加以解释说:“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这是说,折中与不变,是一切事物正当不移的道理。这一解释,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孔子中庸思想的要点。

我们如果深入地考察一下,就可以发现,他这种中庸的灵活性,完全服从于他所要达到的道义原则。他说:“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这就是说,君子对于任何的事或人,好恶取舍,都没有固定的成见与办法,“无可无不可”,但必须服从于道义的标准,这是不能含糊的。

他认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根据这个思想方法或根本态度,他交朋友就找那些善于搞折中调和的人,只有在“不得中行而与之”,即找不到这种人的时候,才与偏向于进取的“狂”者或偏向于有所不为的“狷”者相交往。他指导弟子时,总是设法引导他们走折中调和的道路。子张放肆,过了头;子夏拘谨,常有所不及,他批评二人的偏向同样不好,都不符合中庸的原则。所以说“师也过,商也不及”,“过犹不及”。他并且认为,对于不好的处境要能容忍,对于不好的人也要能有所迁就,采取过激的办法,就会出乱子:“子曰,好勇疾贫,乱也;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他还说明,有时必须采取权宜甚至表面相反的方法,但这正是维护道义的最好方法,因而这种灵活性是完全必要的。他说:“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唐棣之花,偏其反而,岂不尔思?室是远而。’”子曰:“未之思也,夫何远之有?”这是说,唐棣树开花与其他花先开后合的情况相反,是先合后开,然而相反正以相成,用不同的方式正是为了更好地达到同一的目的。

但是,他这种折中调和的方法论,要求不偏不倚,有时的确表现得非常全面而又灵活。例如他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是说,做事只考虑实际的质朴如果胜过文采,则显得粗野;做事只考虑外表的文采装饰以致胜过质朴,则显得虚浮;只有质朴和文采全面兼顾,不偏于一面,才是做得恰到好处的君子。他认为像虞仲、夷逸这些人,过着隐居缄默的生活,保持清高的节操,退隐得合乎时机,这当然也好。但他自己却不然,而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更为灵活的态度,即所谓“无可无不可”。他还明确提出不要主观猜测,不要武断和不留余地,不要拘泥和固执成见,不要自以为是和以我为核心。他要求这样灵活,甚至特别着重避免主观,似乎具有辩证法的精神。

孔子中庸思想所具有的灵活性,就其目的是维护不变的道来说,这种思想带有形而上学的特点。程颢说:“中则不偏,常则不易,惟中不足以尽之,故曰中庸。”程颢在这里正说明了中庸思想所包含的“不易”这一形而上学特点的重要性。但孔子中庸思想的着重点仍在于强调其方法上折中调和的性质及运用这种方法时所必须具有的灵活性。孔子认为他的折中调和的方法,必须以礼节制,在周礼原则的指导下进行,但当时正处在奴隶制开始瓦解的礼坏乐崩的时期,孔子强烈要求恢复周礼,就是逆历史潮流而动。他要求的是“齐一变,至于鲁;鲁一变,至于道”,这种愿望在当时已成为主观的幻想。

具体来说,他所谓的道义原则,系指周礼而言,即周朝奴隶社会的统治秩序与规章制度。他认为折中调和的灵活方法,必须完全以周礼作为指导的原则;另一方面,他认为周礼的主要精神,其可贵处又正是折中调和。因此,也可以保持和巩固先王流传下来的奴隶主统治秩序。不用周礼作为指导原则,只为调和而调和,为折中而折中,也是不行的。这就是所谓:“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因此他要求治国时,不但要“导之以德”,同时也应“齐之以礼”。他教导弟子学习时,虽然首先要“博学于文”,但也必须在这基础上“约之以礼”,才不致违背他所谓的道。

总之,在他看来,任何德行都必须以礼作为指导,才能真正成为恰到好处的德行,不然,这种德行就会转化成为偏执的过错了,所以他说:“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

他要求折中调和的方法在周礼原则的指导下进行,要求运用这种方法的灵活性必须受周礼的节制,这样的方法的灵活性归根结底也只能是主观的,而不能是客观的。即使他口头上强调要避免主观性,而在实际上也是不可能做到的,因而必然陷于折中主义的泥坑。

三、孔子的认识论思想

孔子肯定有些人有“生而知之”的知识,认为这种人的知识是头脑里所固有的,而不是从实践中来的,这种人的知识能力和智慧也是不可改变的。孔子是中国最早提出比较系统的先验论的哲学家,他明确提出:“生而知之者上也,学而知之者次也,困而学之又其次也。”这就是说,有一种人的知识是生来就有的,是先于经验、先于实践而存在的,这种人就是他所谓的尧、舜、文王、周公一类的圣人。

孔子的先验论,不仅表现在承认有不同于一般人的圣人的生而知之上,而且也表现在他关于仁的学说上。我们前面已经说明,孔子认为具有仁的德行的行为是自觉的、主动的,即实现仁依靠本人的觉悟和努力,是个人的独立的自由的意志的表现,并不受别人或外界条件的影响。而孔子这种关于仁的行为的自觉性、主动性的特点,又是以仁的先验性为基础的。例如,他提出的达到仁的途径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当然只有假定“己”的心都是善良的,都是先验地认识什么是善良的,这个情况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才能具有道德的价值,成为达到仁的途径。因此,孔子所说的“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即是说仁的行为具有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是说仁的德行和认识具有先验性。

孔子肯定“生而知之”的认识只有某些人具有,这些人就是圣人,这是孔子的唯心主义先验论比较粗糙同时也具有特色的地方。因而他的唯心主义先验论不仅为他的天才论奠定认识论的基础,并与他的神秘主义的天命论直接联系。

在教育思想和教育方法上,也因为他长期从事教学实践,他自许为“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总结出一些符合人们心理认识活动的经验。他提出,学习时首先应该采取虚心的实事求是的老实态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因此他反对缺乏事实根据的道听途说。其次,他主张学习的知识面要广泛,学习的途径也要多样化。他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这就是说,他是可以向任何人学习的。别人的长处,他当然要作为良好的经验加以吸收;别人的缺点,也可以作为客观的教训加以对照,如果自己也有,就努力改正。

孔子还肯定有“学而知之”的人,同时又从事教育工作,因此,他也不能不肯定,一个人要想获得知识,就要取得直接的经验,也要善于吸取他人传授的间接经验。他也强调重视推理的思考:“举一隅不以三隅反,则不复也。”这就是说对一件事说明了一个方面,就应该多去推想其他方面的情况。

在教学方法上,他提倡学与思结合,说:“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因此,他极力提倡“温故而知新”。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他也主张多用启发式,“不愤不启,不悱不发”,即不到学生冥思苦想之后仍有所不理解时,不去进行启发诱导。因此,他教学生时,能根据各人不同的特点,回答问题,因材施教。孔子“教出了许多有才干的学生”,他所提出的这些教育观点和方法是起了作用的。这是说,只学习前人传授的知识而自己不进行思考,将仍旧停留在混沌的阶段而不会有真正的创获;只凭空思考而不学习和利用前人的知识经验,也可能走向危险的斜路而一无所成。

四、孔子的天命、鬼神论

孔子说:“遭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这就是说,他的使命和政治主张能否实现,完全是由命运决定的。孔子的学生子夏也谈到孔子说过:“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在孔子那里,贫富、贵贱,由天决定,死生、祸福,决定于命。这样,他既否定了事物具有本身内在的规律,又在神秘天命的支配下否定了人的主观努力的作用。

春秋时期,在唯物主义和无神论思想的冲击下,天这个人格神的观念已经无法维系人心,不但许多老百姓不畏天命,就是奴隶主内部也有一部分人开始抱怨天,对天发生了怀疑。孔子一方面丢掉了天的人格神的外貌,保留着其具有最高意志的权威;另一方面又把天神秘化,采取更狡猾更隐蔽的方式宣扬天命,着重宣扬命运之天决定人间的贵贱,这就是孔子的“富贵在天”的“天命论”。

孔子对于鬼神的存在,表面上也采取一种模棱两可的态度,不议论鬼神,实际上却肯定鬼神对人世同样有支配作用。这也是放弃鬼神具有人格神的外貌,保留鬼神的权威。孔子取消了天和鬼神的人格神的外貌,保留天和鬼神具有意志的权威,特别是提倡天命论,着重发挥命运之天的作用,从根本上讲,是一种更巧妙的宗教神。例如,子路问他有关鬼神的事,他说:“未能事人,焉能事鬼。”因此,有些弟子就说他不谈论神奇鬼怪。但事实上,他是肯定鬼神的存在的。他说:“非其鬼而祭之,谄也。”这就是说,不祭你应该祭的本宗族的鬼,这就是谄媚,可见他对鬼所属的宗族都要严格区分清楚,并不是主张鬼不存在的。但他认为不能采取收买的态度祭祀鬼神,而应该抱着虔诚的态度祭祀鬼神,仿佛面对着鬼神降临一样。他主张事鬼敬神不要停留在形式上,而要在对祖先的忠孝的实际行动上努力。

孔子自己说得很清楚:“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这就是说,现在处在一个“天下无道”的时候,有些“小人”竟敢“狎大人”,发动犯上作乱的暴行,有些“小人”提倡异端邪说,这都是由于“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只有重新发扬天命论,将地上的奴隶主王权和圣人建立的礼乐制度,赋予天命的绝对权威,使这些“小人”怀着敬畏的心情,相信“富贵在天”,因而安分守己,不敢“狎大人”和“侮圣人之言”,就可以制止奴隶制度崩溃的趋势。可见孔子的天命论是他的整个思想体系的最后根据。

他认为,他越致力于复兴周礼,为世袭的宗法等级的奴隶制卖力,他的行为就越符合天命。他自述他是经过许多曲折和艰苦努力才使自己的行为逐渐符合天命,他说他“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这就是说,50岁他才了解天命,60岁可以顺着天命做事,到70岁才终于达到一言一行从不偏离天命了。因此,他并非如当时有些人所批评的,并为子路所解释的那样,带着“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心情,不顾天命地拼命去从事他那复兴周礼的工作的,而是错误地估计了形势,自认为是顺着天命,高喊着“匡人其如予何”,带着一定成功的幻想和信念,去努力从事他的政治活动的。

孔子抱着兴时济世的理想,率先提出对时代反思的种种哲理性的学说。正是基于人文思想的趋向,孔子对于超乎此世的神鬼生死的问题,采取为一贯的“存而不论”的实用态度,既不肯定,也未否定。例如,李路问及事鬼神、死事时,孔子的答复是:“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可见他注重处“生”事“人”,关心人间的事,而不愿谈论与人事无关的问题,孔子这种态度是因为他强调“义命分力”,一方面注重人的理性;另一方面反对过度迷信鬼神,以致他的原始宗教信仰观念受到压抑。孔子对于事鬼神和死之道,不但没有避而不谈,反而给我们传授了极高深的答案。二程在注中说:“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尽事人之道,则尽事鬼之道。生死人鬼,一而二,二而一者也。”正好道出孔子注重人事,而不谈鬼神的原因。

孔子宣扬天命论,但并不限制他本人挽救奴隶制灭亡的主观努力。在这里,他并没有对天命的权威加以限制的意图,也没有将天命和人力划出不同势力范围的思想,而是认为他的主观努力正是天给予他的使命,从这一点说,他也对人力的作用予以一定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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